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账系统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账系统建设项目(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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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账系统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账系统建设项目(二次)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略) 就本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质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总账系统建设项目(二次)

  2.招标人: (略)

  3.项目编号:HSYH-CWGLB-01-*-0014

  4.招标内容:总体实现科目级总账,并具备交易级总账基础。具有强大的基础总账功能、账户级数据统计及分析功能。建立会计引擎,支持接收交易流水、明细级会计流水。以交易流水接入的业务系统,实现交易与核算相分离;以会计流水接入的业务系统,实现部分流水解析及数据分析功能,并支持业务系统从会计流水向交易流水的转化。会计引擎实现参数化管理,能够快速应对会计准则和税法的不断调整。重塑科目体系,科学设置科目维度、精简科目级次。具备价税分离能力,满足税法要求。实现内部资金清算及头寸管理功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需求与技术要求”)。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2.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及以上,公司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

  3.投标人企业须为一般纳税人,且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

  4.具有ISO9001等质量体系认证。

  5.投标人必须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及多年从事 (略) ,信誉可靠、实力雄厚。

  6.投标人应具有稳定、专业的实施团队和服务团队,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 (略) 场评价,投标人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款项的良好记录。

  7.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提供充足的资源保障和技术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技术能力、财力资源、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管理能力、可靠性和经验。

  8.投标人在从事本行业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没有因任何不良行为或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的情况。

  9.投标人未被判犯有与其职业行为有关的或与假报、虚报资格骗取采购合同有关的任何刑事犯罪,也未曾由于行政部门勒令停业或吊销营业执照而被取消资格。

  10.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完整实施至少3个与招标人本次招标项目相似(应至少包括基础总账、会计引擎、交易流水解析、账户级数据统计分析功能)的政策性银行或大型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城商行总行、省级农村信用社(省级农村商业银行)总账系统案例。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响应、投标人成交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1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作为评标时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三、公示及报名时间

  1.公示时间:**日—**日

  2.报名截止时间:**日17:00;公示期间可以进行报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招标人邮箱,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报名。

  3.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光煜

  联系电话:0318-*

  四、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如有意参加投标,请按要求将以下证明资料发送至招标人邮箱。

  1.投标申请函(格式自拟)。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新三证合一(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证明。

  3.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近三年(2020至2022年年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复印件(报告首页、审计意见页及会计师事务所签章页,2022年未出具审计报告的提供财务报表)。

  5.提供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为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为准),近三年(2020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

  6.投标人具备独立完成委托招标项目的能力,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能与招标人采购部门、需求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嫡亲关系三项内容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7.投标期间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至少包括手机、固定电话、传真、钉钉号、单位电子邮箱(不接受个人邮箱))。

  8.质量体系认证等资质的相关证明材料盖章复印件。

  9.近三年(2020年至今)完整实施至少3个与招标人本次招标项目相似(应至少包括基础总账、会计引擎、交易流水解析、账户级数据统计分析功能)的政策性银行或大型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城商行总行、省级农村信用社(省级农村商业银行)总账系统案例合同及验收报告复印件。

  上述材料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加盖单位公章后,将扫描件电子版于**日17:00前发送至招标人邮箱,对于提供虚假资料的投标人,一经查明取消投标人资格,招标人审核后将审核结果回复投标人报名邮箱,对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发放方式及时间:

  1.发放方式:PDF格式文件和电子文件各一份发送至投标人报名邮箱,内容以PDF格式文件为准。

  2.发放时间:**日(北京时间)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采用邮寄方式

  2.提交截止时间:**日17:00(北京时间)

  3.提交地点: (略) 和平东路广场胡同9号207室

  请确保在此日期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 (略) 和平东路广场胡同9号衡水银行办公楼会议室。

  八、本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衡水银行-官网》、《金采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概不负责。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 址: (略) 桃城区和平东路广场胡同9号

