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休宁县富大污水处理厂遗存污水污泥处置工程初步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原休宁县富大污水处理厂遗存污水污泥处置工程初步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原休宁县富大污水处理厂遗存污水污泥处置工程初步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世 (略) (详细地址:徽州区永佳大道455号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 02月 13日 09点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SCGQ*

项目名称:原休宁县富大污水处理厂遗存污水污泥处置工程初步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万元

最高限价:16万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仅限于本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编制,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编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详见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 (略) 、不含具备 (略) )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 (略) 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略) 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磋商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具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时须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入投标文件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日08点00分至**日09点30分,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世 (略) (详细地址:徽州区永佳大道455号三楼)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招标代理处报名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上述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费售后不退。并请随时关注网站更正公告。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 02月 13日 09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楼东侧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 02月 13日 09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 点: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楼东侧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4.项目地点:休宁县

5.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6.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八项内容。)

7.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 (略) 休宁县政务中心交运大楼4楼

联系方式:0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世 (略)

地  址:徽州区永佳大道455号

联系方式:0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工

电   话:0559-*


2.2采购需求.pdf

项目概况

原休宁县富大污水处理厂遗存污水污泥处置工程初步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世 (略) (详细地址:徽州区永佳大道455号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 02月 13日 09点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SCGQ*

项目名称:原休宁县富大污水处理厂遗存污水污泥处置工程初步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万元

最高限价:16万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仅限于本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编制,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编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详见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 (略) 、不含具备 (略) )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 (略) 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略) 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磋商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具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时须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入投标文件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日08点00分至**日09点30分,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世 (略) (详细地址:徽州区永佳大道455号三楼)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招标代理处报名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上述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费售后不退。并请随时关注网站更正公告。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 02月 13日 09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楼东侧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 02月 13日 09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 点: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楼东侧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4.项目地点:休宁县

5.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6.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八项内容。)

7.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 (略) 休宁县政务中心交运大楼4楼

联系方式:0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世 (略)

地  址:徽州区永佳大道455号

联系方式:0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工

电   话:0559-*


2.2采购需求.pdf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