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北京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2023年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比选
北京市北京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2023年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比选
项目编号 | ZJ2023BJ* |
---|---|
项目名称 | (略) 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2023年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比选 |
所需服务 | 招标代理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
项目所在辖区 | |
项目业主 | (略) 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响应人填写报名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以上文件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PDF)格式发至比选人指定邮箱(*@*26.com);比选人收到响应人的电子版报名材料审核合格后,按表中填写的邮箱地址通过电子邮件将电子版比选文件发送至响应人。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应于2023年2月8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 (略) 海淀区翠微路 (略) 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1413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3年02月08日 14时00分 |
交易方式 | 比选 |
服务时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投标工作全部完成,且提交完整的招标代理工作报告及相关资料后结束。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响应人为已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栏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的代理机构; (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一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信用中国(北京)”网站(http://**)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响应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有无回避情况 | (1)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4)未正式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5)存在其它影响公平竞争的,应当回避情形的。 |
项目内容 | 承担水利工程工地扬尘检查与评估项目、水务工程质量考核项目、水务工程安全质量生态一巡三查管理系统项目(具体项目以批复为准)等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具体内容按照项目单位要求分批实施。 |
项目编号 | ZJ2023BJ* | 项目名称 | (略) 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2023年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比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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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服务 | 招标代理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项目所在辖区 | (略) | |
项目业主 | (略) 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响应人填写报名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以上文件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PDF)格式发至比选人指定邮箱(*@*26.com);比选人收到响应人的电子版报名材料审核合格后,按表中填写的邮箱地址通过电子邮件将电子版比选文件发送至响应人。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应于2023年2月8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 (略) 海淀区翠微路 (略) 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1413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3年02月08日 14时00分 | ||
交易方式 | 比选 | ||
服务时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投标工作全部完成,且提交完整的招标代理工作报告及相关资料后结束。 |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响应人为已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栏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的代理机构; (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一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信用中国(北京)”网站(http://**)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响应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有无回避情况 | (1)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4)未正式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5)存在其它影响公平竞争的,应当回避情形的。 | ||
项目内容 | 承担水利工程工地扬尘检查与评估项目、水务工程质量考核项目、水务工程安全质量生态一巡三查管理系统项目(具体项目以批复为准)等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具体内容按照项目单位要求分批实施。 |
联系人 | 刘工 |
---|---|
传真 | |
联系电话 | * |
公司名称 | |
地址 | |
公司电话 | |
个人电话 | |
邮件 |
联系人 | 刘工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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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 公司名称 | |
地址 | 公司电话 | ||
个人电话 | 邮件 |
项目编号 | ZJ2023B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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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略) 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2023年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比选 |
所需服务 | 招标代理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
项目所在辖区 | |
项目业主 | (略) 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响应人填写报名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以上文件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PDF)格式发至比选人指定邮箱(*@*26.com);比选人收到响应人的电子版报名材料审核合格后,按表中填写的邮箱地址通过电子邮件将电子版比选文件发送至响应人。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应于2023年2月8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 (略) 海淀区翠微路 (略) 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1413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3年02月08日 14时00分 |
交易方式 | 比选 |
服务时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投标工作全部完成,且提交完整的招标代理工作报告及相关资料后结束。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响应人为已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栏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的代理机构; (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一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信用中国(北京)”网站(http://**)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响应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有无回避情况 | (1)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4)未正式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5)存在其它影响公平竞争的,应当回避情形的。 |
项目内容 | 承担水利工程工地扬尘检查与评估项目、水务工程质量考核项目、水务工程安全质量生态一巡三查管理系统项目(具体项目以批复为准)等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具体内容按照项目单位要求分批实施。 |
项目编号 | ZJ2023BJ* | 项目名称 | (略) 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2023年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比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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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服务 | 招标代理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项目所在辖区 | (略) | |
项目业主 | (略) 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响应人填写报名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以上文件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PDF)格式发至比选人指定邮箱(*@*26.com);比选人收到响应人的电子版报名材料审核合格后,按表中填写的邮箱地址通过电子邮件将电子版比选文件发送至响应人。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应于2023年2月8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 (略) 海淀区翠微路 (略) 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1413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3年02月08日 14时00分 | ||
交易方式 | 比选 | ||
服务时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投标工作全部完成,且提交完整的招标代理工作报告及相关资料后结束。 |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响应人为已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栏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的代理机构; (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一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信用中国(北京)”网站(http://**)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响应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有无回避情况 | (1)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4)未正式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5)存在其它影响公平竞争的,应当回避情形的。 | ||
项目内容 | 承担水利工程工地扬尘检查与评估项目、水务工程质量考核项目、水务工程安全质量生态一巡三查管理系统项目(具体项目以批复为准)等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具体内容按照项目单位要求分批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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