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哑柏新区部分用地性质调整及原绿谷水岸项目用地规划条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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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哑柏新区部分用地性质调整及原绿谷水岸项目用地规划条件的公示

该宗地位于周至县哑柏新区杨哑路以东、苗圃大道以北、规划一路北段以西、 (略) 以南。在《周至县哑柏镇总体规划(2011-2020年)》(2017年修订)新区版块修编中,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1)。本次拟将规划用地面积6.22公顷(93.3亩)中的4.7公顷(70.6亩)土地,由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1)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原绿谷水岸项目用地(DK1-1,DK2-2)规划指标如下:

DK1-1: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设施用地(B1),净用地面积1.18Ha,容积率≤2.0,建筑密度≤50.0%,绿地率≥25%,规划地上建筑面积≤23515.9㎡,其他规划建设指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DK1-2: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净用地面积2.33Ha,容积率≤2.0,建筑密度≤20.0%,绿地率≥35%,建筑限高最高不超过18层(54米),规划地上建筑面积≤46676.34㎡,规划地下建筑面积≥21945.5㎡,机动车停车位≥607辆,非机动车停车位≥467辆,其他规划建设指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自调整方案公示开始之日起15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调整及条件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示期:2023年01月05日至2023年01月19日

地址:周至县二曲街办云塔南路1号

电子邮箱:*@*q.com

联系电话:029-*


周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01月05日



该宗地位于周至县哑柏新区杨哑路以东、苗圃大道以北、规划一路北段以西、 (略) 以南。在《周至县哑柏镇总体规划(2011-2020年)》(2017年修订)新区版块修编中,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1)。本次拟将规划用地面积6.22公顷(93.3亩)中的4.7公顷(70.6亩)土地,由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1)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原绿谷水岸项目用地(DK1-1,DK2-2)规划指标如下:

DK1-1: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设施用地(B1),净用地面积1.18Ha,容积率≤2.0,建筑密度≤50.0%,绿地率≥25%,规划地上建筑面积≤23515.9㎡,其他规划建设指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DK1-2: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净用地面积2.33Ha,容积率≤2.0,建筑密度≤20.0%,绿地率≥35%,建筑限高最高不超过18层(54米),规划地上建筑面积≤46676.34㎡,规划地下建筑面积≥21945.5㎡,机动车停车位≥607辆,非机动车停车位≥467辆,其他规划建设指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自调整方案公示开始之日起15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调整及条件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示期:2023年01月05日至2023年01月19日

地址:周至县二曲街办云塔南路1号

电子邮箱:*@*q.com

联系电话:029-*


周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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