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车务中心大楼整修监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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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机关车务中心大楼整修监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市直机关车务中心大楼整修监理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2月03日15:3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2月06日至2023年02月10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晋安区五四北泰禾广场3号楼1925-29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2月14日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晋安区五四北泰禾广场3号楼1925-29
预算金额¥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训岭
项目联系电话0591-*,*
采购单位 (略) 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鼓楼区乌山路7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谢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晋安区五四北泰禾广场3号楼1925-2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训岭、0591-*,*

项目概况

市直机关车务中心大楼整修监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晋安区五四北泰禾广场3号楼1925-29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ZB2023第02号

项目名称:市直机关车务中心大楼整修监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磋商内容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采购预算

1

1-1

市直机关车务中心大楼整修监理服务项目

1项

23209元

注:

1、供应商按合同包报价,对同一个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个别品目进行报价,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由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至所提供监理服务的项目通过验收时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要求,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采购文件有不同要求的以此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标准: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提供本项目所需产品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2、供应商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3、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未提供的或提供不全的为无效报价)(1)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纳税证明、依法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上一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提供由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资料;B、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C、供应商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查询结果网址);在评审时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D、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E、由于至2018年8月1日起检察机关停止办理政府采购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业务,因此供应商无需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但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供应商代表必须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报价的授权,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报价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6日至2023年02月10日,每天上午10: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晋安区五四北泰禾广场3号楼1925-29

方式:磋商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份,报名费100元(电子文档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晋安区五四北泰禾广场3号楼1925-29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晋安区五四北泰禾广场3号楼1925-29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方式:(1)直接至我司办理:提供单位介绍信/授权函,填写报名表并交纳报名费。(2)通过邮件办理:将报名费底单(公对公转账)、报名供应商相关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公司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采购文件编号)填写清楚加盖单位公章发邮件至我司。邮箱:*@*q.com。

2.账户一览表

报名费、服务费、磋商保证金缴交账户

开户行

兴业银行福州屏山支行

账 号

*534

开户名

(略) (略)

注:

1.供应商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磋商保证金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招标编号和项目名称的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 (略) 鼓楼区乌山路71号        

联系方式:谢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晋安区五四北泰禾广场3号楼1925-29            

联系方式:刘训岭、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训岭

电 话:  059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市直机关车务中心大楼整修监理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2月03日15:3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2月06日至2023年02月10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晋安区五四北泰禾广场3号楼1925-29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2月14日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晋安区五四北泰禾广场3号楼1925-29
预算金额¥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训岭
项目联系电话0591-*,*
采购单位 (略) 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鼓楼区乌山路7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谢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晋安区五四北泰禾广场3号楼1925-2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训岭、0591-*,*

项目概况

市直机关车务中心大楼整修监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晋安区五四北泰禾广场3号楼1925-29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ZB2023第02号

项目名称:市直机关车务中心大楼整修监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磋商内容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采购预算

1

1-1

市直机关车务中心大楼整修监理服务项目

1项

23209元

注:

1、供应商按合同包报价,对同一个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个别品目进行报价,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由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至所提供监理服务的项目通过验收时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要求,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采购文件有不同要求的以此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标准: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提供本项目所需产品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2、供应商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3、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未提供的或提供不全的为无效报价)(1)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纳税证明、依法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上一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提供由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资料;B、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C、供应商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查询结果网址);在评审时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D、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E、由于至2018年8月1日起检察机关停止办理政府采购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业务,因此供应商无需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但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供应商代表必须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报价的授权,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报价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6日至2023年02月10日,每天上午10: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晋安区五四北泰禾广场3号楼1925-29

方式:磋商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份,报名费100元(电子文档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晋安区五四北泰禾广场3号楼1925-29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晋安区五四北泰禾广场3号楼1925-29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方式:(1)直接至我司办理:提供单位介绍信/授权函,填写报名表并交纳报名费。(2)通过邮件办理:将报名费底单(公对公转账)、报名供应商相关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公司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采购文件编号)填写清楚加盖单位公章发邮件至我司。邮箱:*@*q.com。

2.账户一览表

报名费、服务费、磋商保证金缴交账户

开户行

兴业银行福州屏山支行

账 号

*534

开户名

(略) (略)

注:

1.供应商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磋商保证金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招标编号和项目名称的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 (略) 鼓楼区乌山路71号        

联系方式:谢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晋安区五四北泰禾广场3号楼1925-29            

联系方式:刘训岭、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训岭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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