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工务段2023年特种机械设备临时租赁公开询价采购信息公告(WB2023-011201号)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工务段2023年特种机械设备临时租赁公开询价采购信息公告(WB2023-011201号)
一、采购条件
采购人为中国铁 (略) 南宁工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依据《中国铁 (略) 业务外包采购管理办法》、《南宁工务段业务外包采购管理实施细则》,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南宁工务段2023年特种机械设备临时租赁
2.项目内容:在南宁工务段作业范围内提供特种机械设备,主要在铁路沿线车站、区间等,设备类型详见询价函(附件一)
3.项目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4.外包方式:按单价/台班的形式进行业务外包,工时计算方式为:每个台班8小时工作制,出工即按一个台班计算;当天作业超过8个小时,每超过1小时增加1/8个台班的费用。台班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操作手工费、设备维修费保养费、设备转运费等。
5.外包企业资信要求:
(1)承揽商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能出具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文件(如已取得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并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承揽商2020年来无违法或违规等任何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2020年以来无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引起的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或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无经济方面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无客户不良反映;无因自身原因造成责任事故的不良反映。
(3)承揽商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4)承揽商需在国铁采购平台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及认证(http://**)
三、采购方式
1.本次询价采用公开询价采购方式,按最低价中标法进行评审。
2.公示期为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1月16日18:00。承揽商按询价函具体要求填写报价,报价函与其他所必须提供的材料每页均须加盖公章形成报价文件,详见询价函(附件一)。
3.报价文件信封按规定进行密封,信封封面需注明所投的包件、报价单位名称、报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承揽商在公示期时间内将报价文件通过快递邮寄至: (略) 西乡塘区地洞口路37号材料科,收件人傅工0771-*
4.超出公示期报价或未按规定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四、采购方式的变更
1.若报价不足三家仅有两家,则按流标处理。重新发布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原报价有效,同时接受其他潜在承揽商进行报价,公告期结束后进行评审。
2.若有效承揽商不足三家仅有1家,则按流标处理。重新发布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原报价有效,同时接受其他潜在承揽商进行报价。若公告期结束后若有两家以上报价,则进行评审;若公告期结束后仍仅有一家报价,则转为单一来源谈判采购。
五、相关要求及合同主要条款
(一)作业内容和作业方式
根据*方生产实际,*方提供特种机械设备及操作人员并及时到达作业地点,作业内容包括:货物装卸、维修施工、应急抢险等。
(二)费用结算方式
1.*方完成约定作业后,双方签认《作业确认单》,作为核定工作量的依据进行台班费用的结算。
2.作业量及结算费用统计。**双方分别选派专人负责每日对作业量情况进行统计并现场签认,每次结算前双方对装卸业务量进行汇总核对和确认。
3.费用支付方式。双方约定,每次*方服务完毕后,*方向*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业务外包费用,具体在*方收到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作业确认单》后60日内完成。
(三)*方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方在完成作业过程中,遵守铁路有关管理制度。
2.有权对*方违反作业安全和作业质量要求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处理意见。
3.明确*方具体作业内容和相关要求,有权对*方的作业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根据检查考核情况确定是否核减租赁费用。
4.*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提供设备,*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完成相应工作,并相应核减*方的费用。
5.*方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方有权要求*方立即更换,并由*方承担相应的费用:
①不能提供真实有效地身份证明或岗位任职资格证照的。
②违反规章制度、作业标准、职责要求、劳动纪律的。
③工作能力不足等原因造成所负责的工作不能正常进行,或不能保证工作质量的。
④其他损害*方利益给*方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行为。
6.*方应当为*方完成装卸作业提供相应的作业条件。
7.应当按合同约定与*方进行工作量核对和确认,及时、足额进行结算和付款。
8.有特殊作业要求时,以及对作业有特殊注意事项,应当在作业前如实告知*方,避免造成不应有的安全风险或损害。
9.*方每次使用设备前,提前明确告知*方工作的内容、所需设备的型号等,*方在约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供服务。
(四)*方权利义务
1.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用。
2.应具备承揽设备租赁业务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
3.有权拒绝*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管理规定的作业要求。
4.按照合同约定范围完成服务,对*方提出合同以外的临时作业需求,和*方协商一致后实施。
5.在作业过程中,*方现场作业人员须服从*方管理,遵守*方既有的规章制度。
