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社保短信发送资费项目(第三次)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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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社保短信发送资费项目(第三次)磋商公告

广东 (略) (略)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委托,对2023年社保短信发送资费项目(第三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CZB2022B094CS-B

项目名称:2023年社保短信发送资费项目(第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2023年社保短信发送资费项目(第三次)

1项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190,000.00

¥190,000.00

1.详细采购内容请参阅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2.供应商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3.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 (略)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款所属日期为2022年06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2022年06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具有分支机构的,其所属分支机构有上述记录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8.供应商须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分包及转包;

10.供应商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成功获取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时间:2023年01月06日至2023年01月12日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 (略)

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方式:供应商应携带填写好的《采购文件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中下载)加盖供应商单位 (略) 东区长江路18号恒隆豪苑16-2幢14层3卡进行获取,或将《采购文件登记表》扫描件发至我司邮箱:*@*sguocai.com(邮件上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参投包组号(如有)并同时将纸质资料邮寄至我司,如未注明详情或款项未按时到账导致获取磋商文件不成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7日09时30分

递交地点: (略) 东区长江路18号恒隆豪苑16-2幢14层3卡广东 (略) 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17日09时30分

地点: (略) 东区长江路18号恒隆豪苑16-2幢14层3卡广东 (略) 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 (略) 中山 (略) 政府第二办公区

联系方式:07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 (略)

地址: (略) 东区长江路18号恒隆豪苑16-2幢14层3卡

联系方式:07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工、邓工

电话:0760-*

广东 (略)

2023年01月05日


广东 (略) (略)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委托,对2023年社保短信发送资费项目(第三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CZB2022B094CS-B

项目名称:2023年社保短信发送资费项目(第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2023年社保短信发送资费项目(第三次)

1项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190,000.00

¥190,000.00

1.详细采购内容请参阅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2.供应商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3.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 (略)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款所属日期为2022年06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2022年06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具有分支机构的,其所属分支机构有上述记录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8.供应商须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分包及转包;

10.供应商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成功获取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时间:2023年01月06日至2023年01月12日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 (略)

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方式:供应商应携带填写好的《采购文件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中下载)加盖供应商单位 (略) 东区长江路18号恒隆豪苑16-2幢14层3卡进行获取,或将《采购文件登记表》扫描件发至我司邮箱:*@*sguocai.com(邮件上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参投包组号(如有)并同时将纸质资料邮寄至我司,如未注明详情或款项未按时到账导致获取磋商文件不成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7日09时30分

递交地点: (略) 东区长江路18号恒隆豪苑16-2幢14层3卡广东 (略) 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17日09时30分

地点: (略) 东区长江路18号恒隆豪苑16-2幢14层3卡广东 (略) 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 (略) 中山 (略) 政府第二办公区

联系方式:07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 (略)

地址: (略) 东区长江路18号恒隆豪苑16-2幢14层3卡

联系方式:07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工、邓工

电话:0760-*

广东 (略)

2023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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