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生产药剂2022-2023年度采购项目(阴离子聚丙烯酰胺)(第二次)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污水处理厂生产药剂2022-2023年度采购项月阴离子聚*烯酰胺第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NJGCC(2022)45号)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一招标条件
本污水处理厂生产药剂2022-2023年度采购项目阴离子聚*烯酰胺第二次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米源为自筹资金11.4万元,招标人为遂宁发展水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污水处理厂生产药剂2022-2023年度采购项目阴离子聚*烯酰胺第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污水处理厂生产药剂*年度采购项目阴离子聚*烯酰胺第二次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金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为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贵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承诺:
(2)供应商对是否存在受到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有效期内以及认定次
数进行承诺:
(3)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产品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
3.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产品生产厂家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许可批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
(2)2019年以来供应商具有3个阴离子聚*烯酰胺供货业绩。: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2月06日09时00分到2023年02月1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招标文件现场获取,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发售时间2023年2月6
日至2023年2月10日上午9:00一下午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3.发告地
点: (略) 船山区明月路561号4楼417室。4.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份招
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8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 (略) 船山区明月路561号4楼442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8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 (略) 船山区明月路561号4楼442室
七其他
(略) 采购代理机构受遂宁 (略) 采购人委托,拟
对污水处理厂生产药剂2022-2023年度采购项目阴离子聚*烯酰胺第二次进行公开
招标,兹邀请符合木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NJGCC(2022)45号。
二招标项目:污水处理厂生产药剂2022-2023年度采购项目阴离子聚*烯酰胺
(第二次)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招标项目简介: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项目限价:阴离子聚*烯酰胺9500元/吨。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参加木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承诺:
(2)供应商对是否存在受到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有效期内以及认定次
数进行承诺:
(3)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产品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
(4)本项日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
3.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产品生产厂家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许可批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
(2)2019年以来供应商具有3个阴离子聚*烯酰胺供货业绩。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n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
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尖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
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
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
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
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
1.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现场获取,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发售时间: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10日上午9:00一下午17:0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3.发售地点: (略) 船山区明月路561号4楼417室。
4.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2月28日14:30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2023年2月28日14: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
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一开标地点: (略) 船山区明月路561号4楼442室。
十二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遂宁 (略)
地址: (略) 船山区明月路561号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825-*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船山区明月路561号
邮
编:*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2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遂宁 (略)
地
址: (略) 船山区明月路561号
联系人:邓先生
电
话:082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船山区明月路561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825-*
电子邮件:*q9.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04443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污水处理厂生产药剂2022-2023年度采购项月阴离子聚*烯酰胺第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NJGCC(2022)45号)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一招标条件
本污水处理厂生产药剂2022-2023年度采购项目阴离子聚*烯酰胺第二次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米源为自筹资金11.4万元,招标人为遂宁发展水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污水处理厂生产药剂2022-2023年度采购项目阴离子聚*烯酰胺第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污水处理厂生产药剂*年度采购项目阴离子聚*烯酰胺第二次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金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为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贵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承诺:
(2)供应商对是否存在受到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有效期内以及认定次
数进行承诺:
(3)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产品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
3.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产品生产厂家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许可批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
(2)2019年以来供应商具有3个阴离子聚*烯酰胺供货业绩。: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2月06日09时00分到2023年02月1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招标文件现场获取,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发售时间2023年2月6
日至2023年2月10日上午9:00一下午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3.发告地
点: (略) 船山区明月路561号4楼417室。4.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份招
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8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 (略) 船山区明月路561号4楼442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8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 (略) 船山区明月路561号4楼442室
七其他
(略) 采购代理机构受遂宁 (略) 采购人委托,拟
对污水处理厂生产药剂2022-2023年度采购项目阴离子聚*烯酰胺第二次进行公开
招标,兹邀请符合木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NJGCC(2022)45号。
二招标项目:污水处理厂生产药剂2022-2023年度采购项目阴离子聚*烯酰胺
(第二次)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招标项目简介: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项目限价:阴离子聚*烯酰胺9500元/吨。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参加木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承诺:
(2)供应商对是否存在受到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有效期内以及认定次
数进行承诺:
(3)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产品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
(4)本项日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
3.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产品生产厂家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许可批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
(2)2019年以来供应商具有3个阴离子聚*烯酰胺供货业绩。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n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
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尖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
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
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
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
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
1.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现场获取,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发售时间: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10日上午9:00一下午17:0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3.发售地点: (略) 船山区明月路561号4楼417室。
4.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2月28日14:30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2023年2月28日14: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
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一开标地点: (略) 船山区明月路561号4楼442室。
十二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遂宁 (略)
地址: (略) 船山区明月路561号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825-*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船山区明月路561号
邮
编:*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2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遂宁 (略)
地
址: (略) 船山区明月路561号
联系人:邓先生
电
话:082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船山区明月路561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825-*
电子邮件:*q9.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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