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百里矿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2022年度努鲁儿虎山生态修复子项目监理-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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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百里矿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2022年度努鲁儿虎山生态修复子项目监理-招标/资审公告

阜新百里矿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2022年度努鲁儿虎山生态修复子项目监理

发布时间:** 11:1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阜新百里矿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2022年度努鲁儿虎山生态修复子项目监理(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新百里矿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2022年度努鲁儿虎山生态修复子项目已由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以阜蒙自然资发【2022】12号批准建设,招 标人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阜蒙县努鲁儿虎山范围。

2.2本项目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阜新百里矿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2022年度努鲁儿虎山生态修复子项目监理。建设包括边坡治理工程、平台清理工程等治理工程。

2.3 服务周期:

计划开工日期:**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日

工期:121日历天。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4 质量标准:合格。

2.5 估算价:45.8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级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项目总监资格要求:需同事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相关专业);

3.4 投标人的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3.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3.6 投标人近三年(**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7 信用中国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8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日8时30分至**日17时到国信 (略) 辽宁 (略) 场部(地址: (略) 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获取文件。本项目可采用电子邮件(*@*26.com)或快递形式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14时00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略) 细河区龙城路7号, (略) 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五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信息错误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阜蒙县前进路9号

联系人:吴永志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 (略)

地 址: (略) 站前区东新路7-12

联 系 人:李闯、吴崎

联 系 电 话:0417-*

电 子 邮 箱:*@*26.com

阜新百里矿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2022年度努鲁儿虎山生态修复子项目监理

发布时间:** 11:1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阜新百里矿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2022年度努鲁儿虎山生态修复子项目监理(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新百里矿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2022年度努鲁儿虎山生态修复子项目已由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以阜蒙自然资发【2022】12号批准建设,招 标人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阜蒙县努鲁儿虎山范围。

2.2本项目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阜新百里矿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2022年度努鲁儿虎山生态修复子项目监理。建设包括边坡治理工程、平台清理工程等治理工程。

2.3 服务周期:

计划开工日期:**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日

工期:121日历天。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4 质量标准:合格。

2.5 估算价:45.8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级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项目总监资格要求:需同事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相关专业);

3.4 投标人的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3.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3.6 投标人近三年(**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7 信用中国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8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日8时30分至**日17时到国信 (略) 辽宁 (略) 场部(地址: (略) 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获取文件。本项目可采用电子邮件(*@*26.com)或快递形式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14时00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略) 细河区龙城路7号, (略) 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五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信息错误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阜蒙县前进路9号

联系人:吴永志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 (略)

地 址: (略) 站前区东新路7-12

联 系 人:李闯、吴崎

联 系 电 话:0417-*

电 子 邮 箱:*@*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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