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洛阳市一体化疫情防控平台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洛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洛阳市一体化疫情防控平台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 (略) 政务服务和大数据 (略) 一体化疫情防控平台建设项目 |
二、采购项目编号:洛采单一-2023-3 |
三、项目预算金额:*元 |
四、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五、项目采购预留金额:*元,其中小微企业预留金额:*元 |
六、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
6. (略) 一体化疫情防控管理平台建设,根据《 (略) 疫情防控管理平台运行管理办法(试行)》(豫疫情防指办〔2022〕3号)等文件精神, (略)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等平台建设相关委局的调研, (略) 实际,拟建设内容如下: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的原则,实现全流程疫情数字化防控,构筑覆盖各环节、全链条的坚固信息化防线。主要包含流调信息管理系统、涉疫物资管理、隔离点及隔离人员管理系统、疫情态势可视化、疫情防控工作门户、居家医学观察管理系统、来(返)洛人员报备系统、疫情传播链分析系统、疫情防控大数据应用等九个系统。 6.2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项目建设期: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平台集成调试完毕,达到正常使用状态。运维服务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6.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要求。 6.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
七、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
1、供应商名称:洛阳 (略) (略) |
2、供应商地址: (略) 洛龙区政和路与广利街东南角停车场1楼 |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根据洛财购〔2021〕11号《 (略)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供应商在响应时,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注: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 (略) 政府采购网http://**),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九、获取单一来源文件 |
1.时间:2023年01月30日08时30分至2023年02月0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东虹建设 (略) ( (略) 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2楼2203室) |
3.方式: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公章;核验后收取相关文件。非工作日请提前打电话预约。 |
4.售价:0元 |
十、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3年02月0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 (略) 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3楼2315室 |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十二、联系方式 |
1. 采购人: (略) 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
地址: (略) 洛龙区 (略) 民之家 |
联系人:徐先生、程先生 |
联系方式:0379-* |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略) 财政局 |
地址: (略) 洛龙区民生路1号 |
联系人:政府采购科 |
联系方式:0379-* |
3.采购代理机构:东虹建设 (略) |
地址: (略) 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3室 |
联系人:徐女士、付女士 |
联系方式:0379-* |
4.项目联系人:徐女士、付女士 |
项目联系方式:0379-* |
一、采购项目名称: (略) 政务服务和大数据 (略) 一体化疫情防控平台建设项目 |
二、采购项目编号:洛采单一-2023-3 |
三、项目预算金额:*元 |
四、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五、项目采购预留金额:*元,其中小微企业预留金额:*元 |
六、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
6. (略) 一体化疫情防控管理平台建设,根据《 (略) 疫情防控管理平台运行管理办法(试行)》(豫疫情防指办〔2022〕3号)等文件精神, (略)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等平台建设相关委局的调研, (略) 实际,拟建设内容如下: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的原则,实现全流程疫情数字化防控,构筑覆盖各环节、全链条的坚固信息化防线。主要包含流调信息管理系统、涉疫物资管理、隔离点及隔离人员管理系统、疫情态势可视化、疫情防控工作门户、居家医学观察管理系统、来(返)洛人员报备系统、疫情传播链分析系统、疫情防控大数据应用等九个系统。 6.2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项目建设期: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平台集成调试完毕,达到正常使用状态。运维服务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6.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要求。 6.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
七、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
1、供应商名称:洛阳 (略) (略) |
2、供应商地址: (略) 洛龙区政和路与广利街东南角停车场1楼 |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根据洛财购〔2021〕11号《 (略)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供应商在响应时,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注: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 (略) 政府采购网http://**),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九、获取单一来源文件 |
1.时间:2023年01月30日08时30分至2023年02月0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东虹建设 (略) ( (略) 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2楼2203室) |
3.方式: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公章;核验后收取相关文件。非工作日请提前打电话预约。 |
4.售价:0元 |
十、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3年02月0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 (略) 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3楼2315室 |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十二、联系方式 |
1. 采购人: (略) 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
地址: (略) 洛龙区 (略) 民之家 |
联系人:徐先生、程先生 |
联系方式:0379-* |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略) 财政局 |
地址: (略) 洛龙区民生路1号 |
联系人:政府采购科 |
联系方式:0379-* |
3.采购代理机构:东虹建设 (略) |
地址: (略) 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3室 |
联系人:徐女士、付女士 |
联系方式:0379-* |
4.项目联系人:徐女士、付女士 |
项目联系方式:0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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