  联系人:闫光煜

  电 话:0318-*

  电子邮箱:*@*63.com

   (略)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七日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略) 就本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质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总账系统建设项目(二次)

  2.招标人: (略)

  3.项目编号:HSYH-CWGLB-01-*-0014

  4.招标内容:总体实现科目级总账,并具备交易级总账基础。具有强大的基础总账功能、账户级数据统计及分析功能。建立会计引擎,支持接收交易流水、明细级会计流水。以交易流水接入的业务系统,实现交易与核算相分离;以会计流水接入的业务系统,实现部分流水解析及数据分析功能,并支持业务系统从会计流水向交易流水的转化。会计引擎实现参数化管理,能够快速应对会计准则和税法的不断调整。重塑科目体系,科学设置科目维度、精简科目级次。具备价税分离能力,满足税法要求。实现内部资金清算及头寸管理功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需求与技术要求”)。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2.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及以上,公司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

  3.投标人企业须为一般纳税人,且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

  4.具有ISO9001等质量体系认证。

  5.投标人必须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及多年从事 (略) ,信誉可靠、实力雄厚。

  6.投标人应具有稳定、专业的实施团队和服务团队,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 (略) 场评价,投标人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款项的良好记录。

  7.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提供充足的资源保障和技术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技术能力、财力资源、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管理能力、可靠性和经验。

  8.投标人在从事本行业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没有因任何不良行为或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的情况。

  9.投标人未被判犯有与其职业行为有关的或与假报、虚报资格骗取采购合同有关的任何刑事犯罪,也未曾由于行政部门勒令停业或吊销营业执照而被取消资格。

  10.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完整实施至少3个与招标人本次招标项目相似(应至少包括基础总账、会计引擎、交易流水解析、账户级数据统计分析功能)的政策性银行或大型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城商行总行、省级农村信用社(省级农村商业银行)总账系统案例。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响应、投标人成交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1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作为评标时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三、公示及报名时间

  1.公示时间:**日—**日

  2.报名截止时间:**日17:00;公示期间可以进行报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招标人邮箱,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报名。

  3.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光煜

  联系电话:0318-*

  四、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如有意参加投标,请按要求将以下证明资料发送至招标人邮箱。

  1.投标申请函(格式自拟)。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新三证合一(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证明。

  3.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近三年(2020至2022年年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复印件(报告首页、审计意见页及会计师事务所签章页,2022年未出具审计报告的提供财务报表)。

  5.提供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为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为准),近三年(2020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

  6.投标人具备独立完成委托招标项目的能力,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能与招标人采购部门、需求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嫡亲关系三项内容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7.投标期间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至少包括手机、固定电话、传真、钉钉号、单位电子邮箱(不接受个人邮箱))。

  8.质量体系认证等资质的相关证明材料盖章复印件。

  9.近三年(2020年至今)完整实施至少3个与招标人本次招标项目相似(应至少包括基础总账、会计引擎、交易流水解析、账户级数据统计分析功能)的政策性银行或大型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城商行总行、省级农村信用社(省级农村商业银行)总账系统案例合同及验收报告复印件。

  上述材料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加盖单位公章后,将扫描件电子版于**日17:00前发送至招标人邮箱,对于提供虚假资料的投标人,一经查明取消投标人资格,招标人审核后将审核结果回复投标人报名邮箱,对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发放方式及时间:

  1.发放方式:PDF格式文件和电子文件各一份发送至投标人报名邮箱,内容以PDF格式文件为准。

  2.发放时间:**日(北京时间)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采用邮寄方式

  2.提交截止时间:**日17:00(北京时间)

  3.提交地点: (略) 和平东路广场胡同9号207室

  请确保在此日期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 (略) 和平东路广场胡同9号衡水银行办公楼会议室。

  八、本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衡水银行-官网》、《金采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概不负责。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 址: (略) 桃城区和平东路广场胡同9号

  联系人:闫光煜

  电 话:0318-*

  电子邮箱:*@*63.com

   (略)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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