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部级汽车选装平台对接项目招标公告
2022年部级汽车选装平台对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部级汽车选装平台对接项目已经河北 (略) 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冀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概述
项目地点: (略) 高速公路沿线。
主要工作内容:对ETC发行客服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增加选装数据下载接口,下载汽车选装业务数据,升级客户端和报表系统,为用户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2.1.2服务期限:项目工期20天,试运行一个月。
2.2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2022年部级汽车选装平台对接项目,根据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下发的汽车选装平台建设文件和技术方案要求,对ETC发行客服系统进行升级改造,采用开放平台模式接入部级ETC发行服务支撑平台。增加选装数据下载接口,下载汽车选装业务数据,升级客户端和报表系统,为用户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共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满足本公告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具备能够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略) )的、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 )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12日9:00至2023年1月16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1月3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上传成功时间即为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招标人定于 2023年1月31日9时00分在石家庄高新区祁连街95号润江慧谷大厦A座2109室举行开标会。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在开标时间通过登*“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观看开标现场直播。
5.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 (略)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网站上发布。
7.考虑到疫情防控要求,如需调整项目招标时间安排,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另行通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冀 (略)
地 址: (略) (略) 长安区裕华东路509号
联系人:孙玮
电 话:0311-*
招标代理:河北高速 (略)
地 址:石家庄高新区祁连街95号润江慧谷大厦B座17层
联 系 人:张德祥、张光磊
电 话:*、*
9.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2023年1月12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部级汽车选装平台对接项目已经河北 (略) 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冀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概述
项目地点: (略) 高速公路沿线。
主要工作内容:对ETC发行客服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增加选装数据下载接口,下载汽车选装业务数据,升级客户端和报表系统,为用户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2.1.2服务期限:项目工期20天,试运行一个月。
2.2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2022年部级汽车选装平台对接项目,根据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下发的汽车选装平台建设文件和技术方案要求,对ETC发行客服系统进行升级改造,采用开放平台模式接入部级ETC发行服务支撑平台。增加选装数据下载接口,下载汽车选装业务数据,升级客户端和报表系统,为用户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共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满足本公告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具备能够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略) )的、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 )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12日9:00至2023年1月16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1月3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上传成功时间即为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招标人定于 2023年1月31日9时00分在石家庄高新区祁连街95号润江慧谷大厦A座2109室举行开标会。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在开标时间通过登*“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观看开标现场直播。
5.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 (略)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网站上发布。
7.考虑到疫情防控要求,如需调整项目招标时间安排,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另行通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冀 (略)
地 址: (略) (略) 长安区裕华东路509号
联系人:孙玮
电 话:0311-*
招标代理:河北高速 (略)
地 址:石家庄高新区祁连街95号润江慧谷大厦B座17层
联 系 人:张德祥、张光磊
电 话:*、*
9.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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