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春季浙江医展会综合类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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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春季浙江医展会综合类招标公告


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春季浙江医展会综合类的公开招标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浙 (略) 受有关单位委托,现就2023年春季浙江医展会期间,对以下设备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能提供相关货物、服务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内容项目标项、采购内容:

标段

采购内容

单台报价

备注

ZJ-*-01/01

CRRT


允许进口

ZJ-*-01/02

双泵血透机


允许进口

ZJ-*-01/03

血细胞分离机


允许进口

ZJ-*-01/04

YAG激光(前极)


允许进口

ZJ-*-01/05

玻璃体切割机


允许进口

ZJ-*-01/06

光学相干断层扫描仪


允许进口

ZJ-*-01/07

免散瞳眼底照相机


允许进口

ZJ-*-01/08

眼底激光(后极)


允许进口

ZJ-*-01/09

眼科激光光凝机


允许进口

ZJ-*-01/10

人工晶体测量仪


允许进口

ZJ-*-01/11

角膜内皮细胞计


允许进口

ZJ-*-01/12

肺功能仪


允许进口

ZJ-*-01/13

经颅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允许进口

ZJ-*-01/14

经皮氧分压检查系统


允许进口

ZJ-*-01/15

睡眠监测仪


允许进口

ZJ-*-01/16

糖尿病风险评估系统


允许进口

ZJ-*-01/19

脑干诱发电位仪


允许进口

ZJ-*-01/20A

听力测定仪


允许进口

ZJ-*-01/20B

新生儿听觉脑干反应测试分析仪


允许进口

ZJ-*-01/21

脑功能测评与训练系统


允许进口

ZJ-*-01/22

脑血管功能监测仪


允许进口

ZJ-*-01/23

肌电图仪


允许进口

ZJ-*-01/24

运动平板


允许进口

ZJ-*-01/25

IVF工作站


允许进口

ZJ-*-01/27

事件相关电位系统


允许进口

ZJ-*-01/28

牙椅


允许进口

ZJ-*-01/29

单泵血透机


允许进口

ZJ-*-01/31

电脑验光仪


允许进口

ZJ-*-01/32

二氧化碳培养箱


允许进口

ZJ-*-01/33

呼出一氧化氮测定仪


允许进口

ZJ-*-01/34

视野计


允许进口

ZJ-*-01/35

肛肠治疗仪


允许进口

ZJ-*-01/36

电刀分析仪


允许进口

ZJ-*-01/37

生命体征模拟仪


允许进口

ZJ-*-01/38

婴儿培养箱安全测试仪


允许进口

ZJ-*-01/39

输液设备分析仪


允许进口

ZJ-*-01/40

气流分析仪


允许进口

ZJ-*-01/41

左右心功能同步检测分析仪


允许进口

ZJ-*-01/42

全自动电脑验光仪


允许进口

ZJ-*-01/43

视力筛选仪


允许进口

ZJ-*-01/44

眼压计


允许进口

ZJ-*-01/45

多普勒血流探测仪


允许进口

ZJ-*-01/46

角膜地形图


允许进口

ZJ-*-01/47

视频脑电图机


允许进口

ZJ-*-01/48

肝硬化检测仪


允许进口

ZJ-*-01/49

动脉脉搏波速率检测仪


允许进口

ZJ-*-01/50

手持式眼底相机


允许进口

ZJ-*-01/51

电动心肺复苏机


允许进口

ZJ-*-01/52

咳痰机


允许进口

▲以上各标项:对于同品牌同型号的投标产品,投标人只能选择参与一个标项,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

▲成交规则:

(1)允许二次议价:本次招标的 (略) 最高限价,实际采购价允许采购单位进行二次议价,议价价格不得高于入围价。

(2)鼓励以集团采购的名义进行采购:为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带量采购,量价挂钩,鼓励集团采购,集团采购的价格(不同于往届“团购价”含义) (略) 、各市县区卫健局联合财政部门(含县域医共体)作为议价主体,集团所属地域内的展览会设备采购需求,在展会入围目录中进行遴选,统一与供应商进行议价谈判,并按谈判结果签订合同的价格。集团采购价允许不同地方间、不同议价主体间存在差异,且不与下一届的产品招标、评审进行价格联动,原则上集团采购价格的优惠率不得低于5%。采用集团采购的,采购单位应在展会前汇总好采购需求和采购数量,诚信议价谈判,议价信息确认后,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采购数量和采购价格,否则将限制供需双方参加下一届展览会采购资格。

