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市穗景科技有限公司厂区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的公示
关于惠州市穗景科技有限公司厂区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的公示
我 (略) (略) 提出 (略) (略) 厂区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建设项目名称: (略) (略) 厂区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
(略) (略) 报审的总平面方案位于博罗县石湾镇沙湾路南侧地段,《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粤(2021)博罗县不动产权第*号,用地面积38926㎡,用途为工业用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为博自然资地字第*-1049号。《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于2021年3月23号经十六届县政府城乡规划委员会第四十三次(2021-3次)会议通过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规划控制指标如下: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计容用地面积38926㎡,可用用地面积38926㎡,容积率≥2.0,建筑系数≥30%,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77852㎡,绿地率≤20%。
原总平面方案于2022年5月13日十七届县政府城乡规划委员会第八次(2022-6次)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8月4日审批,总平面方案由3栋1层门卫室、1栋1层垃圾站、4栋6层厂房B1、B2、B3、B4(高度39.15m )和1栋8层厂房B5(高度33.30m )组成,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下:总用地面积38926㎡,计算容积率用地面积38926㎡,建筑占地面积18274㎡,总建筑面积98388㎡,计容建筑面积*㎡,不计容建筑面积300㎡,容积率2.95,建筑系数46.95%,绿地率12.67%,地上停车位295个(其中货车停车位5个)。厂房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类,耐火等级为一级
在施工过程中遇到问题需修改的方面:
第一:地下设备房由B4栋调整至B5栋。调整的原因:本项目基础采用高强度预应力管桩持力层为强风化花岗岩,原B4栋设备房位置,持力层埋深在7~8米左右,如果设备房放置在此位置(埋深4米左右),有效桩长为4~5米左右,结构安全无法保证也不满足规范要求,因B4栋整理为预应力管桩,如局部采用其他桩基形式,对整体结构沉降和变形有较大影响,考虑到结构合理性和经济性,故将设备房移到厂房B5栋。
第二:面积变化。相对通过的原规划方案,施工图的总建筑面积增加940.67㎡,计容面积增加99.95㎡,具体如下:
1:B1栋原规划建筑面积为20395㎡,施工图建筑面积为20404.92㎡,增加9.92㎡;B1栋原规划计容面积为24435㎡,施工图计容面积为24439.16㎡,增加4.16㎡;
2:B2栋原规划建筑面积为20395㎡,施工图建筑面积为20404.92㎡,增加9.92㎡;B2栋原规划计容面积为24435㎡,施工图计容面积为24439.16㎡,增加4.16㎡;
3:B3栋原规划建筑面积为20395㎡,施工图建筑面积为20923.08㎡,增加528.08㎡(增加夹层,功能为备用设备房);B3栋原规划计容面积为24435㎡,施工图计容面积为24439.16㎡,增加4.16㎡;
4:B4栋原规划建筑面积为29346㎡,施工图建筑面积为29115.11㎡,减少230.89㎡;B4栋原规划计容面积为33846㎡,施工图计容面积为33908.38㎡,增加62.38㎡;
5:B5栋原规划建筑面积为7799㎡,施工图建筑面积为8363.19㎡,增加564.19㎡;B5栋原规划计容面积为7799㎡,施工图计容面积为7764.64,减少34.36㎡;
6:配套设施原规划建筑面积为60㎡,施工图建筑面积为117.45㎡,增加57.85㎡;配套设施原规划计容面积为60㎡,施工图计容面积为117.45㎡,增加57.85㎡;
调整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下:总用地面积38926㎡,计算容积率用地面积38926㎡,建筑占地面积18307.88㎡,总建筑面积99328.67㎡,计容建筑面积*.95㎡,不计容建筑面积598.55㎡,容积率2.96,建筑系数47.0%,绿地率12.67%,地上停车位295个(其中货车停车位12个)。厂房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类,耐火等级为一级。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52)*
博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01月17日
我 (略) (略) 提出 (略) (略) 厂区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建设项目名称: (略) (略) 厂区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
(略) (略) 报审的总平面方案位于博罗县石湾镇沙湾路南侧地段,《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粤(2021)博罗县不动产权第*号,用地面积38926㎡,用途为工业用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为博自然资地字第*-1049号。《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于2021年3月23号经十六届县政府城乡规划委员会第四十三次(2021-3次)会议通过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规划控制指标如下: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计容用地面积38926㎡,可用用地面积38926㎡,容积率≥2.0,建筑系数≥30%,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77852㎡,绿地率≤20%。
原总平面方案于2022年5月13日十七届县政府城乡规划委员会第八次(2022-6次)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8月4日审批,总平面方案由3栋1层门卫室、1栋1层垃圾站、4栋6层厂房B1、B2、B3、B4(高度39.15m )和1栋8层厂房B5(高度33.30m )组成,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下:总用地面积38926㎡,计算容积率用地面积38926㎡,建筑占地面积18274㎡,总建筑面积98388㎡,计容建筑面积*㎡,不计容建筑面积300㎡,容积率2.95,建筑系数46.95%,绿地率12.67%,地上停车位295个(其中货车停车位5个)。厂房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类,耐火等级为一级
在施工过程中遇到问题需修改的方面:
第一:地下设备房由B4栋调整至B5栋。调整的原因:本项目基础采用高强度预应力管桩持力层为强风化花岗岩,原B4栋设备房位置,持力层埋深在7~8米左右,如果设备房放置在此位置(埋深4米左右),有效桩长为4~5米左右,结构安全无法保证也不满足规范要求,因B4栋整理为预应力管桩,如局部采用其他桩基形式,对整体结构沉降和变形有较大影响,考虑到结构合理性和经济性,故将设备房移到厂房B5栋。
第二:面积变化。相对通过的原规划方案,施工图的总建筑面积增加940.67㎡,计容面积增加99.95㎡,具体如下:
1:B1栋原规划建筑面积为20395㎡,施工图建筑面积为20404.92㎡,增加9.92㎡;B1栋原规划计容面积为24435㎡,施工图计容面积为24439.16㎡,增加4.16㎡;
2:B2栋原规划建筑面积为20395㎡,施工图建筑面积为20404.92㎡,增加9.92㎡;B2栋原规划计容面积为24435㎡,施工图计容面积为24439.16㎡,增加4.16㎡;
3:B3栋原规划建筑面积为20395㎡,施工图建筑面积为20923.08㎡,增加528.08㎡(增加夹层,功能为备用设备房);B3栋原规划计容面积为24435㎡,施工图计容面积为24439.16㎡,增加4.16㎡;
4:B4栋原规划建筑面积为29346㎡,施工图建筑面积为29115.11㎡,减少230.89㎡;B4栋原规划计容面积为33846㎡,施工图计容面积为33908.38㎡,增加62.38㎡;
5:B5栋原规划建筑面积为7799㎡,施工图建筑面积为8363.19㎡,增加564.19㎡;B5栋原规划计容面积为7799㎡,施工图计容面积为7764.64,减少34.36㎡;
6:配套设施原规划建筑面积为60㎡,施工图建筑面积为117.45㎡,增加57.85㎡;配套设施原规划计容面积为60㎡,施工图计容面积为117.45㎡,增加57.85㎡;
调整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下:总用地面积38926㎡,计算容积率用地面积38926㎡,建筑占地面积18307.88㎡,总建筑面积99328.67㎡,计容建筑面积*.95㎡,不计容建筑面积598.55㎡,容积率2.96,建筑系数47.0%,绿地率12.67%,地上停车位295个(其中货车停车位12个)。厂房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类,耐火等级为一级。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52)*
博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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