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华侨城文化旅游度假区公园餐饮部干货调料类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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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华侨城文化旅游度假区公园餐饮部干货调料类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襄阳华侨城文化旅游度假区公园餐饮部干货调料类物资采购(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襄阳华 (略)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干货调料类物资采购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地点/交货地点/服务地点:襄阳华侨城文化旅游度假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2 交货期:2023年3月1日—2024年2月29日,合同期内根据*方要求交货

2.3 质量标准: 国家标准及行业规定、*方要求

2.4标段划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具备食品流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业绩要求: 近三年(2019 年12月31日至今 )有类似项目业绩。

(3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②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③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⑤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⑥ 因不良行为,被华侨城集团暂停投标资格或列为黑名单供应商的;

⑦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与项目和网站注册

4.1.1凡首次在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参加投标活动的潜在投标人必须登录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http://** )进行企业用户注册,按照网上的提示提交企业信息并办理CA数字证书(简称:CA)。投标人可从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指引。若潜在投标人未及时在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完成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4.1.2潜在投标人查看本项目招标公告后,登录“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网址:http://**)参与项目。

4.2招标文件获取

4.2.1请有意参与的投标人于(具体时间以招采平台线上公告为准)前,登录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http://** ),明确所投标段后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2.2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根据《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认证申请、收取“平台使用技术服务费”的通知》有关约定收取平台使用技术服务费,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4.2.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以招采平台线上公告为准)前。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具体时间以招采平台线上公告为准)。

5.2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在上述时间前登*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http://**)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成功后可以在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查看递交状态。

5.3未按时上传、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形式: 线下开标。

6.3开标地点: (略) 襄州区东津新区东津大道88号襄阳华侨城办公区。

6.4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可根据自己意愿选择参加或不参加开标会。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其认可开标程序和结果。

6.5投标文件上传后由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自动加密,招标人在在开标会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无法打开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发布在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网址:http://**),依法必招标的项目公告会同时发布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

8. 其他

8.1本招标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8.2本招标公告尚未说明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襄阳华 (略)

地址: (略) 襄州区东津新区东津大道88号襄阳华侨城办公区

联系人:梁晶晶

电话:*

电子邮件:liangjinjing02 @ chinaoct. com


,襄阳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襄阳华侨城文化旅游度假区公园餐饮部干货调料类物资采购(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襄阳华 (略)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干货调料类物资采购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地点/交货地点/服务地点:襄阳华侨城文化旅游度假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2 交货期:2023年3月1日—2024年2月29日,合同期内根据*方要求交货

2.3 质量标准: 国家标准及行业规定、*方要求

2.4标段划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具备食品流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业绩要求: 近三年(2019 年12月31日至今 )有类似项目业绩。

(3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②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③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⑤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⑥ 因不良行为,被华侨城集团暂停投标资格或列为黑名单供应商的;

⑦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与项目和网站注册

4.1.1凡首次在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参加投标活动的潜在投标人必须登录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http://** )进行企业用户注册,按照网上的提示提交企业信息并办理CA数字证书(简称:CA)。投标人可从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指引。若潜在投标人未及时在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完成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4.1.2潜在投标人查看本项目招标公告后,登录“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网址:http://**)参与项目。

4.2招标文件获取

4.2.1请有意参与的投标人于(具体时间以招采平台线上公告为准)前,登录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http://** ),明确所投标段后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2.2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根据《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认证申请、收取“平台使用技术服务费”的通知》有关约定收取平台使用技术服务费,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4.2.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以招采平台线上公告为准)前。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具体时间以招采平台线上公告为准)。

5.2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在上述时间前登*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http://**)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成功后可以在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查看递交状态。

5.3未按时上传、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形式: 线下开标。

6.3开标地点: (略) 襄州区东津新区东津大道88号襄阳华侨城办公区。

6.4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可根据自己意愿选择参加或不参加开标会。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其认可开标程序和结果。

6.5投标文件上传后由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自动加密,招标人在在开标会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无法打开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发布在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网址:http://**),依法必招标的项目公告会同时发布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

8. 其他

8.1本招标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8.2本招标公告尚未说明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襄阳华 (略)

地址: (略) 襄州区东津新区东津大道88号襄阳华侨城办公区

联系人:梁晶晶

电话:*

电子邮件:liangjinjing02 @ chinaoct.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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