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银行高阳县正信楼收银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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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银行高阳县正信楼收银设备采购项目

河北银行高阳县正信楼收银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银行高阳县正信楼收银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 (略) ,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河北银行高阳县正信楼收银设备采购项目

供货安装周期: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付

质量标准:全新合格产品。

2.2招标范围

高阳县正信楼收银设备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3.3投标人需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原则上不允许分包、转包,项目有特殊要求,经招标人审核批准的除外。

3.4投标人在评标工作结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中(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记录为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关联企业参加投标的,将只接受最先报名的企业。

3.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能与河北银行各级行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1月20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地点: (略) 邮箱:*@*63.com。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请将以下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 (略) 邮箱后领取招标文件(彩色扫描件文字应清晰可辨,邮件中须注明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潜在投标人发送邮 (略) 电话确认邮件是否已接收成功,0311-*)。

a.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c.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声明函原件;

d.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自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2月6日14:00 ,地点: (略) 开标室( (略) 桥西区中华南大街380号盛景大厦11楼)。

投标人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其投标文 (略) (邮递地址: (略) ,杨立斌, (略) 桥西区中华南大街380号盛景大厦1102室,0311-*,请投标单位充分考虑邮寄时间,避免因文件不能如期到达,而影响其参与本项目开标,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时间以投标文件实际到达招标代理机构时间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金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 址: (略) 平安北大街28号

联 系 人:郑经理

联系电话:031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地 址: (略) 桥西区中华南大街380号盛景大厦11楼

联 系 人:杨立斌、王卓

联系电话:0311-*

,河北,高阳县

河北银行高阳县正信楼收银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银行高阳县正信楼收银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 (略) ,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河北银行高阳县正信楼收银设备采购项目

供货安装周期: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付

质量标准:全新合格产品。

2.2招标范围

高阳县正信楼收银设备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3.3投标人需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原则上不允许分包、转包,项目有特殊要求,经招标人审核批准的除外。

3.4投标人在评标工作结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中(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记录为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关联企业参加投标的,将只接受最先报名的企业。

3.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能与河北银行各级行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1月20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地点: (略) 邮箱:*@*63.com。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请将以下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 (略) 邮箱后领取招标文件(彩色扫描件文字应清晰可辨,邮件中须注明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潜在投标人发送邮 (略) 电话确认邮件是否已接收成功,0311-*)。

a.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c.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声明函原件;

d.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自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2月6日14:00 ,地点: (略) 开标室( (略) 桥西区中华南大街380号盛景大厦11楼)。

投标人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其投标文 (略) (邮递地址: (略) ,杨立斌, (略) 桥西区中华南大街380号盛景大厦1102室,0311-*,请投标单位充分考虑邮寄时间,避免因文件不能如期到达,而影响其参与本项目开标,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时间以投标文件实际到达招标代理机构时间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金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 址: (略) 平安北大街28号

联 系 人:郑经理

联系电话:031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地 址: (略) 桥西区中华南大街380号盛景大厦11楼

联 系 人:杨立斌、王卓

联系电话: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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