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林家污泥填埋场存量污泥处置及封场项目竣工验收环境检测报告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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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林家污泥填埋场存量污泥处置及封场项目竣工验收环境检测报告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林家污泥填埋场存量污泥处置及封场项目竣工验收环境检测报告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建设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1月17日13:3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6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本溪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略) 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2月27日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1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雪、张力天
项目联系电话024-*
采购单位 (略) 建设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明山区峪明路建设大厦11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铁西区北一西路52*号金谷平台大厦BD座1102-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
附件:
附件1(新) (略) 林家污泥填埋场存量污泥处置及封场项目竣工验收环境检测报告.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本溪市林家污泥填埋场存量污泥处置及封场项目竣工验收环境检测报告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12-12 至 2022-12-16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王雪
( (略) 林家污泥填埋场存量污泥处置及封场项目竣工验收环境检测报告)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林家污泥填埋场存量污泥处置及封场项目竣工验收环境检测报告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03698
项目名称: (略) 林家污泥填埋场存量污泥处置及封场项目竣工验收环境检测报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略) 林家污泥填埋场存量污泥处置及封场项目竣工后,对周边大气、地下水、地表水、污泥、土壤等项目进行环境检测后编制检测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污泥固化完成后、封场施工完成后,(具体已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略) 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国家认可的 CMA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12日 09时00分至2022年12月16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略) 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2、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U盘、移动硬盘等介质形式)同时执行,并保持内容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以及携带解密/报价所需的电子设备,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携带解密/报价所需的电子设备导致解密/报价失败,供应商责任自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 (略) 明山区峪明路建设大厦11层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略) 铁西区北一西路52*号金谷平台大厦BD座1102-4室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中国 (略) 沈阳重工北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 (略)
账号: *005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雪、张力天
电话: 02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林家污泥填埋场存量污泥处置及封场项目竣工验收环境检测报告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建设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1月17日13:3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6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本溪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略) 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2月27日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1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雪、张力天
项目联系电话024-*
采购单位 (略) 建设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明山区峪明路建设大厦11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铁西区北一西路52*号金谷平台大厦BD座1102-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
附件:
附件1(新) (略) 林家污泥填埋场存量污泥处置及封场项目竣工验收环境检测报告.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本溪市林家污泥填埋场存量污泥处置及封场项目竣工验收环境检测报告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12-12 至 2022-12-16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王雪
( (略) 林家污泥填埋场存量污泥处置及封场项目竣工验收环境检测报告)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林家污泥填埋场存量污泥处置及封场项目竣工验收环境检测报告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03698
项目名称: (略) 林家污泥填埋场存量污泥处置及封场项目竣工验收环境检测报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略) 林家污泥填埋场存量污泥处置及封场项目竣工后,对周边大气、地下水、地表水、污泥、土壤等项目进行环境检测后编制检测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污泥固化完成后、封场施工完成后,(具体已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略) 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国家认可的 CMA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12日 09时00分至2022年12月16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略) 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2、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U盘、移动硬盘等介质形式)同时执行,并保持内容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以及携带解密/报价所需的电子设备,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携带解密/报价所需的电子设备导致解密/报价失败,供应商责任自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 (略) 明山区峪明路建设大厦11层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略) 铁西区北一西路52*号金谷平台大厦BD座1102-4室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中国 (略) 沈阳重工北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 (略)
账号: *005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雪、张力天
电话: 02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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