【优惠率计算公式:a.单价10万元(含)—100万元(不含)产品:优惠率=(入围价-实际成交价)/入围价×100%;

b.单价10万元(不含)以下已成交产品:优惠率=(历史成交平均价-实际成交价)/历史成交平均价×100%;

c.单价10万元(不含)以下未成交新产品:优惠率=(上架价格-实际成交价)/上架价格×100%。】

拟采用集团采购的,牵头采购单位应在展览会前汇总上报采购需求和采购数,在达成协议后提交经双方确认的《 (略) 展览会医疗设备集团采购议价结果登记表》;提交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采购数量和采购价格,否则将限制其参加下一届展览会的资格。

(3)非集团采购:单家医疗卫生单位的设备采购价格联动机制同往届,即单家采购单位的设备议价后的价格,需与下一届的产品招标、评审进行价格联动。

(4)阳光采购:入围供应商所有议价结果必须在政采云平台“医疗馆”如实申报;议价结果须通过单台设备的价格降幅体现(即在政采云系统内报价时填报单价),严禁各采购单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及任何名目的利益输送。

(5)进口产品论证:进口产品入围后采购人实际购买前需根据当地财政要求进行进口产品论证。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产品属三类医疗器械的,代理商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产品属二类医疗器械,代理商应提供医疗器械备案登记表;投标产品具有生产许可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生产制造厂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产品属于医疗设备管理的,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自投标截止日起至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止,注册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日至**日。

2.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网上下载自行获取。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搜索本项目,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报名登记表,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发送至报名邮箱:*@*q.com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元(空或0元为无需交纳)。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日09时30分

投标人应于**日09时30分前通过邮寄或当面送达的方式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指定地点,邮寄建议采用顺丰快递。(投标人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

投标文件收件地址: (略) 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307办公室

收件人:张夏卿(*)、李博(*)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日09时30分

疫情期间,投标人授权代表不出席开标会议,开标室开通钉钉“现场直播”,具体流程如下:1.各供应商派一名授权代表提早注册钉钉账号,并保持开标期间在线(钉钉账号须与授权代表手机号码一致)。请将钉钉升级至最新版本。 2.各供应商授权代表请于开标当日截止时间前添加钉钉群(中医康复类:群号:*浙江医展会培训群;综合类、内窥镜类:群号:*浙江医展会培训群2群;放射类、手术室供应消杀类:群号:*浙江医展会培训群3群)。3.开标时,各供应商可以派一名授权代表准时参加钉钉“现场直播”,未按时参加钉钉“现场直播”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参加开标的邀请且认可开标结果。4.本直播群只供观看“现场直播”,全程对供应商禁言。5.因供应商自身问题造成不能正常观看“现场直播”的,自行承担责任。

七、供应商询标相关事宜

1.授权代表的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电子邮箱)需列明在投标文件密封的封页上,授权代表保持开标当天手机畅通。

2.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将联系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授权代表询标,若无法联系或拒绝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3.供应商应提供电子邮件或传真,评标委员会将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将包含询标内容的询标记录表发送至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件或传真。

4.供应商须将必要澄清或说明填写在询标记录表中,填写完成按招标文件要求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后以传真、拍照或扫描后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

5.评审小组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小时且不超过1个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

6.本项目开评标过程中询标记录传真号码:0571-*;电子邮件地址:*@*q.com。本传真、电子邮件仅接受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作出的必要澄清或说明,不接受其他事项。

八、招标文件质疑

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6个工作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需要澄清,请于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浙 (略) ,具体格式要求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九、业务咨询: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

地址: (略) 上城区河坊街60号

传真:0571-*

项目联系人(询问):叶渊浩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吴青青

质疑联系方式: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 (略)

地址: (略) 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

传真:0571-*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博,张夏卿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邮箱:*@*q.com

质疑联系人:苑洪春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 (略) 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 (略) 环城西路37号

