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城关镇沈屯社区老村立面改造及法治文化广场提升工程采购公告
宜阳县城关镇沈屯社区老村立面改造及法治文化广场提升工程采购公告
宜阳县城关镇沈屯社区老村立面改造及法治文化广场提升工程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宜阳县城关镇沈屯社区老村立面改造及法治文化广场提升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在丰汇 (略) 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3年1月1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HGJ-HN-*
2.项目名称:宜阳县城关镇沈屯社区老村立面改造及法治文化广场提升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06元
最高限价:*.06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宜阳县城关镇沈屯社区老村立面改造工程 | *.30 | *.30 | |
2 | 2 | 沈屯社区法治文化广场提升工程 | *.76 | *.76 |
5.采购需求:
5.1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宜阳县城关镇沈屯社区老村立面改造及法治文化广场提升工程, (略) (略) 宜阳县,一标段主要内容包括宜阳县城关镇沈屯社区老村立面改造工程;二标段主要内容包括沈屯社区法治文化广场提升工程。
5.2 采购内容: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5.3 工期:一标段:30日历天;二标段15日历天
5.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6 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5.7 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5.8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5.9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宜阳县城关镇沈屯社区老村立面改造工程
二标段:沈屯社区法治文化广场提升工程
注:供应商可就一个标段进行完整投标,不得拆分,否则将不被接受。供应商可对两个标段同时投标,也可仅对任意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
7.本合同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创新、绿色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拟派项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本次采购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3.3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 (略) 企业需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略) (略) 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须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显示查询日期为为公告发出之后,否则视同未提供);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时间: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1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本次采购实行不见面获取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均须将企业需要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63.com)并备注联系方式,经代理机构核实符合要求并办理完报名手续后通过该邮箱向供应商发送竞争性谈判文件。
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项目经理相关证件;
3.售价:3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月1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宜阳县黄河厂桥西香樟树酒店九楼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月1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宜阳县黄河厂桥西香樟树酒店九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11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阳县城关镇沈屯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宜阳县城关镇沈屯
联系方式:沈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丰汇 (略)
地址:宜阳县黄河厂桥西香樟树酒店509室
联系方式:张女士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宜阳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宜阳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2023年1月6日
宜阳县城关镇沈屯社区老村立面改造及法治文化广场提升工程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宜阳县城关镇沈屯社区老村立面改造及法治文化广场提升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在丰汇 (略) 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3年1月1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HGJ-HN-*
2.项目名称:宜阳县城关镇沈屯社区老村立面改造及法治文化广场提升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06元
最高限价:*.06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宜阳县城关镇沈屯社区老村立面改造工程 | *.30 | *.30 | |
2 | 2 | 沈屯社区法治文化广场提升工程 | *.76 | *.76 |
5.采购需求:
5.1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宜阳县城关镇沈屯社区老村立面改造及法治文化广场提升工程, (略) (略) 宜阳县,一标段主要内容包括宜阳县城关镇沈屯社区老村立面改造工程;二标段主要内容包括沈屯社区法治文化广场提升工程。
5.2 采购内容: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5.3 工期:一标段:30日历天;二标段15日历天
5.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6 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5.7 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5.8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5.9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宜阳县城关镇沈屯社区老村立面改造工程
二标段:沈屯社区法治文化广场提升工程
注:供应商可就一个标段进行完整投标,不得拆分,否则将不被接受。供应商可对两个标段同时投标,也可仅对任意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
7.本合同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创新、绿色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拟派项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本次采购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3.3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 (略) 企业需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略) (略) 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须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显示查询日期为为公告发出之后,否则视同未提供);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时间: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1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本次采购实行不见面获取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均须将企业需要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63.com)并备注联系方式,经代理机构核实符合要求并办理完报名手续后通过该邮箱向供应商发送竞争性谈判文件。
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项目经理相关证件;
3.售价:3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月1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宜阳县黄河厂桥西香樟树酒店九楼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月1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宜阳县黄河厂桥西香樟树酒店九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11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阳县城关镇沈屯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宜阳县城关镇沈屯
联系方式:沈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丰汇 (略)
地址:宜阳县黄河厂桥西香樟树酒店509室
联系方式:张女士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宜阳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宜阳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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