丰县范楼镇齐阁社区三期建设项目丰县范楼镇齐阁三期建设项目(南区)监理工程;招标公告
丰县范楼镇齐阁社区三期建设项目丰县范楼镇齐阁三期建设项目(南区)监理工程;招标公告
1.徐州聚势智诚科技产 (略) 建设的丰县范楼镇齐阁三期建设项目(南区)监理工程,己由丰县行政审批局以丰行审许可[2022]7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资金,己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监理投标。
2.徐州保平建设 (略)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 工程地点:丰县范楼镇齐阁村徐丰路南侧。
3.2 工程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27440平方米,二层砖混结构。配套建设室外道路、绿化、地面停车位及地下管网等工程。监理费约110万元。
3.3 招标范围(委托监理的范围及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
3.4 要求工期:符合施工工期要求 (工期与工程总承包同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3.5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4.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个标段。
5.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2 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国监证上的注册专业为准);
5.3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 (略) 住建厅公告〔2017〕第 35 号文规定进行配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注:所有监理人员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4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4.3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c、总监理工程师,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 (略) 最多可在三个在监项目上从业。
5.4.4 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4.4.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单位);
5.4.4.2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5.4.4.3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4.4.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4.4.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4.4.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4.4.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4.4.8 投标人自2019年12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4.5.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5.6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已在“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5.7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5.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万*仟元整。
6.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可任选下列方式之一:
①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②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③银行电子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④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保费)。
6.3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开户行: (略) 丰县支行
账户号:*75-*
开户名: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4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在交易系统中使用银行电子保函的除外),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申请人。
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应将银行保函原件交给招标人(代理机构),由其质押在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1 房间,开具保函收据(在交易系统中使用银行电子保函的除外)。
6.5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 (略) 电子投标保单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请投标 (略) 公共资源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网址:
http://**)。
6.6 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电子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申请人开具的银行 (略) 电子投标保单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0516-*。
6.7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8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9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10 资格审查不合格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6.11 以银行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书面合同签订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在交易系统中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上述要求除外)。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 12 月 30 日至2023年 02月 01 日09时30分;。
7.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人在 2023 年 02月01 日 09 时 30 分前内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 是指: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3年01月10日17:00 前通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向招标人提出。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02月 01日 09 时 30 分。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A、投标人投标报价59-61分
B、投标人监理方案24 分
C、投标人项目监理机构6分
D、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5分
E、 (略) 场信用评价:4-6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发布。
11、其他:
11.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2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
招标人:徐州聚势智诚科技产 (略)
地 址: (略) 丰县范楼镇政府驻地
联系人:李兆辉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保平建设 (略)
地址: (略) 吉田商务广场b座206
联系人:李雪 电话:0516-*
2022年12月30日
1.徐州聚势智诚科技产 (略) 建设的丰县范楼镇齐阁三期建设项目(南区)监理工程,己由丰县行政审批局以丰行审许可[2022]7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资金,己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监理投标。
2.徐州保平建设 (略)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 工程地点:丰县范楼镇齐阁村徐丰路南侧。
3.2 工程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27440平方米,二层砖混结构。配套建设室外道路、绿化、地面停车位及地下管网等工程。监理费约110万元。
3.3 招标范围(委托监理的范围及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
3.4 要求工期:符合施工工期要求 (工期与工程总承包同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3.5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4.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个标段。
5.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2 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国监证上的注册专业为准);
5.3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 (略) 住建厅公告〔2017〕第 35 号文规定进行配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注:所有监理人员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4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4.3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c、总监理工程师,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 (略) 最多可在三个在监项目上从业。
5.4.4 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4.4.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单位);
5.4.4.2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5.4.4.3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4.4.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4.4.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4.4.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4.4.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4.4.8 投标人自2019年12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4.5.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5.6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已在“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5.7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5.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万*仟元整。
6.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可任选下列方式之一:
①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②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③银行电子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④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保费)。
6.3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开户行: (略) 丰县支行
账户号:*75-*
开户名: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4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在交易系统中使用银行电子保函的除外),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申请人。
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应将银行保函原件交给招标人(代理机构),由其质押在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1 房间,开具保函收据(在交易系统中使用银行电子保函的除外)。
6.5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 (略) 电子投标保单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请投标 (略) 公共资源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网址:
http://**)。
6.6 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电子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申请人开具的银行 (略) 电子投标保单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0516-*。
6.7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8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9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10 资格审查不合格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6.11 以银行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书面合同签订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在交易系统中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上述要求除外)。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 12 月 30 日至2023年 02月 01 日09时30分;。
7.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人在 2023 年 02月01 日 09 时 30 分前内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 是指: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3年01月10日17:00 前通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向招标人提出。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02月 01日 09 时 30 分。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A、投标人投标报价59-61分
B、投标人监理方案24 分
C、投标人项目监理机构6分
D、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5分
E、 (略) 场信用评价:4-6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发布。
11、其他:
11.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2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
招标人:徐州聚势智诚科技产 (略)
地 址: (略) 丰县范楼镇政府驻地
联系人:李兆辉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保平建设 (略)
地址: (略) 吉田商务广场b座206
联系人:李雪 电话: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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