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1月09日“转运监护仪”设备应急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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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09日“转运监护仪”设备应急采购公告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 (略) 院内采购相关规定,决定对以 (略) 内应急采购谈判。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序号项目名称数量预算单价(万元)采购控制总价(万元)单位备注
1转运监护仪5台315供货期要求:7天内。国产

二、技术参数及配置清单:

供货期要求:7天内

质保期:免费维保≥3年

一、设备名称:转运监护仪 数量: 5台

医疗器械类别(如: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或不属于):三类

二、设备用途:

转运监护仪主要用于危重患者在转运过程中监护生命体征。

三、主要技术规格及配置要求:

主要技术参数:

1.适用于成人、小儿、新生儿的监测。

2.作为转运监护仪,能够在救护车、直升飞机和固定翼飞机上使用,通过相关转运标准。

3.≥5.5英寸彩色触摸电容显示屏,支持屏幕手势滑动操作,支持穿戴医用防护手套操作,整机重量<1Kg,小巧便携。

4.整机无风扇设计,IP44防尘防水,易清 (略) 内外不同临床救治环境。坚固耐用,抗1.2米6面跌落,满足转运过程中的复杂临床救治环境。

5.内置锂电池供电,支持≥5小时的持续监测。内置DC电源接口,可以进行车载充电。

6.具备3/5导心电,阻抗呼吸,血氧、无创血压、2通道体温。

7.支持2通道有创血压及模拟输出/除颤同步。

8.转运监护仪支持插入床旁监护仪插槽作为参数模块使用,即插即用。

9.具有多导心电监护算法 ,同步分析≥4通道心电波形,能够良好抗干扰。

10.心率测量范围:成人15 -300 bpm,小儿/新生儿15 - 350 bpm。

11.波速提供50mm/s,25 mm/s、12.5 mm/s、6.25 mm/s可选。

12.滤波模式提供诊断模式(0.05 -150Hz),监护模式(0.5 -40Hz),ST模式(0.05 - 40Hz),手术模式(1-20Hz)。

13.支持房颤及室上性心律失常分析功能,如:室上性心动过速,SVCs/min等,标配支持≥25种实时心律失常分析

14.提供ST段分析,提供显示和存储ST值和每个ST的模板。

15.具有QT/QTc测量功能,提供QT,QTc和ΔQTc参数值。

16.可显示弱灌注指数(PI)。

17.提供双通道体温测量,提供两通道体温测量差值显示。

18.提供手动、自动间隔、连续、序列四种无创血压测量模式,IBP测量范围:-50 – 360 mmHg,支持实时PPV测量。

19.≥800条事件回顾。每条报警事件至少能够存储32秒三道相关波形,以及报警触发时所有测量参数值。≥800条NIBP测量结果回顾。

20.≥40小时全息波形回顾,≥100小时趋势数据回顾。

21.通过国家III类注册和FDA认证,产品设计使用年限≥10年。

22.可选配外置2通道IBP有创血压监测模块,主机最多支持4通道IBP有创压力监测。

23.可选配外置主流、旁流、微流EtCO2监测模块。

24.可选配外置PiCCO技术监测功能模块或PiCCO技术单机产品,非漂浮导管热稀释法或无创阻抗法,可监测胸腔内血容量(ITBV)、血管外肺水(EVLW),肺毛细血管通透性指数(PVPI)等参数,提供完整的血流动力学参数监测。

25.可选配内置EtCO2监测,与主机一体化设计,最小抽气流速50ml/min。

26.可选配19英寸外接显示屏,将模块数据传输显示,进行大屏幕监护,满足临床护理人员在床旁的监护需要。

主要配置清单:

序号物品名称数 量单位
1主机5
2心电附件包5
3血氧附件包5
4无创血压附件包5
5使用说明书5
6保修卡、合格证5

注:提供原厂技术白皮书。

三、谈判地点、时间和要求:

1、谈判地点:华中科技大学 (略) 采购办公室(门诊综合楼11楼B1103室)。

2、谈判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01月9日下午14:20

3、谈判需备资格证明材料:见资格要求。开标一览表带上U盘WORD形式。(品名,规格,品牌型号,产地,报价。保修。)

四、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所投产品若为进口产品,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制造商,代理商须提供代理证或授权证书原件;

3.第Ⅰ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扫描件,第Ⅱ、Ⅲ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扫描件(原.件备查)。

4.第Ⅰ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第Ⅱ、Ⅲ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范围包含该类产品;第Ⅰ类医疗器械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第Ⅰ类医疗器械;第Ⅱ类医疗器械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须提供《第Ⅱ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类产品;第Ⅲ类医疗器械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类产品;

5.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需提供原件,授权 (略) 红章);

6.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所有投标人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无条件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华中科技大学 (略) ( (略) )采购办公室

