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通用物资品类部-天津院PE加药箱及搅拌器采购专有协议-20230202
海油发展-通用物资品类部-天津院PE加药箱及搅拌器采购专有协议-20230202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 (略) PE加药箱及搅拌器采购专有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略) PE加药箱及搅拌器采购专有协议 | 详见技术文件 | (2023年3月) | 一、资质要求 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
二、信誉要求: 1.申请人不得是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2.近三年(2020年-报价截止日前)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3.申请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4.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5.申请人在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申请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6.询价文件中明确要求资质需要在评议阶段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权威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响应文件中已提供查询结果证明但未查询到的,可以澄清。响应文件中未明确要求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响应文件为准。 | |||
如投标人为贸易商,需提供经审计近三年财务报表,且近三年利润不能为负、资产负债率<80%;(提供财报及说明文件) | |||
如投标人为贸易商,需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社保人数≥5人;(需提供证明文件) | |||
如投标人为贸易商,需提供海油外业绩: 申请人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业绩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及对应的发票) | |||
技术要求响应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2月9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是否具有参与意向?技术指标、资质要求等是否有修改建议?是否满足商务要求和技术指标?)。
我方商务代表联系人与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单位:中海油 (略) 采办共享中心
联系人:陈相羽
联系电话:*
邮 箱:*@*ttp://**
海油发展采办共享中心
2023年2月2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 (略) PE加药箱及搅拌器采购专有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略) PE加药箱及搅拌器采购专有协议 | 详见技术文件 | (2023年3月) | 一、资质要求 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
二、信誉要求: 1.申请人不得是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2.近三年(2020年-报价截止日前)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3.申请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4.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5.申请人在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申请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6.询价文件中明确要求资质需要在评议阶段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权威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响应文件中已提供查询结果证明但未查询到的,可以澄清。响应文件中未明确要求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响应文件为准。 | |||
如投标人为贸易商,需提供经审计近三年财务报表,且近三年利润不能为负、资产负债率<80%;(提供财报及说明文件) | |||
如投标人为贸易商,需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社保人数≥5人;(需提供证明文件) | |||
如投标人为贸易商,需提供海油外业绩: 申请人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业绩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及对应的发票) | |||
技术要求响应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2月9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是否具有参与意向?技术指标、资质要求等是否有修改建议?是否满足商务要求和技术指标?)。
我方商务代表联系人与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单位:中海油 (略) 采办共享中心
联系人:陈相羽
联系电话:*
邮 箱:*@*ttp://**
海油发展采办共享中心
2023年2月2日
天津
天津
天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