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第十师一八七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国有资产闲置房屋对外租赁公告交易公告
【交易公告】第十师一八七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国有资产闲置房屋对外租赁公告交易公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七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国有资产闲置房屋对外租赁公告
经第十师财政局批准,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七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委托,新疆 (略) 定于2023年2月 13日上午11:00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拍卖厅举行拍卖会,届时对以下拍品进行公开拍卖:
一、一八七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对国有资产对外租赁要求如下:
(一)资产基本情况
1、职工创业园小微企业5号厂房,建筑面积1016平方米,年租金35000元
2、职工创业园小微企业6号厂房,建筑面积1016平方米,年租金35000元
3、兴边富民农副产品收购与加工7-4号厂房,建筑面积240平
方米,年租金6600元
4、兴边富民农副产品收购与加工7-5号厂房,建筑面积240平
方米,年租金6600元
以上年租金均为起拍底价!
(二)本次租赁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一年租金,自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之日付清。
租赁期限:园区厂房租期为五年。
(三)本次拍卖标的四处房产需打包一次性租赁,不得分开单独竞拍其中单一房产租赁权,对单一房产租赁权竞拍视作无效。对竞买人身份不做限制,自然人、企事业单位均可报名。
二、报名时间:
竞买人可于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2月10日提交书面申请参与拍卖,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18:00(以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竞买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为20000元,具备竞拍条件的,新疆 (略) 将在2023年2月10日18:00时前确认其参加竞拍资格。
竞买人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未按规定参加拍卖会或拍卖标的已成交未按规定时间内结清标的的费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第十四条规定中不予退还保证金。
三、保证金应汇入指定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 (略) 阿勒泰天山路(兵团)支行
开户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分中心
帐 号:*29
四、批文、竞买规则、 (略) 发布的租赁文件(详情见附件)。
五、竞买人条件如下:
个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单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复印件、委托人身份复印件,同时提供银行缴款凭证。
一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位和个人;
二是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三是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四是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七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无债务关系。
有意者,来人索取相关资料,办理竞买手续!
展示地点:第十师一八七团
展示时间: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2月10日
报名地点:新疆 (略) ( (略) 俊发金街)
拍卖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拍卖厅
2023年1月4日
委托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 (略)
一八七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一八七团 地 址: (略) 俊发金街1-306室
联系人:张廷晶 联系人:刘基虎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委托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________(签字) ________(签章)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七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国有资产闲置房屋对外租赁公告
经第十师财政局批准,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七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委托,新疆 (略) 定于2023年2月 13日上午11:00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拍卖厅举行拍卖会,届时对以下拍品进行公开拍卖:
一、一八七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对国有资产对外租赁要求如下:
(一)资产基本情况
1、职工创业园小微企业5号厂房,建筑面积1016平方米,年租金35000元
2、职工创业园小微企业6号厂房,建筑面积1016平方米,年租金35000元
3、兴边富民农副产品收购与加工7-4号厂房,建筑面积240平
方米,年租金6600元
4、兴边富民农副产品收购与加工7-5号厂房,建筑面积240平
方米,年租金6600元
以上年租金均为起拍底价!
(二)本次租赁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一年租金,自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之日付清。
租赁期限:园区厂房租期为五年。
(三)本次拍卖标的四处房产需打包一次性租赁,不得分开单独竞拍其中单一房产租赁权,对单一房产租赁权竞拍视作无效。对竞买人身份不做限制,自然人、企事业单位均可报名。
二、报名时间:
竞买人可于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2月10日提交书面申请参与拍卖,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18:00(以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竞买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为20000元,具备竞拍条件的,新疆 (略) 将在2023年2月10日18:00时前确认其参加竞拍资格。
竞买人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未按规定参加拍卖会或拍卖标的已成交未按规定时间内结清标的的费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第十四条规定中不予退还保证金。
三、保证金应汇入指定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 (略) 阿勒泰天山路(兵团)支行
开户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分中心
帐 号:*29
四、批文、竞买规则、 (略) 发布的租赁文件(详情见附件)。
五、竞买人条件如下:
个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单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复印件、委托人身份复印件,同时提供银行缴款凭证。
一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位和个人;
二是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三是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四是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七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无债务关系。
有意者,来人索取相关资料,办理竞买手续!
展示地点:第十师一八七团
展示时间: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2月10日
报名地点:新疆 (略) ( (略) 俊发金街)
拍卖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拍卖厅
2023年1月4日
委托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 (略)
一八七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一八七团 地 址: (略) 俊发金街1-306室
联系人:张廷晶 联系人:刘基虎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委托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________(签字) ________(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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