2023年01月05日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 (略) 院内采购相关规定,决定对以 (略) 内应急采购谈判。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序号项目名称数量预算单价(万元)采购控制总价(万元)单位备注
1转运监护仪5台315供货期要求:7天内。国产

二、技术参数及配置清单:

供货期要求:7天内

质保期:免费维保≥3年

一、设备名称:转运监护仪 数量: 5台

医疗器械类别(如: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或不属于):三类

二、设备用途:

转运监护仪主要用于危重患者在转运过程中监护生命体征。

三、主要技术规格及配置要求:

主要技术参数:

1.适用于成人、小儿、新生儿的监测。

2.作为转运监护仪,能够在救护车、直升飞机和固定翼飞机上使用,通过相关转运标准。

3.≥5.5英寸彩色触摸电容显示屏,支持屏幕手势滑动操作,支持穿戴医用防护手套操作,整机重量<1Kg,小巧便携。

4.整机无风扇设计,IP44防尘防水,易清 (略) 内外不同临床救治环境。坚固耐用,抗1.2米6面跌落,满足转运过程中的复杂临床救治环境。

5.内置锂电池供电,支持≥5小时的持续监测。内置DC电源接口,可以进行车载充电。

6.具备3/5导心电,阻抗呼吸,血氧、无创血压、2通道体温。

7.支持2通道有创血压及模拟输出/除颤同步。

8.转运监护仪支持插入床旁监护仪插槽作为参数模块使用,即插即用。

9.具有多导心电监护算法 ,同步分析≥4通道心电波形,能够良好抗干扰。

10.心率测量范围:成人15 -300 bpm,小儿/新生儿15 - 350 bpm。

11.波速提供50mm/s,25 mm/s、12.5 mm/s、6.25 mm/s可选。

12.滤波模式提供诊断模式(0.05 -150Hz),监护模式(0.5 -40Hz),ST模式(0.05 - 40Hz),手术模式(1-20Hz)。

13.支持房颤及室上性心律失常分析功能,如:室上性心动过速,SVCs/min等,标配支持≥25种实时心律失常分析

14.提供ST段分析,提供显示和存储ST值和每个ST的模板。

15.具有QT/QTc测量功能,提供QT,QTc和ΔQTc参数值。

16.可显示弱灌注指数(PI)。

17.提供双通道体温测量,提供两通道体温测量差值显示。

18.提供手动、自动间隔、连续、序列四种无创血压测量模式,IBP测量范围:-50 – 360 mmHg,支持实时PPV测量。

19.≥800条事件回顾。每条报警事件至少能够存储32秒三道相关波形,以及报警触发时所有测量参数值。≥800条NIBP测量结果回顾。

20.≥40小时全息波形回顾,≥100小时趋势数据回顾。

21.通过国家III类注册和FDA认证,产品设计使用年限≥10年。

22.可选配外置2通道IBP有创血压监测模块,主机最多支持4通道IBP有创压力监测。

23.可选配外置主流、旁流、微流EtCO2监测模块。

24.可选配外置PiCCO技术监测功能模块或PiCCO技术单机产品,非漂浮导管热稀释法或无创阻抗法,可监测胸腔内血容量(ITBV)、血管外肺水(EVLW),肺毛细血管通透性指数(PVPI)等参数,提供完整的血流动力学参数监测。

25.可选配内置EtCO2监测,与主机一体化设计,最小抽气流速50ml/min。

26.可选配19英寸外接显示屏,将模块数据传输显示,进行大屏幕监护,满足临床护理人员在床旁的监护需要。

主要配置清单:

序号物品名称数 量单位
1主机5
2心电附件包5
3血氧附件包5
4无创血压附件包5
5使用说明书5
6保修卡、合格证5

注:提供原厂技术白皮书。

三、谈判地点、时间和要求:

1、谈判地点:华中科技大学 (略) 采购办公室(门诊综合楼11楼B1103室)。

2、谈判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01月9日下午14:20

3、谈判需备资格证明材料:见资格要求。开标一览表带上U盘WORD形式。(品名,规格,品牌型号,产地,报价。保修。)

四、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所投产品若为进口产品,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制造商,代理商须提供代理证或授权证书原件;

3.第Ⅰ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扫描件,第Ⅱ、Ⅲ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扫描件(原.件备查)。

4.第Ⅰ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第Ⅱ、Ⅲ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范围包含该类产品;第Ⅰ类医疗器械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第Ⅰ类医疗器械;第Ⅱ类医疗器械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须提供《第Ⅱ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类产品;第Ⅲ类医疗器械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类产品;

5.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需提供原件,授权 (略) 红章);

6.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所有投标人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无条件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华中科技大学 (略) ( (略) )采购办公室

2023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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