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2023年困难群众救助物资政府采购项目询价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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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2023年困难群众救助物资政府采购项目询价邀请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彭阳县2023年困难群众救助物资政府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农林牧渔业产品/农产品/农作物副产品/其他农作物副产品

采购单位彭阳县民政局
行政区域彭阳县公告时间2023年02月01日18:1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2月02日至2023年02月06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5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平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彭阳县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彭阳县县城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马平 *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睿达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原州区六盘山路东海园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小花 *

项目概况

彭阳县2023年困难群众救助物资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睿达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0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RD-2023(ZC)-002

项目名称:彭阳县2023年困难群众救助物资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或按采购人要求供货和提供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照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2日至2023年02月06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睿达 (略)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睿达 (略) 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0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睿达 (略) 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彭阳县民政局     

地址:彭阳县县城        

联系方式:马平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睿达 (略)             

地 址: (略) 原州区六盘山路东海园区            

联系方式:王小花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平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彭阳县2023年困难群众救助物资政府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农林牧渔业产品/农产品/农作物副产品/其他农作物副产品

采购单位彭阳县民政局
行政区域彭阳县公告时间2023年02月01日18:1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2月02日至2023年02月06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5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平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彭阳县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彭阳县县城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马平 *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睿达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原州区六盘山路东海园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小花 *

项目概况

彭阳县2023年困难群众救助物资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睿达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0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RD-2023(ZC)-002

项目名称:彭阳县2023年困难群众救助物资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或按采购人要求供货和提供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照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2日至2023年02月06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睿达 (略)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睿达 (略) 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0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睿达 (略) 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彭阳县民政局     

地址:彭阳县县城        

联系方式:马平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睿达 (略)             

地 址: (略) 原州区六盘山路东海园区            

联系方式:王小花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平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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