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基地车辆冷库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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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基地车辆冷库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环卫基地车辆冷库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04 09: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环卫基地车辆冷库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公告

致:水 (略)

项目概况

环卫基地车辆冷库租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获取单一来源采购协商文件,并于2023年1月1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YZB2023-01-02;

2.采购计划编号:JLCG[2022]329号;

3.项目名称:环卫基地车辆冷库租赁项目;

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预算金额:148.92万元;

7.最高限价:优惠系数:1.0;

8.采购需求:库房位置应在卫星路以南、人民大街以东。库房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8000平方米以下,可停放车辆100台。库 (略) 落,场地内有硬化。由于清雪车辆为特种车辆、车体较高,库房举架需7米以上,库门一进一出,库门需要宽4米,高5米以上,车库单跨在6米以上。 需具备供水、供电,租赁库房为冷库。

9.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365天);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成立的企业应提供验资 (略) 资信证明)。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需提供2022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http://**.cn)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近三年(2019年-至今)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上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单一来源采购协商文件

1.时间: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10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版单一来源采购协商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http://**)下载单一来源采购协商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单一来源采购协商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单一来源采购协商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单一来源采购协商文件编制。

3.未进行网上注册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协商时间:2023年1月1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和协商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开标一室(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http://**)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操作。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同时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2.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请参加采购活动人员自行做好防护措施。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 (略) 管理局

地址: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人:张晓静

联系电话: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建友 (略)

地址: (略) 硅谷大街与飞跃路交汇处上城财富源A座4楼453室

联系人:沙庆非

联系电话:0431-*-608

3.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沙庆非

电话:0431-*-60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地址: (略) 福祉大路1572号

环卫基地车辆冷库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04 09: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环卫基地车辆冷库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公告

致:水 (略)

项目概况

环卫基地车辆冷库租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获取单一来源采购协商文件,并于2023年1月1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YZB2023-01-02;

2.采购计划编号:JLCG[2022]329号;

3.项目名称:环卫基地车辆冷库租赁项目;

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预算金额:148.92万元;

7.最高限价:优惠系数:1.0;

8.采购需求:库房位置应在卫星路以南、人民大街以东。库房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8000平方米以下,可停放车辆100台。库 (略) 落,场地内有硬化。由于清雪车辆为特种车辆、车体较高,库房举架需7米以上,库门一进一出,库门需要宽4米,高5米以上,车库单跨在6米以上。 需具备供水、供电,租赁库房为冷库。

9.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365天);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成立的企业应提供验资 (略) 资信证明)。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需提供2022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http://**.cn)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近三年(2019年-至今)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上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单一来源采购协商文件

1.时间: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10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版单一来源采购协商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http://**)下载单一来源采购协商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单一来源采购协商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单一来源采购协商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单一来源采购协商文件编制。

3.未进行网上注册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协商时间:2023年1月1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和协商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开标一室(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http://**)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操作。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同时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2.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请参加采购活动人员自行做好防护措施。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 (略) 管理局

地址: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人:张晓静

联系电话: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建友 (略)

地址: (略) 硅谷大街与飞跃路交汇处上城财富源A座4楼453室

联系人:沙庆非

联系电话:0431-*-608

3.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沙庆非

电话:0431-*-60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地址: (略) 福祉大路15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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