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源市分公司宣传与包装设计等服务及东丰县分公司寄递事业部客服服务项目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源市分公司宣传与包装设计等服务及东丰县分公司寄递事业部客服服务项目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源市分公司宣传与包装设计等服务及东丰县分公司寄递事业部客服服务项目。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比选人(采购人)为 (略) (略)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情况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LYHCZX2023-04(HC)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宣传与包装设计等业务外包项目】
比选内容:对 (略) (略) 的物料制作、展览展示会务服务、视频动画制作、安装送货服务、直播演出服务、对接洽谈及其他工作等服务业务进行外包。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采购预算(最高投标限价):80400元(含税金)
【第二标段: (略) 寄递事业部客服服务项目】
比选内容:对 (略) (略) 寄递事业部客服服务进行外包。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采购预算(最高投标限价):51000元(含税金)
2.3 服务地点:一标段: (略) ;二标段:东丰县;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2.4 服务期限:1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比选人(采购人)要求。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3.3信誉要求:
(1)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比选申请人参与投标,提供“信用中国”(http://**.cn)渠道查询上述内容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二类不良信用记录,最终以当日在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本采购项目不接受未获取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参与比选。
3.5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比选报名、购买比选文件、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参加比选会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比选过程比选申请人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比选。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3.7比选申请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比选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3.8中标后比选人(采购人)根据比选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去比选申请人经营场所实地考察,如发现提供的信息不真实,将取消中标资格。
3.9比选申请人在资格要求范围内可兼投兼中。开标、评标顺序由第1标段至第2标段依次进行。
四、比选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 (北京时间,下同), (略) 鸿昌 (略) 三楼业务室( (略) 东吉大路1858号)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
报名时比选申请人必须出具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二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清晰,易于辨认。
4.2比选文件售价:每个标段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18日9:00时, (略) 鸿昌 (略) 三楼会议室( (略) 东吉大路1858号)。
5.2 请各比选申请人另行准备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需密封),以便开标时进行身份验证,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4 比选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金额的比选保证金。
5.5 当有效比选申请人不足三家时,比选人另行组织招标。
5.6 当有效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报价超出比选人设定的最高比选限价时,该比选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 (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七、招标方式转换:
根据《 (略) 比选采购实施办法(试行)》《 (略) (略) 采购管理办法》和《 (略) 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版)》相关规定,本项目经两轮公开比选未能成立,只有两家比选申请人可供选择的,仍采用公开比选方式采购;如本项目经二轮公开比选未能成立,只有一家比选申请人可供选择的,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采购人): (略) (略)
地址: (略) 西宁大路801号
邮编:*
联系人:李林禹
电话:0437-*773
比选代理机构: (略) 鸿昌 (略)
地址: (略) 东吉大路1858号(东艺嘉 (略) (略) 楼上)
邮编:*
联系人:王霜
电话:0437-*513
电子邮箱:*@*63.com
2023年1月10日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源市分公司宣传与包装设计等服务及东丰县分公司寄递事业部客服服务项目。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比选人(采购人)为 (略) (略)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情况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LYHCZX2023-04(HC)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宣传与包装设计等业务外包项目】
比选内容:对 (略) (略) 的物料制作、展览展示会务服务、视频动画制作、安装送货服务、直播演出服务、对接洽谈及其他工作等服务业务进行外包。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采购预算(最高投标限价):80400元(含税金)
【第二标段: (略) 寄递事业部客服服务项目】
比选内容:对 (略) (略) 寄递事业部客服服务进行外包。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采购预算(最高投标限价):51000元(含税金)
2.3 服务地点:一标段: (略) ;二标段:东丰县;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2.4 服务期限:1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比选人(采购人)要求。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3.3信誉要求:
(1)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比选申请人参与投标,提供“信用中国”(http://**.cn)渠道查询上述内容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二类不良信用记录,最终以当日在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本采购项目不接受未获取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参与比选。
3.5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比选报名、购买比选文件、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参加比选会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比选过程比选申请人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比选。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3.7比选申请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比选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3.8中标后比选人(采购人)根据比选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去比选申请人经营场所实地考察,如发现提供的信息不真实,将取消中标资格。
3.9比选申请人在资格要求范围内可兼投兼中。开标、评标顺序由第1标段至第2标段依次进行。
四、比选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 (北京时间,下同), (略) 鸿昌 (略) 三楼业务室( (略) 东吉大路1858号)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
报名时比选申请人必须出具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二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清晰,易于辨认。
4.2比选文件售价:每个标段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18日9:00时, (略) 鸿昌 (略) 三楼会议室( (略) 东吉大路1858号)。
5.2 请各比选申请人另行准备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需密封),以便开标时进行身份验证,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4 比选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金额的比选保证金。
5.5 当有效比选申请人不足三家时,比选人另行组织招标。
5.6 当有效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报价超出比选人设定的最高比选限价时,该比选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 (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七、招标方式转换:
根据《 (略) 比选采购实施办法(试行)》《 (略) (略) 采购管理办法》和《 (略) 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版)》相关规定,本项目经两轮公开比选未能成立,只有两家比选申请人可供选择的,仍采用公开比选方式采购;如本项目经二轮公开比选未能成立,只有一家比选申请人可供选择的,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采购人): (略) (略)
地址: (略) 西宁大路801号
邮编:*
联系人:李林禹
电话:0437-*773
比选代理机构: (略) 鸿昌 (略)
地址: (略) 东吉大路1858号(东艺嘉 (略) (略) 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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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霜
电话:0437-*513
电子邮箱:*@*63.com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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