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月11日已作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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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月11日已作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甘孜州生态环境局对4个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了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月11日—2023年1月24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 (略) 榆林街道办榆林路408号

联系电话:0836—*

作出的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

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甘孜州生态环境局对4个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了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月11日—2023年1月24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 (略) 榆林街道办榆林路4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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