6.应当按照*方生产要求,对其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各种适应性培训工作,经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需要由*方进行二次深入培训的,*方应积极配合做好培训工作。。
7.当*方发生应急抢险时,*方须在*方通知后30分钟内作出相应,并在设备转移所需的时间内到达抢险地点,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到达指定现场。
8.发生各类事故时,*方有义务配合*方做好各项施救工作,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
9.全面负责作业现场及*方作业人员生活场所的安全管理,并负责作业人员的现场管理工作。*方应当保证其作业人员服从管理,遵守铁路的各项安全规定,不准扒乘列车、轨道车,不得钻车、爬车、跳车,不得偷盗铁路器材,不得私自用火和野外用火。不准在车站停放的列车下传递工具和物品等,以免发生伤亡事故。出现突发性事件时,*方应全力做好处理工作。如*方人员发生安全事故或违反规定作业导致*方、第三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由*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10.保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员工的劳动保障及福利政策,同时承诺遵守*方的包括安全生产、劳动卫生等各项规章制度和规范要求。
11.履行对其员工的管理义务和职责,教育其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方承担其员工的工伤、经济补偿、劳动争议等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1.双方均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2.*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方装卸费用,每逾期一日,按未付费用部分的0.05%向*方支付违约金。*方未按约定期限支付费用逾期5个工作日的,*方有权停止提供服务,因*方停止提供服务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方承担责任。
3.*方在作业过程中,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及本合同的约定,造成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给*方造成损害的,应赔偿*方相应损失。
4.*方因工作能力不足等原因造成所负责的工作不能正常进行,或不能保证工作质量的,应向*方支付*方弥补当次作业过失产生费用相应的违约金,并且*方不向*方结算本次作业费用。
5.*方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不具备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资质的,应向*方支付外包预估费用10%的违约金,给*方造成损失的,*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方有本公告第(三)款第5项情形之一,应向*方支付外包预估费用10%的违约金,给*方造成损失的,*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7.*方员工追索劳动权益给*方造成损失的,*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相关信息
本公告及其他可能发布的相关公告均在国铁采购平台进行发布(http://**)
项目咨询:傅工 电话:0771-*
南宁工务段
日期: 2023年1月12日
一、采购条件
采购人为中国铁 (略) 南宁工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依据《中国铁 (略) 业务外包采购管理办法》、《南宁工务段业务外包采购管理实施细则》,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南宁工务段2023年特种机械设备临时租赁
2.项目内容:在南宁工务段作业范围内提供特种机械设备,主要在铁路沿线车站、区间等,设备类型详见询价函(附件一)
3.项目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4.外包方式:按单价/台班的形式进行业务外包,工时计算方式为:每个台班8小时工作制,出工即按一个台班计算;当天作业超过8个小时,每超过1小时增加1/8个台班的费用。台班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操作手工费、设备维修费保养费、设备转运费等。
5.外包企业资信要求:
(1)承揽商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能出具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文件(如已取得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并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承揽商2020年来无违法或违规等任何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2020年以来无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引起的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或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无经济方面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无客户不良反映;无因自身原因造成责任事故的不良反映。
(3)承揽商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4)承揽商需在国铁采购平台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及认证(http://**)
三、采购方式
1.本次询价采用公开询价采购方式,按最低价中标法进行评审。
2.公示期为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1月16日18:00。承揽商按询价函具体要求填写报价,报价函与其他所必须提供的材料每页均须加盖公章形成报价文件,详见询价函(附件一)。
3.报价文件信封按规定进行密封,信封封面需注明所投的包件、报价单位名称、报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承揽商在公示期时间内将报价文件通过快递邮寄至: (略) 西乡塘区地洞口路37号材料科,收件人傅工0771-*
4.超出公示期报价或未按规定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四、采购方式的变更
1.若报价不足三家仅有两家,则按流标处理。重新发布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原报价有效,同时接受其他潜在承揽商进行报价,公告期结束后进行评审。
