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30万吨/年工业甲醛、10万吨/年脲醛胶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30万吨/年工业甲醛、10万吨/年脲醛胶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略) 林业和草原局关于30万吨/年工业

*醛、10万吨/年脲醛胶建设项目

拟使用林地公示


(略) 林业和草原局关于30万吨/年工业*醛、10万吨/年脲醛胶建设项目因建设需要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云 (略) 。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30万吨/年工业*醛、10万吨/年脲醛胶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生产车间、办公楼。

四、项目建设地点: (略) 草铺街道办事处柳树花园社区居民委员会柳树居民小组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地理坐标及用地面积:东经102°21′33.72″-102°21′37.93″,北纬24°55′57.31″-24°56′08.69″(具体用地范围详见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林地面积5.3333公顷。

六、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不涉及林地林木蓄积,主要树种为柏木、旱冬瓜等。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拟使用林地权 (略) 草铺街道办事处柳树花园社区居民委员会柳树居民小组集体所有。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补偿费由云 (略) (略) 草铺街道办事处柳树花园社区居民委员会柳树居民小组签订了林地、林木补偿协议。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12日,若对该项目征(占)用范围的面积、权属及其他有异议者,请在本公示五个工作日内, (略) 林业和草原局反映,联系电话:*、*。


(略) 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月6日


(略) 林业和草原局关于30万吨/年工业

*醛、10万吨/年脲醛胶建设项目

拟使用林地公示


(略) 林业和草原局关于30万吨/年工业*醛、10万吨/年脲醛胶建设项目因建设需要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云 (略) 。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30万吨/年工业*醛、10万吨/年脲醛胶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生产车间、办公楼。

四、项目建设地点: (略) 草铺街道办事处柳树花园社区居民委员会柳树居民小组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地理坐标及用地面积:东经102°21′33.72″-102°21′37.93″,北纬24°55′57.31″-24°56′08.69″(具体用地范围详见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林地面积5.3333公顷。

六、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不涉及林地林木蓄积,主要树种为柏木、旱冬瓜等。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拟使用林地权 (略) 草铺街道办事处柳树花园社区居民委员会柳树居民小组集体所有。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补偿费由云 (略) (略) 草铺街道办事处柳树花园社区居民委员会柳树居民小组签订了林地、林木补偿协议。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12日,若对该项目征(占)用范围的面积、权属及其他有异议者,请在本公示五个工作日内, (略) 林业和草原局反映,联系电话:*、*。


(略) 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月6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