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机场工程建设指挥部员工班车接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
丽水市机场工程建设指挥部员工班车接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
丽水市机场工程建设指挥部员工班车接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
浙江大兴建设 (略) 受丽水机场 (略) 的委托, (略) 机场工程建设指挥部员工班车接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参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磋商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
1.招标编号:浙大采招E*号
2. 招标项目: (略) 机场工程建设指挥部员工班车接送服务采购项目
3.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万元/年) | ▲两年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1 | (略) 机场工程建设指挥部员工班车接送服务采购项目 | 1 | 项 | 45 | 90 |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 供应商的资格
5.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2.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3.特定条件
(1)具有道路旅客运输三级及以上资质(由交通运输部发文认定或由中国道路运输协会颁发的等级证书或由企业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等级证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6. 招标文件获取
6.1获取时间:2023年1月16日起至2022年1月20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6.2获取地点:浙江大兴建设 (略) 招标代理部(丽青路141号)
6.3联系人:朱胜男
6.4联系电话:0578-*
6.5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道路旅客运输资质证书复印件(由交通运输部发文认定或由中国道路运输协会颁发的等级证书或由企业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等级证明”),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q.com,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6.6未按上述规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递交
7.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2月1日9:00(北京时间)
7.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浙江大兴建设 (略) 一楼会议室( (略) 丽青路141号)
8.开标时间:2023年2月1日9:0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浙江大兴建设 (略) 一楼会议室( (略) 丽青路141号)
10.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本公告在以下媒体范围内公布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
12.其他补充事宜
12.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否则被质疑人可以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13.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A.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大兴建设 (略)
项目负责人:林波军、朱胜男联系电话:0578-*
质疑联系人:杜益龙 联系电话:0578-*
地址: (略) 丽青路141号
B. 招标人名称:丽水机场 (略)
项目联系人:黄旭东 联系电话:0578-*
质疑联系人:徐福 联系电话:0578-*
地址: (略) 莲都区丽青路263号
采购人:丽水机场 (略)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 (略)
日期:2022年1月16日
丽水市机场工程建设指挥部员工班车接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
浙江大兴建设 (略) 受丽水机场 (略) 的委托, (略) 机场工程建设指挥部员工班车接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参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磋商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
1.招标编号:浙大采招E*号
2. 招标项目: (略) 机场工程建设指挥部员工班车接送服务采购项目
3.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万元/年) | ▲两年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1 | (略) 机场工程建设指挥部员工班车接送服务采购项目 | 1 | 项 | 45 | 90 |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 供应商的资格
5.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2.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3.特定条件
(1)具有道路旅客运输三级及以上资质(由交通运输部发文认定或由中国道路运输协会颁发的等级证书或由企业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等级证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6. 招标文件获取
6.1获取时间:2023年1月16日起至2022年1月20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6.2获取地点:浙江大兴建设 (略) 招标代理部(丽青路141号)
6.3联系人:朱胜男
6.4联系电话:0578-*
6.5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道路旅客运输资质证书复印件(由交通运输部发文认定或由中国道路运输协会颁发的等级证书或由企业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等级证明”),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q.com,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6.6未按上述规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递交
7.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2月1日9:00(北京时间)
7.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浙江大兴建设 (略) 一楼会议室( (略) 丽青路141号)
8.开标时间:2023年2月1日9:0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浙江大兴建设 (略) 一楼会议室( (略) 丽青路141号)
10.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本公告在以下媒体范围内公布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
12.其他补充事宜
12.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否则被质疑人可以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13.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A.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大兴建设 (略)
项目负责人:林波军、朱胜男联系电话:0578-*
质疑联系人:杜益龙 联系电话:0578-*
地址: (略) 丽青路141号
B. 招标人名称:丽水机场 (略)
项目联系人:黄旭东 联系电话:0578-*
质疑联系人:徐福 联系电话:0578-*
地址: (略) 莲都区丽青路263号
采购人:丽水机场 (略)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 (略)
日期:2022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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