2.若有效承揽商不足三家仅有1家,则按流标处理。重新发布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原报价有效,同时接受其他潜在承揽商进行报价。若公告期结束后若有两家以上报价,则进行评审;若公告期结束后仍仅有一家报价,则转为单一来源谈判采购。
五、相关要求及合同主要条款
(一)作业内容和作业方式
根据*方生产实际,*方提供特种机械设备及操作人员并及时到达作业地点,作业内容包括:货物装卸、维修施工、应急抢险等。
(二)费用结算方式
1.*方完成约定作业后,双方签认《作业确认单》,作为核定工作量的依据进行台班费用的结算。
2.作业量及结算费用统计。**双方分别选派专人负责每日对作业量情况进行统计并现场签认,每次结算前双方对装卸业务量进行汇总核对和确认。
3.费用支付方式。双方约定,每次*方服务完毕后,*方向*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业务外包费用,具体在*方收到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作业确认单》后60日内完成。
(三)*方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方在完成作业过程中,遵守铁路有关管理制度。
2.有权对*方违反作业安全和作业质量要求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处理意见。
3.明确*方具体作业内容和相关要求,有权对*方的作业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根据检查考核情况确定是否核减租赁费用。
4.*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提供设备,*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完成相应工作,并相应核减*方的费用。
5.*方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方有权要求*方立即更换,并由*方承担相应的费用:
①不能提供真实有效地身份证明或岗位任职资格证照的。
②违反规章制度、作业标准、职责要求、劳动纪律的。
③工作能力不足等原因造成所负责的工作不能正常进行,或不能保证工作质量的。
④其他损害*方利益给*方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行为。
6.*方应当为*方完成装卸作业提供相应的作业条件。
7.应当按合同约定与*方进行工作量核对和确认,及时、足额进行结算和付款。
8.有特殊作业要求时,以及对作业有特殊注意事项,应当在作业前如实告知*方,避免造成不应有的安全风险或损害。
9.*方每次使用设备前,提前明确告知*方工作的内容、所需设备的型号等,*方在约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供服务。
(四)*方权利义务
1.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用。
2.应具备承揽设备租赁业务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
3.有权拒绝*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管理规定的作业要求。
4.按照合同约定范围完成服务,对*方提出合同以外的临时作业需求,和*方协商一致后实施。
5.在作业过程中,*方现场作业人员须服从*方管理,遵守*方既有的规章制度。
6.应当按照*方生产要求,对其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各种适应性培训工作,经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需要由*方进行二次深入培训的,*方应积极配合做好培训工作。。
7.当*方发生应急抢险时,*方须在*方通知后30分钟内作出相应,并在设备转移所需的时间内到达抢险地点,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到达指定现场。
8.发生各类事故时,*方有义务配合*方做好各项施救工作,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
9.全面负责作业现场及*方作业人员生活场所的安全管理,并负责作业人员的现场管理工作。*方应当保证其作业人员服从管理,遵守铁路的各项安全规定,不准扒乘列车、轨道车,不得钻车、爬车、跳车,不得偷盗铁路器材,不得私自用火和野外用火。不准在车站停放的列车下传递工具和物品等,以免发生伤亡事故。出现突发性事件时,*方应全力做好处理工作。如*方人员发生安全事故或违反规定作业导致*方、第三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由*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10.保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员工的劳动保障及福利政策,同时承诺遵守*方的包括安全生产、劳动卫生等各项规章制度和规范要求。
11.履行对其员工的管理义务和职责,教育其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方承担其员工的工伤、经济补偿、劳动争议等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1.双方均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2.*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方装卸费用,每逾期一日,按未付费用部分的0.05%向*方支付违约金。*方未按约定期限支付费用逾期5个工作日的,*方有权停止提供服务,因*方停止提供服务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方承担责任。
3.*方在作业过程中,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及本合同的约定,造成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给*方造成损害的,应赔偿*方相应损失。
4.*方因工作能力不足等原因造成所负责的工作不能正常进行,或不能保证工作质量的,应向*方支付*方弥补当次作业过失产生费用相应的违约金,并且*方不向*方结算本次作业费用。
5.*方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不具备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资质的,应向*方支付外包预估费用10%的违约金,给*方造成损失的,*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方有本公告第(三)款第5项情形之一,应向*方支付外包预估费用10%的违约金,给*方造成损失的,*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7.*方员工追索劳动权益给*方造成损失的,*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相关信息
本公告及其他可能发布的相关公告均在国铁采购平台进行发布(http://**)
项目咨询:傅工 电话:0771-*
南宁工务段
日期: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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