传真:/

联系人:倪文良

监督投诉电话:0571-*

**日





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春季浙江医展会综合类的公开招标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浙 (略) 受有关单位委托,现就2023年春季浙江医展会期间,对以下设备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能提供相关货物、服务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内容项目标项、采购内容:

标段

采购内容

单台报价

备注

ZJ-*-01/01

CRRT


允许进口

ZJ-*-01/02

双泵血透机


允许进口

ZJ-*-01/03

血细胞分离机


允许进口

ZJ-*-01/04

YAG激光(前极)


允许进口

ZJ-*-01/05

玻璃体切割机


允许进口

ZJ-*-01/06

光学相干断层扫描仪


允许进口

ZJ-*-01/07

免散瞳眼底照相机


允许进口

ZJ-*-01/08

眼底激光(后极)


允许进口

ZJ-*-01/09

眼科激光光凝机


允许进口

ZJ-*-01/10

人工晶体测量仪


允许进口

ZJ-*-01/11

角膜内皮细胞计


允许进口

ZJ-*-01/12

肺功能仪


允许进口

ZJ-*-01/13

经颅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允许进口

ZJ-*-01/14

经皮氧分压检查系统


允许进口

ZJ-*-01/15

睡眠监测仪


允许进口

ZJ-*-01/16

糖尿病风险评估系统


允许进口

ZJ-*-01/19

脑干诱发电位仪


允许进口

ZJ-*-01/20A

听力测定仪


允许进口

ZJ-*-01/20B

新生儿听觉脑干反应测试分析仪


允许进口

ZJ-*-01/21

脑功能测评与训练系统


允许进口

ZJ-*-01/22

脑血管功能监测仪


允许进口

ZJ-*-01/23

肌电图仪


允许进口

ZJ-*-01/24

运动平板


允许进口

ZJ-*-01/25

IVF工作站


允许进口

ZJ-*-01/27

事件相关电位系统


允许进口

ZJ-*-01/28

牙椅


允许进口

ZJ-*-01/29

单泵血透机


允许进口

ZJ-*-01/31

电脑验光仪


允许进口

ZJ-*-01/32

二氧化碳培养箱


允许进口

ZJ-*-01/33

呼出一氧化氮测定仪


允许进口

ZJ-*-01/34

视野计


允许进口

ZJ-*-01/35

肛肠治疗仪


允许进口

ZJ-*-01/36

电刀分析仪


允许进口

ZJ-*-01/37

生命体征模拟仪


允许进口

ZJ-*-01/38

婴儿培养箱安全测试仪


允许进口

ZJ-*-01/39

输液设备分析仪


允许进口

ZJ-*-01/40

气流分析仪


允许进口

ZJ-*-01/41

左右心功能同步检测分析仪


允许进口

ZJ-*-01/42

全自动电脑验光仪


允许进口

ZJ-*-01/43

视力筛选仪


允许进口

ZJ-*-01/44

眼压计


允许进口

ZJ-*-01/45

多普勒血流探测仪


允许进口

ZJ-*-01/46

角膜地形图


允许进口

ZJ-*-01/47

视频脑电图机


允许进口

ZJ-*-01/48

肝硬化检测仪


允许进口

ZJ-*-01/49

动脉脉搏波速率检测仪


允许进口

ZJ-*-01/50

手持式眼底相机


允许进口

ZJ-*-01/51

电动心肺复苏机


允许进口

ZJ-*-01/52

咳痰机


允许进口

▲以上各标项:对于同品牌同型号的投标产品,投标人只能选择参与一个标项,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

▲成交规则:

(1)允许二次议价:本次招标的 (略) 最高限价,实际采购价允许采购单位进行二次议价,议价价格不得高于入围价。

(2)鼓励以集团采购的名义进行采购:为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带量采购,量价挂钩,鼓励集团采购,集团采购的价格(不同于往届“团购价”含义) (略) 、各市县区卫健局联合财政部门(含县域医共体)作为议价主体,集团所属地域内的展览会设备采购需求,在展会入围目录中进行遴选,统一与供应商进行议价谈判,并按谈判结果签订合同的价格。集团采购价允许不同地方间、不同议价主体间存在差异,且不与下一届的产品招标、评审进行价格联动,原则上集团采购价格的优惠率不得低于5%。采用集团采购的,采购单位应在展会前汇总好采购需求和采购数量,诚信议价谈判,议价信息确认后,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采购数量和采购价格,否则将限制供需双方参加下一届展览会采购资格。

