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城市公园提升项目一期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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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城市公园提升项目一期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略) 公园提升项目一期工程已由镇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镇行政审批许字〔2022〕354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镇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镇安县城区;

2.2 工程规模:建设内容包括渔洞峡公园,锦湖公园,三角公园,永安路口袋公园,文化巷道路绿化和县政务服务中心口袋 (略) 公园建设、改造、提升。设计面积约13000平方米。;

2.3 项目投资总额:*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29元);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略) 公园提升项目一期工程;标段编号: E*mjlxmfrut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 (略) 公园提升项目一期工程: (略) 公园提升项目一期工 (略) 镇安县城区,工程内容包含渔洞峡公园、锦湖公园、三角公园、永安路口袋公园、文化巷道路绿化、县政务服务中心口袋公 (略) 公园的园路、基础设施修建,公园花卉、苗木种植和草籽草皮撒播绿化施工,以及公园配电箱、电线电缆和装饰灯具安装施工等。;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 (略) 公园提升项目一期工程: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标段名称: (略) 公园提升项目一期工程: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基本信息应在“陕西建设网(http://**)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申请人信誉要求: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3年02月03日 09时00分至2023年02月08日 09时00分。

6.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于 2023年02月03日 09时00分 起至2023年02月14日 14时3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下载资审文件。

6.2 标段名称: (略) 公园提升项目一期工程: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300.00 元,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持网上报名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材料到镇安县永乐街道办新城社区迎宾路近水楼酒店10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2月14日 14时30分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现代保健报》 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潜在申请人可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变更网上拟派的项目经理。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时,所拟派的项目经理应与“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填报的人员信息一致。 9.2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等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9.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9.4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鸿图 (略)
地址: (略) 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永安路51号地址:镇安县永乐街道办新城社区迎宾路近水楼酒店10楼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人:何工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南二环支行
账号:账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略) 公园提升项目一期工程已由镇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镇行政审批许字〔2022〕354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镇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镇安县城区;

2.2 工程规模:建设内容包括渔洞峡公园,锦湖公园,三角公园,永安路口袋公园,文化巷道路绿化和县政务服务中心口袋 (略) 公园建设、改造、提升。设计面积约13000平方米。;

2.3 项目投资总额:*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29元);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略) 公园提升项目一期工程;标段编号: E*mjlxmfrut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 (略) 公园提升项目一期工程: (略) 公园提升项目一期工 (略) 镇安县城区,工程内容包含渔洞峡公园、锦湖公园、三角公园、永安路口袋公园、文化巷道路绿化、县政务服务中心口袋公 (略) 公园的园路、基础设施修建,公园花卉、苗木种植和草籽草皮撒播绿化施工,以及公园配电箱、电线电缆和装饰灯具安装施工等。;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 (略) 公园提升项目一期工程: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标段名称: (略) 公园提升项目一期工程: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基本信息应在“陕西建设网(http://**)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申请人信誉要求: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3年02月03日 09时00分至2023年02月08日 09时00分。

6.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于 2023年02月03日 09时00分 起至2023年02月14日 14时3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下载资审文件。

6.2 标段名称: (略) 公园提升项目一期工程: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300.00 元,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持网上报名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材料到镇安县永乐街道办新城社区迎宾路近水楼酒店10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2月14日 14时30分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现代保健报》 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潜在申请人可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变更网上拟派的项目经理。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时,所拟派的项目经理应与“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填报的人员信息一致。 9.2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等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9.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9.4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鸿图 (略)
地址: (略) 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永安路51号地址:镇安县永乐街道办新城社区迎宾路近水楼酒店10楼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人: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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