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技术服务政府(第二次)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安吉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技术服务政府(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安吉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技术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在线响应及评审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10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CG-ZF-2023-004-2

项目名称:安吉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技术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编制《安吉县创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实施方案》。待安吉县成功申报全国第三批城乡交通运输服务一体化示范创建县后,提供创建过程技术咨询服务,协助完成年度工作报告等。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按照全国第三批城乡交通运输服务一体化示范县申报工作要求,于2023年2月28日之前完成并提交《安吉县创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实施方案》的报告文本。
(2)申报成功后,根据交通运输部的工作要求,按照部发文的时间要求提交安吉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年度工作报告。
(3)创建期满后,根据交通运输部的发文要求,在要求的时间内提交《安吉县城乡交通运输服务一体化示范县验收申请报告》。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3年02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在线响应及评审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0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在线响应及评审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2月10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在线响应及评审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2.其他事项:1、本采购项目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 (略) 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关于“政采贷”相关情况的介绍》。
2、网址:http://**_*_*.html
3、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吉县交通局

地 址:安吉县交通路50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

质疑联系人:张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安吉县天目中路771号3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董自锌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

质疑联系人:胡盈

质疑联系方式:057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安吉县财政局

地 址: (略) 安吉县昌硕街道凤凰路凤凰五区188号

传真:/

联系人 :李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项目概况

安吉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技术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在线响应及评审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10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CG-ZF-2023-004-2

项目名称:安吉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技术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编制《安吉县创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实施方案》。待安吉县成功申报全国第三批城乡交通运输服务一体化示范创建县后,提供创建过程技术咨询服务,协助完成年度工作报告等。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按照全国第三批城乡交通运输服务一体化示范县申报工作要求,于2023年2月28日之前完成并提交《安吉县创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实施方案》的报告文本。
(2)申报成功后,根据交通运输部的工作要求,按照部发文的时间要求提交安吉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年度工作报告。
(3)创建期满后,根据交通运输部的发文要求,在要求的时间内提交《安吉县城乡交通运输服务一体化示范县验收申请报告》。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3年02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在线响应及评审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0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在线响应及评审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2月10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在线响应及评审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2.其他事项:1、本采购项目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 (略) 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关于“政采贷”相关情况的介绍》。
2、网址:http://**_*_*.html
3、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吉县交通局

地 址:安吉县交通路50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

质疑联系人:张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安吉县天目中路771号3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董自锌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

质疑联系人:胡盈

质疑联系方式:057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安吉县财政局

地 址: (略) 安吉县昌硕街道凤凰路凤凰五区188号

传真:/

联系人 :李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