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辽河开发区(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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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辽河开发区(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营口辽河开发区(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品目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1月03日13: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1月03日至2023年01月1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辽宁亿鑫 (略) (地址: (略) 沈河区青年大街185-1号茂业金廊*号39楼3913)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31日09:30
开标地点辽宁亿鑫 (略) 开标室(地址: (略) 沈河区青年大街185-1号茂业金廊*号39楼3919)
预算金额¥5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冠
项目联系电话024-*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金牛山大街东13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正辰 0417-*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亿鑫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沈河区青年大街185-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冠 024-*

项目概况

营口辽河开发区(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亿鑫 (略) (地址: (略) 沈河区青年大街185-1号茂业金廊*号39楼391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X*

项目名称:营口辽河开发区(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预算金额:5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开发建设安排及重大项目建设需求,拟对营口辽河开发区(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编制。项目包括不限于:现状基础分析、与上位规划相衔接、规划定位、用地布局、“五线”控制、公共设施控制、地块划分与开发控制等有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具体期限日期以**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级(含*级)以上级资质;(2)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03日至2023年01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亿鑫 (略) (地址: (略) 沈河区青年大街185-1号茂业金廊*号39楼3913)

方式:现场获取,售后不退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亿鑫 (略) 开标室(地址: (略) 沈河区青年大街185-1号茂业金廊*号39楼3919)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受疫情影响,为减少人员流动接触,阻碍疫情传播,供应商可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报名材料及联系方式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63.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审核通过并缴费后视为报名成功。报名须提供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后附授权人身份证)。4、“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网站的截图证明(加盖公章)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请供应商报名时,如实填写好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项目如有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够及时取得联系。如因供应商预留信息有误,采购代理机构未能与其取得联系,对投标造成影响的,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金牛山大街东139号        

联系方式:李正辰 04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亿鑫 (略)             

地 址: (略) 沈河区青年大街185-1号            

联系方式:王冠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冠

电 话:  024-*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营口辽河开发区(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品目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1月03日13: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1月03日至2023年01月1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辽宁亿鑫 (略) (地址: (略) 沈河区青年大街185-1号茂业金廊*号39楼3913)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31日09:30
开标地点辽宁亿鑫 (略) 开标室(地址: (略) 沈河区青年大街185-1号茂业金廊*号39楼3919)
预算金额¥5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冠
项目联系电话024-*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金牛山大街东13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正辰 0417-*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亿鑫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沈河区青年大街185-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冠 024-*

项目概况

营口辽河开发区(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亿鑫 (略) (地址: (略) 沈河区青年大街185-1号茂业金廊*号39楼391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X*

项目名称:营口辽河开发区(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预算金额:5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开发建设安排及重大项目建设需求,拟对营口辽河开发区(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编制。项目包括不限于:现状基础分析、与上位规划相衔接、规划定位、用地布局、“五线”控制、公共设施控制、地块划分与开发控制等有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具体期限日期以**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级(含*级)以上级资质;(2)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03日至2023年01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亿鑫 (略) (地址: (略) 沈河区青年大街185-1号茂业金廊*号39楼3913)

方式:现场获取,售后不退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亿鑫 (略) 开标室(地址: (略) 沈河区青年大街185-1号茂业金廊*号39楼3919)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受疫情影响,为减少人员流动接触,阻碍疫情传播,供应商可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报名材料及联系方式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63.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审核通过并缴费后视为报名成功。报名须提供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后附授权人身份证)。4、“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网站的截图证明(加盖公章)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请供应商报名时,如实填写好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项目如有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够及时取得联系。如因供应商预留信息有误,采购代理机构未能与其取得联系,对投标造成影响的,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金牛山大街东139号        

联系方式:李正辰 04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亿鑫 (略)             

地 址: (略) 沈河区青年大街185-1号            

联系方式:王冠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冠

电 话:  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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