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用液氧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濮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用液氧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略) (略) 的委托, (略) (略) 医用液氧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 (略) (略) 医用液氧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 (略) 磋商采购-2022-30。
2.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 采购人: (略) (略) 。
2.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3 采购内容:医用液氧及配送服务。
2.4服务期:两年。
2.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各项强制性规范及安全标准。
2.7 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包段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中国公民自然人的身份证。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新成立企业或无审计的财务报告的投标人,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1.4 供应商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和缴纳税收证明材料:2022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和2022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
3.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2.1供应商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具有药品注册批件(液氧)。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开启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4.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月4 日至2023年1月11 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时,下午14:3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略) 濮阳分公司( (略) 恒丰中央广场A座1501室)领取磋商文件。
4.2 领取磋商文件地点: (略) 濮阳分公司( (略) 恒丰中央广场A座1501室)。
4.3 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资料:报名时请携带法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及“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提到的所有资料和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以上资料需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4 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响应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响应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磋商小组对响应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响应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5 磋商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月16 日15 时00分。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 (略) (略) 门诊楼负1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磋商信息
6.1 磋商时间:2023年1 月16 日15 时00分。
6.2 磋商地点: (略) (略) 门诊楼负1楼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略) 》《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采购人地址: (略) 振兴路470号
联系人:张凤岚
联系电话:0393-*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恒丰中央广场A座1501室
联系人:王香利
电话/传真:0393-* 0371-*
电子邮箱:*@*63.com
(略) (略)
2023年1月3 日
(略) (略) (略) 的委托, (略) (略) 医用液氧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 (略) (略) 医用液氧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 (略) 磋商采购-2022-30。
2.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 采购人: (略) (略) 。
2.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3 采购内容:医用液氧及配送服务。
2.4服务期:两年。
2.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各项强制性规范及安全标准。
2.7 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包段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中国公民自然人的身份证。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新成立企业或无审计的财务报告的投标人,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1.4 供应商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和缴纳税收证明材料:2022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和2022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
3.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2.1供应商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具有药品注册批件(液氧)。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开启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4.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月4 日至2023年1月11 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时,下午14:3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略) 濮阳分公司( (略) 恒丰中央广场A座1501室)领取磋商文件。
4.2 领取磋商文件地点: (略) 濮阳分公司( (略) 恒丰中央广场A座1501室)。
4.3 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资料:报名时请携带法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及“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提到的所有资料和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以上资料需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4 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响应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响应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磋商小组对响应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响应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5 磋商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月16 日15 时00分。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 (略) (略) 门诊楼负1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磋商信息
6.1 磋商时间:2023年1 月16 日15 时00分。
6.2 磋商地点: (略) (略) 门诊楼负1楼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略) 》《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采购人地址: (略) 振兴路470号
联系人:张凤岚
联系电话:0393-*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恒丰中央广场A座1501室
联系人:王香利
电话/传真:0393-* 0371-*
电子邮箱:*@*63.com
(略) (略)
2023年1月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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