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塔城地区中心血站防疫资源设备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疆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塔城地区中心血站防疫资源设备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塔城地区中心血站防疫资源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诚成 (略) ( (略) 光明路一道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3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CC-TD-*
项目名称:塔城地区中心血站防疫资源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内完成,经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企业,注: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一证一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备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
(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v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v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单位、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
(3)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查询(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
(4)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
(5)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略) 令第650号)有关内容办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与备案,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不予认可;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09日至2023年01月12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诚成 (略) ( (略) 光明路一道巷)
方式:现场获取或线上获取(线上获取将报名相关资料以PDF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的文件发送至邮箱:*@*q.com)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3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1月13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须提供(1)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根据所投内容提供);(4)“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查询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方法:信用服务-信用分类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单-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方法:首页-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查询);(5)“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查询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方法: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全文检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检索)。以上资料需将原件以PDF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的形式发送至邮箱:*@*q.com或以纸质版递交至新疆诚成 (略) ( (略) 光明路一道巷)报名,代理机构审核后,以邮件形式回复各供应商,资料合格后,向供应商以邮件形式发出竞争性谈判文件,否则不予受理。注:上述证件齐全、满足要求的供应商为有效的投标供应商。2、同级监管部门塔城地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901-*。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塔城地区中心血站
地 址: (略) 迎宾路6号
联系方式:09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诚成 (略)
地 址: (略) 光明路一道巷
联系方式:09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宁
电 话:0901-*
项目概况
塔城地区中心血站防疫资源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诚成 (略) ( (略) 光明路一道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3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CC-TD-*
项目名称:塔城地区中心血站防疫资源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内完成,经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企业,注: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一证一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备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
(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v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v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单位、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
(3)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查询(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
(4)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
(5)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略) 令第650号)有关内容办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与备案,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不予认可;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09日至2023年01月12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诚成 (略) ( (略) 光明路一道巷)
方式:现场获取或线上获取(线上获取将报名相关资料以PDF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的文件发送至邮箱:*@*q.com)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3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1月13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须提供(1)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根据所投内容提供);(4)“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查询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方法:信用服务-信用分类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单-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方法:首页-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查询);(5)“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查询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方法: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全文检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检索)。以上资料需将原件以PDF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的形式发送至邮箱:*@*q.com或以纸质版递交至新疆诚成 (略) ( (略) 光明路一道巷)报名,代理机构审核后,以邮件形式回复各供应商,资料合格后,向供应商以邮件形式发出竞争性谈判文件,否则不予受理。注:上述证件齐全、满足要求的供应商为有效的投标供应商。2、同级监管部门塔城地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901-*。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塔城地区中心血站
地 址: (略) 迎宾路6号
联系方式:09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诚成 (略)
地 址: (略) 光明路一道巷
联系方式:09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宁
电 话: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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