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基本情况
1.1宁波北仑临港经济示范区产城融合建设项目配套道路改造工程施工保通服务项目,采购单位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代建单位为 (略) 北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为宁波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宁波北仑临港经济示范区产城融合建设项目配套道路改造工程施工保通服务项目
服务期(暂定):10个月,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最高投标限价:83.2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道路施工提供交通秩序维护、疏通等安保服务。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2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http://**.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单位进行查询,如中标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后续投标人不再递补,本项目重新招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1月31日9:00至2023年02月07 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售后不退。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3.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3.5不同投标单位不得使用同一个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设备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无效。
4、投标保证金
4.1 投标保证金额度:1.5万元。
4.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4.3交纳要求:
(1)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02 月08日15时整。
(2)供应商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3)供应商以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应直接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开标时间为2023年02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开标室详见楼道口指示屏)。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7. (略) 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同时投标,只允许一家参与投标。
7.3招标文件包含多项否决投标条款,供应商存在否决投标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请潜在供应商在全面查阅招标文件后决定是否投标。
7.4投标截止时,若供应商数量≥3家,则全部参加开标;若供应商数量<3家,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8、系统使用费
(略) 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代建单位: (略) 北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 (略)
地址: (略) 北仑区新大路1069-2号C座211室
联系人:周灿银 张彪
电话:* 0574-*邮箱:*@*q.com
1、项目基本情况
1.1宁波北仑临港经济示范区产城融合建设项目配套道路改造工程施工保通服务项目,采购单位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代建单位为 (略) 北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为宁波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宁波北仑临港经济示范区产城融合建设项目配套道路改造工程施工保通服务项目
服务期(暂定):10个月,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最高投标限价:83.2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道路施工提供交通秩序维护、疏通等安保服务。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2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http://**.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单位进行查询,如中标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后续投标人不再递补,本项目重新招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1月31日9:00至2023年02月07 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售后不退。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3.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3.5不同投标单位不得使用同一个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设备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无效。
4、投标保证金
4.1 投标保证金额度:1.5万元。
4.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4.3交纳要求:
(1)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02 月08日15时整。
(2)供应商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3)供应商以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应直接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开标时间为2023年02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开标室详见楼道口指示屏)。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7. (略) 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同时投标,只允许一家参与投标。
7.3招标文件包含多项否决投标条款,供应商存在否决投标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请潜在供应商在全面查阅招标文件后决定是否投标。
7.4投标截止时,若供应商数量≥3家,则全部参加开标;若供应商数量<3家,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8、系统使用费
(略) 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代建单位: (略) 北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 (略)
地址: (略) 北仑区新大路1069-2号C座211室
联系人:周灿银 张彪
电话:* 0574-*邮箱:*@*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