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生活垃圾收集车辆计量称重设备加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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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生活垃圾收集车辆计量称重设备加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生活垃圾收集车辆计量称重设备加装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车辆/车辆附属设施及零部件

采购单位 (略) 门头沟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门头沟区公告时间2023年02月03日09:0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2月03日至2023年02月09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略) 石景山区古城 (略) 1号楼中海大厦C座402室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3日09:00
开标地点 (略) 石景山区古城 (略) 1号楼中海大厦C座402室
预算金额¥1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 (略) 门头沟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门头沟区永定镇冯村西里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老师,*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华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石景山区古城 (略) 1号楼中海大厦C座4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老师,*
附件:
附件1招标公告-2023年生活垃圾收集车辆计量称重设备加装项目.pdf

项目概况

2023年生活垃圾收集车辆计量称重设备加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石景山区古城 (略) 1号楼中海大厦C座4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YZB23-004

项目名称:2023年生活垃圾收集车辆计量称重设备加装项目

预算金额:1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2023年生活垃圾收集车辆计量称重设备加装项目

13.727

1批

本项目为7辆生活垃圾收集车加装计量称重设备,包括车载智能终端一体机、车称重一体机(含称重传感器、读卡器)、4G流量卡、硬件设备安装辅材及系统。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20日内完成安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3日至2023年02月09日,每天上午10: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石景山区古城 (略) 1号楼中海大厦C座402室

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检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须授权代表本人到场办理,否则不予受理: (1)法人本人到场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需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办理事项:获取招标文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被授权人到场: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办理事项:获取招标文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请提供电子邮箱)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石景山区古城 (略) 1号楼中海大厦C座4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详见附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门头沟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 (略) 门头沟区永定镇冯村西里        

联系方式:刘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华 (略)             

地 址: (略) 石景山区古城 (略) 1号楼中海大厦C座402室            

联系方式:李老师,*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生活垃圾收集车辆计量称重设备加装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车辆/车辆附属设施及零部件

采购单位 (略) 门头沟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门头沟区公告时间2023年02月03日09:0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2月03日至2023年02月09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略) 石景山区古城 (略) 1号楼中海大厦C座402室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3日09:00
开标地点 (略) 石景山区古城 (略) 1号楼中海大厦C座402室
预算金额¥1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 (略) 门头沟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门头沟区永定镇冯村西里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老师,*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华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石景山区古城 (略) 1号楼中海大厦C座4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老师,*
附件:
附件1招标公告-2023年生活垃圾收集车辆计量称重设备加装项目.pdf

项目概况

2023年生活垃圾收集车辆计量称重设备加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石景山区古城 (略) 1号楼中海大厦C座4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YZB23-004

项目名称:2023年生活垃圾收集车辆计量称重设备加装项目

预算金额:1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2023年生活垃圾收集车辆计量称重设备加装项目

13.727

1批

本项目为7辆生活垃圾收集车加装计量称重设备,包括车载智能终端一体机、车称重一体机(含称重传感器、读卡器)、4G流量卡、硬件设备安装辅材及系统。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20日内完成安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3日至2023年02月09日,每天上午10: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石景山区古城 (略) 1号楼中海大厦C座402室

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检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须授权代表本人到场办理,否则不予受理: (1)法人本人到场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需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办理事项:获取招标文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被授权人到场: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办理事项:获取招标文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请提供电子邮箱)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石景山区古城 (略) 1号楼中海大厦C座4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详见附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门头沟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 (略) 门头沟区永定镇冯村西里        

联系方式:刘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华 (略)             

地 址: (略) 石景山区古城 (略) 1号楼中海大厦C座402室            

联系方式:李老师,*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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