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汉中路铁路跨公路桥涵西侧空闲场地租赁招商公告
宝鸡市汉中路铁路跨公路桥涵西侧空闲场地租赁招商公告
宝鸡市汉中路铁路跨公路桥涵西侧空闲场地租赁招商公告
招商编号:BJDZ-ZS2023-001
*重要提示:根据《国铁集团经开部关于国铁招商平台上线试运行有关事项通知》(经开产业函〔2020〕26号)要求,所有竞商人须在国铁招商平台网站上注册并报名,国铁招商平台(http://**)
线上报名方式:首次登录国铁招商平台网站:http://**)按要求进行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
一、招商人:中国铁 (略) 宝鸡东站
二、招商项目:
1.项目名称: (略) 汉中路铁路跨公路桥涵西侧空闲场地租赁项目。
2.项目位置: (略) / (略) /渭滨区/汉中路街道/铁路跨公路桥涵西侧空闲场地
3.项目概况:
序号 | 包件名称 | 资源位置 | 规模(㎡) | 招商底价(元/年) | 备 注 |
1 | (略) 汉中路铁路跨公路桥涵西侧空闲场地租赁项目。 | (略) / (略) /渭滨区/汉中路街道/铁路跨公路桥涵西侧空闲场地 | 350 | 24948 | 公共服务用地26个停车位,空地350㎡。 |
合计 | 24948 |
4.项目共分为1个包件。
三、经营范围:不限(中商人禁止从事危险品仓储经营、非法经营以及环境、噪音污染、加工生产类等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活动)。
四、款项结算:租金按年度支付,在收到中商通知书10日内全额缴纳所有费用。
五、期限:1年。
六、竞商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提供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具有有效身份证明的自然人。
2.须诚信守法经营,法人企业应承诺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等不良记录,在与中国铁 (略) (以 (略) )及所属单位不存在欠缴应付款项等行为;未处 (略) 和国铁集团资信“黑名单”状态,未处于其他取消或暂停竞商资格状态。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由竞商人提供“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照片并盖章。)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
6.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7.竞商单位须缴纳竞商保证金1000元。
七、竞商报名
1.时间:2023年1月29日8:00至2023年2月6日18:00前均可在95306国铁招商网报名,如逾期则不再接受报名。
2.方式:竞商人需在国铁招商平台报名,先登录95306国铁招商网(http://**)进行网上注册,审核通过后按包件号报名。网上报名需注意填报的身份信息、企业及法人信息、邮箱帐号、手机号等真实有效,因报名信息填报错误所造成的后果由竞商人自行承担。
3.竞商人为独立法人企业的,报名时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除需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竞商人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的,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提供)。
5.竞商人报名成功后,未发送弃标函且未参加本项目招商活动的,经核实所提交资料为虚假材料的,或收到中商通知后中商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商人签订合同的,将被招商人按规定纳入招商黑名单,且限制期内不得 (略) 宝鸡东站其他房屋及场地招商项目。
八、竞商方式:
1.本次招商项目竞价方式为分包件逐一线下公开三轮竞价,将最终报价最高的竞商人确定为中商候选人。
2.招商人进行招商公告后,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商家只有1个的,可直接确定为中商候选人。竞商人2个以上(含2个)的,将采用三轮竞价,将最终报价最高的竞商人确定为中商候选人。
九、其他说明:
1.中商人需添加办公设备或装修的由中商人自行解决,日常维护由中商人解决。招商人负责督查场地租赁期间卫生、安全等事项。
2.中商人承担租赁场地期间所产生的水、电、暖、天然气、综合服务费等费用。
3.中商人对从场地可进行适当性装修,装修方案经招商人审核后予以实施。在合同履行结束后或因中商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招商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或几种:
(1)依附于场地的建设归招商方所有。
(2)要求中商方恢复原状。
(3)向中商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4.如在租赁合同期内发生违法违纪事件,中商人需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且招商人有权与其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中商人在合同期内不得场地基本设施,若属需要,需书面报告招商人同意后方可实施,并自行承担全部费用。
6.在合同期内,不得进行转租、转包、转借他人,否则按违约处理,招商人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
7.中商人须严格履行合同,租赁期间自觉接受地方管理机构及招商人的检查,由此而造成的罚款等相关费用由中商人自行承担。
8.中商企业中商后尽快完成经营前期工作,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未能正常运营,给招商人造成不良影响及损失的,由中商企业消除不良影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招商人有权解除合同,相关费用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9.上述包件如原承租人未中商,中商人须承担原承租户前期投入的所有费用。
10.承租范围内不得修建任何形式的永久性建筑和构筑物。
十、联系方式:
地址: (略) 金台区东风路52号宝鸡东站
邮编:*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91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宝鸡金台区支行
户名:中国铁 (略) 宝鸡东站
账号:*00491
十一、公开招商失败拟采取的措施:
公开招商失败后根据中国铁 (略) 关于印发《 (略) 经营开发招商实施办法》的通知(西铁经〔2021〕46号)第十七条规定采用商务洽谈招商。
