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2022年王洼姚岔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机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彭阳县2022年王洼姚岔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机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0:0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采购计划编号:2022NCZ(GY)*
项目编号:NXSH-2023-(CG)020
项目名称:彭阳县2022年王洼姚岔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机肥采购
预算金额(元):*.80
最高限价(如有):*.8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彭阳县2022年王洼姚岔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机肥采购项目 |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80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80 |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查询结 (略) 查询结果为准;4、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资格条件审查依据(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时间:2023-01-31 00:00:00 至2023-02-06 18:3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2023-02-20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用电子标、使用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具体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彭阳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地址:彭阳县城
联系方式:09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 (略)
地址: (略) 新天地商业广场5B-104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弋孝科
电话:0954-*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张昊
电话:*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宁夏 (略)
发布日期: 2023-01-30
发布时间:2023-01-30 10:0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采购计划编号:2022NCZ(GY)*
项目编号:NXSH-2023-(CG)020
项目名称:彭阳县2022年王洼姚岔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机肥采购
预算金额(元):*.80
最高限价(如有):*.8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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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2022年王洼姚岔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机肥采购项目 |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80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80 |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查询结 (略) 查询结果为准;4、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资格条件审查依据(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时间:2023-01-31 00:00:00 至2023-02-06 18:3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2023-02-20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用电子标、使用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具体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彭阳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地址:彭阳县城
联系方式:09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 (略)
地址: (略) 新天地商业广场5B-104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弋孝科
电话:0954-*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张昊
电话:*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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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宁夏 (略)
发布日期: 20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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