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迎春灯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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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迎春灯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迎春灯组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1月16日20:3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01月05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略) 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1月10日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8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15-*
采购单位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振兴区五经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5-*
代理机构名称丹东沿江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振兴区锦江街96号(太阳财富中心金座)6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15-*
附件:
附件1 (略) 迎春灯组采购项目.docx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丹东市迎春灯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12-29 至 2023-01-05
撰写单位: 丹东沿江 (略) 撰写人: 谢英军
( (略) 迎春灯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迎春灯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03825
项目名称: (略) 迎春灯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29,973.22
最高限价(元):829,973.22
采购需求:查看

制作安装两座造型灯组

       
合同履行期限:自开标之日七天内完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政策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第四章第6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 (略) 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企业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含),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含) 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9日 09时00分至2023年01月05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1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略) 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相关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6、开标方式采用腾讯会议进行线上开标。
腾讯会议号:422-326-275
请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备份文件密封好加盖公章邮寄或送至代理机构。
邮寄地址: (略) 振兴区爱河大街121-1号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415-*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振兴区五经街
联系方式: 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丹东沿江 (略)
地址: (略) 振兴区锦江街96号(太阳财富中心金座)606室
联系方式: 0415-*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丹东银行新桥支行
账户名称: 丹东沿江 (略)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女士
电话: 0415-*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迎春灯组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1月16日20:3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01月05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略) 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1月10日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8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15-*
采购单位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振兴区五经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5-*
代理机构名称丹东沿江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振兴区锦江街96号(太阳财富中心金座)6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15-*
附件:
附件1 (略) 迎春灯组采购项目.docx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丹东市迎春灯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12-29 至 2023-01-05
撰写单位: 丹东沿江 (略) 撰写人: 谢英军
( (略) 迎春灯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迎春灯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03825
项目名称: (略) 迎春灯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29,973.22
最高限价(元):829,973.22
采购需求:查看

制作安装两座造型灯组

       
合同履行期限:自开标之日七天内完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政策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第四章第6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 (略) 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企业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含),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含) 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9日 09时00分至2023年01月05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1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略) 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相关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6、开标方式采用腾讯会议进行线上开标。
腾讯会议号:422-326-275
请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备份文件密封好加盖公章邮寄或送至代理机构。
邮寄地址: (略) 振兴区爱河大街121-1号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415-*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振兴区五经街
联系方式: 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丹东沿江 (略)
地址: (略) 振兴区锦江街96号(太阳财富中心金座)606室
联系方式: 0415-*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丹东银行新桥支行
账户名称: 丹东沿江 (略)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女士
电话: 0415-*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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