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疫情防控平台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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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疫情防控平台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疫情防控平台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疫情防控平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2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2022-FW350-ZFCG350

项目名称: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疫情防控平台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疫情防控平台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以《 (略)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和《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能力建设的通知》为原则依据,通过基于金开通系统深度打造疫情防控平台,构建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的疫情防控重点人员核查的综合体系;提供个性化、精细化管理服务支撑。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备注:项目预算含3年政务云租用费*元,系非竞争性费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主体功能开发达到试运行条件;试运行20天期满运行正常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书面申请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3年02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略) “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2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2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 (略) (略) 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开标1室政府采购开标1室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以内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含未提交),则投标无效。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发展局

地 址:双溪西路620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康康、王磊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徐康康、王磊

质疑联系方式:0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 (略) 农科教大楼西侧对面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蒋剑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夏翰宇。

质疑联系方式:057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联系人 :靳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疫情防控平台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疫情防控平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2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2022-FW350-ZFCG350

项目名称: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疫情防控平台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疫情防控平台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以《 (略)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和《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能力建设的通知》为原则依据,通过基于金开通系统深度打造疫情防控平台,构建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的疫情防控重点人员核查的综合体系;提供个性化、精细化管理服务支撑。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备注:项目预算含3年政务云租用费*元,系非竞争性费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主体功能开发达到试运行条件;试运行20天期满运行正常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书面申请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3年02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略) “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2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2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 (略) (略) 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开标1室政府采购开标1室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以内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含未提交),则投标无效。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发展局

地 址:双溪西路620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康康、王磊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徐康康、王磊

质疑联系方式:0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 (略) 农科教大楼西侧对面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蒋剑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夏翰宇。

质疑联系方式:057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联系人 :靳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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