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碑林区税务局综合办税自助终端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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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碑林区税务局综合办税自助终端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 (略) 碑林区税务局综合办税自助终端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终端设备/其他终端设备,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终端设备/终端机,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终端设备/触摸式终端设备,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设备/其他计算机设备

采购单位国家税 (略) 碑林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碑林区公告时间**日11:1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略) 含光路广丰国际一区14层1405室
开标时间**日14:00
开标地点 (略) 朱雀大街397号老海关办公楼二楼6205室
预算金额¥11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司工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国家税 (略) 碑林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碑林区兴庆南路10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琦 029-*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含光路广丰国际一区14层14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司工 029-*

项目概况

国家税 (略) 碑林区税务局综合办税自助终端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含光路广丰国际一区14层14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R-ZCWB-*

项目名称:国家税 (略) 碑林区税务局综合办税自助终端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 (略) 碑林区税务局综合办税自助终端采购,采购数量20台,提供三年运维服务,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本项目采购、安装、调试、培训、测试,并提供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的运维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基本资格条件: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证明;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二)特定资格条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其他形式供应商参照法人企业执行;2.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评审现场查询为准);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含光路广丰国际一区14层1405室

方式:1.本项目采取网上售卖,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经办人姓名、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发至陕西 (略) 邮箱(*@*63.com),待采购代理工作人员确认后,并通过邮箱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版招标文件(纸质文 (略) 领取),招标文件售价:300元。2.招标文件费用转至以下账户: 户名:陕西 (略) 开户行名称: 中国 (略) 西安莲湖路支行 账号:*00144 备注:QR-ZCWB-*招标文件费。

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朱雀大街397号老海关办公楼二楼62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 (略) 碑林区税务局     

地址: (略) 碑林区兴庆南路101号        

联系方式:李琦 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 (略)             

地 址: (略) 含光路广丰国际一区14层1405室            

联系方式:司工 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司工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 (略) 碑林区税务局综合办税自助终端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终端设备/其他终端设备,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终端设备/终端机,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终端设备/触摸式终端设备,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设备/其他计算机设备

采购单位国家税 (略) 碑林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碑林区公告时间**日11:1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略) 含光路广丰国际一区14层1405室
开标时间**日14:00
开标地点 (略) 朱雀大街397号老海关办公楼二楼6205室
预算金额¥11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司工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国家税 (略) 碑林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碑林区兴庆南路10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琦 029-*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含光路广丰国际一区14层14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司工 029-*

项目概况

国家税 (略) 碑林区税务局综合办税自助终端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含光路广丰国际一区14层14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R-ZCWB-*

项目名称:国家税 (略) 碑林区税务局综合办税自助终端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 (略) 碑林区税务局综合办税自助终端采购,采购数量20台,提供三年运维服务,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本项目采购、安装、调试、培训、测试,并提供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的运维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基本资格条件: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证明;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二)特定资格条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其他形式供应商参照法人企业执行;2.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评审现场查询为准);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含光路广丰国际一区14层1405室

方式:1.本项目采取网上售卖,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经办人姓名、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发至陕西 (略) 邮箱(*@*63.com),待采购代理工作人员确认后,并通过邮箱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版招标文件(纸质文 (略) 领取),招标文件售价:300元。2.招标文件费用转至以下账户: 户名:陕西 (略) 开户行名称: 中国 (略) 西安莲湖路支行 账号:*00144 备注:QR-ZCWB-*招标文件费。

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朱雀大街397号老海关办公楼二楼62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 (略) 碑林区税务局     

地址: (略) 碑林区兴庆南路101号        

联系方式:李琦 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 (略)             

地 址: (略) 含光路广丰国际一区14层1405室            

联系方式:司工 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司工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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