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九龙化工有限公司(自备电厂)碳排放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安阳九龙化工有限公司(自备电厂)碳排放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标段编号:HNEC-AYHG*F001
标段编号: |
采购人: | 保证金: | ||
代理机构: | 工本费: | ||
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是否可对部分物资报价: | |
开始时间(报名/报价): | 截止时间(报名/报价): | ||
采购人联系人: | 采购人电话: |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代理电话: | ||
监督部门: | 监督电话: |
信息提供日期:2023-01-06
(略) (自备电厂)
2023-2024年碳排放咨询管理项目询比公告
我公司受 (略) 委托以询比方式采购以下服务或工程,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 名 称 | 内 容 |
1 | 公司名称 | (略) |
2 | 项目名称 | (略) (自备电厂)2023-2024年碳排放咨询管理项目 |
3 | 询比内容 |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发电设施》(环办气候函【2022】485号)的通知及国家、 (略) 、 (略) 生态环境部相关政策, (略) (自备电厂)开展碳排放相关工作: 1、开展煤质元素碳实测工作,出具检测报告,包含元素碳含量、低位发热量、氢含量、全硫、水分等参数,检测报告应由通过CMA认定或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 2、对九龙公司(自备电厂)碳排放数据进行优化,争取配额最大化; 3、精准填报质量控制计划和排放报告,确保排放数据准确; 4、制定碳排放管理制度,数据精细化管理制度; 5、 (略) (略) 生态环境厅组织第三方碳排放核查,对接第三方数据核查机构,最大程度上减少数据盘查误差; 6、协助完成交易,履约等服务; 7、 (略) 协议期内的碳排放其他相关事宜; 8、对九龙公司(自备电厂)降碳提出合理化建议。 |
4 | 招标方式 | 公开询比 |
5 | 交货地点 | (略) |
6 | 合同有效期 | 2023-2024年(完成2023年、2024年碳排放核查及两年交易履约工作) |
7 | 投标方式 | 本次采购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 http://**)上进行,只接受在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合格供应商投标,未注册的供应商请登*平台先进行注册,待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 |
8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年1月13日16:00时 |
9 | 开标时间 | 2023年1 月13日16:00时 |
10 | 解密时间 | 2023年1月13日16:00-17:00时 |
11 | 质量要求 |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发电设施》(环办气候函【2022】485号)的通知及国家、 (略) 、 (略) 相关政策, (略) (自备电厂)开展碳排放煤质元素碳实测,电厂碳排放优化数据、填报质量控制计划、碳排放报告、应对第三方碳核查、碳交易等事宜。 |
12 | 价格 | 满足公告要求和质量的前提下最低价中标 |
13 | 资质条件 |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与本次工作范围相应的内容,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经营状况,有充足的资金保证; 3、投标人在3年内没有任何涉及到采购项目的违规、被处罚等情况; 4、未被“信用中国”官网列入黑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
14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完成2023年碳排放报告,以承兑或者电汇形式支付20%,完成2023年碳排放核查后,支付20%,完成2024年碳排放报告,支付20%,完成2024年碳排放核查后,支付20%,完成2023-2024年碳交易后,支付剩余的20%。 |
15 | 联系人 | 业主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 手机:* 商务联系人:常先生 电话:* |
16 | 报价有效期 | 报价截止之日起30天 |
17 | 报价保证金 | 无 |
18 | 说明 | 1、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无论报价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2、报价人应认真阅读询价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报价文件没有对询价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3、报价以及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 |
19 | 其它 |
安阳化学 (略)
2023年1月6日
项目标段编号:HNEC-AYHG*F001
标段编号: |
采购人: | 保证金: | ||
代理机构: | 工本费: | ||
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是否可对部分物资报价: | |
开始时间(报名/报价): | 截止时间(报名/报价): | ||
采购人联系人: | 采购人电话: |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代理电话: | ||
监督部门: | 监督电话: |
信息提供日期:2023-01-06
(略) (自备电厂)
2023-2024年碳排放咨询管理项目询比公告
我公司受 (略) 委托以询比方式采购以下服务或工程,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 名 称 | 内 容 |
1 | 公司名称 | (略) |
2 | 项目名称 | (略) (自备电厂)2023-2024年碳排放咨询管理项目 |
3 | 询比内容 |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发电设施》(环办气候函【2022】485号)的通知及国家、 (略) 、 (略) 生态环境部相关政策, (略) (自备电厂)开展碳排放相关工作: 1、开展煤质元素碳实测工作,出具检测报告,包含元素碳含量、低位发热量、氢含量、全硫、水分等参数,检测报告应由通过CMA认定或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 2、对九龙公司(自备电厂)碳排放数据进行优化,争取配额最大化; 3、精准填报质量控制计划和排放报告,确保排放数据准确; 4、制定碳排放管理制度,数据精细化管理制度; 5、 (略) (略) 生态环境厅组织第三方碳排放核查,对接第三方数据核查机构,最大程度上减少数据盘查误差; 6、协助完成交易,履约等服务; 7、 (略) 协议期内的碳排放其他相关事宜; 8、对九龙公司(自备电厂)降碳提出合理化建议。 |
4 | 招标方式 | 公开询比 |
5 | 交货地点 | (略) |
6 | 合同有效期 | 2023-2024年(完成2023年、2024年碳排放核查及两年交易履约工作) |
7 | 投标方式 | 本次采购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 http://**)上进行,只接受在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合格供应商投标,未注册的供应商请登*平台先进行注册,待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 |
8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年1月13日16:00时 |
9 | 开标时间 | 2023年1 月13日16:00时 |
10 | 解密时间 | 2023年1月13日16:00-17:00时 |
11 | 质量要求 |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发电设施》(环办气候函【2022】485号)的通知及国家、 (略) 、 (略) 相关政策, (略) (自备电厂)开展碳排放煤质元素碳实测,电厂碳排放优化数据、填报质量控制计划、碳排放报告、应对第三方碳核查、碳交易等事宜。 |
12 | 价格 | 满足公告要求和质量的前提下最低价中标 |
13 | 资质条件 |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与本次工作范围相应的内容,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经营状况,有充足的资金保证; 3、投标人在3年内没有任何涉及到采购项目的违规、被处罚等情况; 4、未被“信用中国”官网列入黑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
14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完成2023年碳排放报告,以承兑或者电汇形式支付20%,完成2023年碳排放核查后,支付20%,完成2024年碳排放报告,支付20%,完成2024年碳排放核查后,支付20%,完成2023-2024年碳交易后,支付剩余的20%。 |
15 | 联系人 | 业主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 手机:* 商务联系人:常先生 电话:* |
16 | 报价有效期 | 报价截止之日起30天 |
17 | 报价保证金 | 无 |
18 | 说明 | 1、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无论报价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2、报价人应认真阅读询价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报价文件没有对询价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3、报价以及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 |
19 | 其它 |
安阳化学 (略)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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