【优惠率计算公式:a.单价10万元(含)—100万元(不含)产品:优惠率=(入围价-实际成交价)/入围价×100%;

b.单价10万元(不含)以下已成交产品:优惠率=(历史成交平均价-实际成交价)/历史成交平均价×100%;

c.单价10万元(不含)以下未成交新产品:优惠率=(上架价格-实际成交价)/上架价格×100%。】

拟采用集团采购的,牵头采购单位应在展览会前汇总上报采购需求和采购数,在达成协议后提交经双方确认的《 (略) 展览会医疗设备集团采购议价结果登记表》;提交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采购数量和采购价格,否则将限制其参加下一届展览会的资格。

(3)非集团采购:单家医疗卫生单位的设备采购价格联动机制同往届,即单家采购单位的设备议价后的价格,需与下一届的产品招标、评审进行价格联动。

(4)阳光采购:入围供应商所有议价结果必须在政采云平台“医疗馆”如实申报;议价结果须通过单台设备的价格降幅体现(即在政采云系统内报价时填报单价),严禁各采购单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及任何名目的利益输送。

(5)进口产品论证:进口产品入围后采购人实际购买前需根据当地财政要求进行进口产品论证。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产品属三类医疗器械的,代理商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产品属二类医疗器械,代理商应提供医疗器械备案登记表;投标产品具有生产许可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生产制造厂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产品属于医疗设备管理的,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自投标截止日起至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止,注册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日至**日。

2.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网上下载自行获取。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搜索本项目,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报名登记表,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发送至报名邮箱:*@*q.com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元(空或0元为无需交纳)。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日09时30分

投标人应于**日09时30分前通过邮寄或当面送达的方式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指定地点,邮寄建议采用顺丰快递。(投标人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

投标文件收件地址: (略) 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307办公室

收件人:张夏卿(*)、李博(*)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日09时30分

疫情期间,投标人授权代表不出席开标会议,开标室开通钉钉“现场直播”,具体流程如下:1.各供应商派一名授权代表提早注册钉钉账号,并保持开标期间在线(钉钉账号须与授权代表手机号码一致)。请将钉钉升级至最新版本。 2.各供应商授权代表请于开标当日截止时间前添加钉钉群(中医康复类:群号:*浙江医展会培训群;综合类、内窥镜类:群号:*浙江医展会培训群2群;放射类、手术室供应消杀类:群号:*浙江医展会培训群3群)。3.开标时,各供应商可以派一名授权代表准时参加钉钉“现场直播”,未按时参加钉钉“现场直播”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参加开标的邀请且认可开标结果。4.本直播群只供观看“现场直播”,全程对供应商禁言。5.因供应商自身问题造成不能正常观看“现场直播”的,自行承担责任。

七、供应商询标相关事宜

1.授权代表的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电子邮箱)需列明在投标文件密封的封页上,授权代表保持开标当天手机畅通。

2.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将联系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授权代表询标,若无法联系或拒绝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3.供应商应提供电子邮件或传真,评标委员会将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将包含询标内容的询标记录表发送至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件或传真。

4.供应商须将必要澄清或说明填写在询标记录表中,填写完成按招标文件要求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后以传真、拍照或扫描后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

5.评审小组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小时且不超过1个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

6.本项目开评标过程中询标记录传真号码:0571-*;电子邮件地址:*@*q.com。本传真、电子邮件仅接受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作出的必要澄清或说明,不接受其他事项。

八、招标文件质疑

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6个工作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需要澄清,请于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浙 (略) ,具体格式要求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九、业务咨询: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

地址: (略) 上城区河坊街60号

传真:0571-*

项目联系人(询问):叶渊浩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吴青青

质疑联系方式: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 (略)

地址: (略) 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

传真:0571-*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博,张夏卿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邮箱:*@*q.com

质疑联系人:苑洪春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 (略) 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 (略) 环城西路37号

传真:/

联系人:倪文良

监督投诉电话: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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