宝鸡市汉中路铁路跨公路桥涵西侧空闲场地租赁招商公告
招商编号:BJDZ-ZS2023-001
*重要提示:根据《国铁集团经开部关于国铁招商平台上线试运行有关事项通知》(经开产业函〔2020〕26号)要求,所有竞商人须在国铁招商平台网站上注册并报名,国铁招商平台(http://**)
线上报名方式:首次登录国铁招商平台网站:http://**)按要求进行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
一、招商人:中国铁 (略) 宝鸡东站
二、招商项目:
1.项目名称: (略) 汉中路铁路跨公路桥涵西侧空闲场地租赁项目。
2.项目位置: (略) / (略) /渭滨区/汉中路街道/铁路跨公路桥涵西侧空闲场地
3.项目概况:
序号 | 包件名称 | 资源位置 | 规模(㎡) | 招商底价(元/年) | 备 注 |
1 | (略) 汉中路铁路跨公路桥涵西侧空闲场地租赁项目。 | (略) / (略) /渭滨区/汉中路街道/铁路跨公路桥涵西侧空闲场地 | 350 | 24948 | 公共服务用地26个停车位,空地350㎡。 |
合计 | 24948 |
4.项目共分为1个包件。
三、经营范围:不限(中商人禁止从事危险品仓储经营、非法经营以及环境、噪音污染、加工生产类等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活动)。
四、款项结算:租金按年度支付,在收到中商通知书10日内全额缴纳所有费用。
五、期限:1年。
六、竞商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提供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具有有效身份证明的自然人。
2.须诚信守法经营,法人企业应承诺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等不良记录,在与中国铁 (略) (以 (略) )及所属单位不存在欠缴应付款项等行为;未处 (略) 和国铁集团资信“黑名单”状态,未处于其他取消或暂停竞商资格状态。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由竞商人提供“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照片并盖章。)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
6.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7.竞商单位须缴纳竞商保证金1000元。
七、竞商报名
1.时间:2023年1月29日8:00至2023年2月6日18:00前均可在95306国铁招商网报名,如逾期则不再接受报名。
2.方式:竞商人需在国铁招商平台报名,先登录95306国铁招商网(http://**)进行网上注册,审核通过后按包件号报名。网上报名需注意填报的身份信息、企业及法人信息、邮箱帐号、手机号等真实有效,因报名信息填报错误所造成的后果由竞商人自行承担。
3.竞商人为独立法人企业的,报名时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除需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竞商人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的,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提供)。
5.竞商人报名成功后,未发送弃标函且未参加本项目招商活动的,经核实所提交资料为虚假材料的,或收到中商通知后中商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商人签订合同的,将被招商人按规定纳入招商黑名单,且限制期内不得 (略) 宝鸡东站其他房屋及场地招商项目。
八、竞商方式:
1.本次招商项目竞价方式为分包件逐一线下公开三轮竞价,将最终报价最高的竞商人确定为中商候选人。
2.招商人进行招商公告后,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商家只有1个的,可直接确定为中商候选人。竞商人2个以上(含2个)的,将采用三轮竞价,将最终报价最高的竞商人确定为中商候选人。
九、其他说明:
1.中商人需添加办公设备或装修的由中商人自行解决,日常维护由中商人解决。招商人负责督查场地租赁期间卫生、安全等事项。
2.中商人承担租赁场地期间所产生的水、电、暖、天然气、综合服务费等费用。
3.中商人对从场地可进行适当性装修,装修方案经招商人审核后予以实施。在合同履行结束后或因中商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招商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或几种:
(1)依附于场地的建设归招商方所有。
(2)要求中商方恢复原状。
(3)向中商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4.如在租赁合同期内发生违法违纪事件,中商人需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且招商人有权与其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中商人在合同期内不得场地基本设施,若属需要,需书面报告招商人同意后方可实施,并自行承担全部费用。
6.在合同期内,不得进行转租、转包、转借他人,否则按违约处理,招商人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
7.中商人须严格履行合同,租赁期间自觉接受地方管理机构及招商人的检查,由此而造成的罚款等相关费用由中商人自行承担。
8.中商企业中商后尽快完成经营前期工作,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未能正常运营,给招商人造成不良影响及损失的,由中商企业消除不良影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招商人有权解除合同,相关费用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9.上述包件如原承租人未中商,中商人须承担原承租户前期投入的所有费用。
10.承租范围内不得修建任何形式的永久性建筑和构筑物。
十、联系方式:
地址: (略) 金台区东风路52号宝鸡东站
邮编:*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91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宝鸡金台区支行
户名:中国铁 (略) 宝鸡东站
账号:*00491
十一、公开招商失败拟采取的措施:
公开招商失败后根据中国铁 (略) 关于印发《 (略) 经营开发招商实施办法》的通知(西铁经〔2021〕46号)第十七条规定采用商务洽谈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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