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国资委关于为企业重组项目提供法务尽调及第三方专业咨询服务机构市场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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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国资委关于为企业重组项目提供法务尽调及第三方专业咨询服务机构市场询价公告

(略) 国资委关于为企业重组项目提供 法务尽调及第三方专业咨 (略) 场询价公告
来源:2022-08-12 09:00:53作者:guozizu浏览:235

西藏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略) 的形 (略) 级国家出资企业进行重组,现就开展重组工作需要选聘可提供法务尽调服务、第三方专业咨询服务的机构,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参选单位参 (略) 场询价,相关事宜如下:

一、法务尽调(律师事务所)相关要求

(一)对整合重组整体方案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对清产核资中出现的资产权属纠纷或历史遗留问题提出法律解决意见, (略) 国资委确认。

(三)对清产核资中出现的债权债务问题提出法律解决意见和思路,并明确相应处理方式。

(四) (略) 国有企业进行法务尽调,了解国有企业在各项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和思路。

(五)对整合重组实施方案及后续具体实施方案、业务战略规划等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拟定整合重组实施过程中相应的投资协议、章程、交易合同等法律文书。

(七)为本次整合重组提供全程法务咨询。

二、第三方专业咨询机构相关要求

(一)明确各类资产划转范畴、划转方式及作价方式,确定重组后的一级国企、二级国企乃至三级国企构架及相应资产。

(二)明确重组后国企各类债权债务划转或处置方式,形成实施方案,提出债权债务解决思路和方式。

(三)明确重组后国企 (略) 组织架构,形成人事制度方案。

(四) (略) 业务范畴和战略定位,确定每类业务开展核心优势和业务发展方式,出具战略重组方案。

(五)编制整合重组完成工作时间安排。

(六)编制重组后国企经营相关制度,完善重组后国资监管相关制度。

(七)为本次整合重组提供全程咨询。

(八)其他那曲国资委要求所提供服务的事项

三、资格条件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中法务尽调(律师事务所)需具备执业许可证;

四、提交材料

参选人应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二) (略) 场询价的报价函

(三)相关业绩(选报材料)

五、市场询价程序

(一)公告时间

2022年8月12日至8月19日

(二)接受报价文件

因受疫情影响,报价文件的递交以发电子邮件方式递交。

邮箱地址:*@*q.com

递交截止至2022年10月19日18:00。

六、联系方式

地址: (略) 北京中路29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略) 国资委关于为企业重组项目提供 法务尽调及第三方专业咨 (略) 场询价公告
来源:2022-08-12 09:00:53作者:guozizu浏览:235

西藏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略) 的形 (略) 级国家出资企业进行重组,现就开展重组工作需要选聘可提供法务尽调服务、第三方专业咨询服务的机构,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参选单位参 (略) 场询价,相关事宜如下:

一、法务尽调(律师事务所)相关要求

(一)对整合重组整体方案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对清产核资中出现的资产权属纠纷或历史遗留问题提出法律解决意见, (略) 国资委确认。

(三)对清产核资中出现的债权债务问题提出法律解决意见和思路,并明确相应处理方式。

(四) (略) 国有企业进行法务尽调,了解国有企业在各项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和思路。

(五)对整合重组实施方案及后续具体实施方案、业务战略规划等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拟定整合重组实施过程中相应的投资协议、章程、交易合同等法律文书。

(七)为本次整合重组提供全程法务咨询。

二、第三方专业咨询机构相关要求

(一)明确各类资产划转范畴、划转方式及作价方式,确定重组后的一级国企、二级国企乃至三级国企构架及相应资产。

(二)明确重组后国企各类债权债务划转或处置方式,形成实施方案,提出债权债务解决思路和方式。

(三)明确重组后国企 (略) 组织架构,形成人事制度方案。

(四) (略) 业务范畴和战略定位,确定每类业务开展核心优势和业务发展方式,出具战略重组方案。

(五)编制整合重组完成工作时间安排。

(六)编制重组后国企经营相关制度,完善重组后国资监管相关制度。

(七)为本次整合重组提供全程咨询。

(八)其他那曲国资委要求所提供服务的事项

三、资格条件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中法务尽调(律师事务所)需具备执业许可证;

四、提交材料

参选人应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二) (略) 场询价的报价函

(三)相关业绩(选报材料)

五、市场询价程序

(一)公告时间

2022年8月12日至8月19日

(二)接受报价文件

因受疫情影响,报价文件的递交以发电子邮件方式递交。

邮箱地址:*@*q.com

递交截止至2022年10月19日18:00。

六、联系方式

地址: (略) 北京中路29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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