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广西分公司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铁塔出行服务项目共享电单车(含中控)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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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塔能源广西分公司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铁塔出行服务项目共享电单车(含中控)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略)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铁塔出行服务项目共享电单车(含中控)采购项目(第二次)、FA-*-*-2),招标 (略) 广西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 (略)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铁塔出行服务项目共享电单车(含中控)采购项目(第二次)所需的内容等进行采购。本项目含税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13万元(含税)。

1.2招标数量:本项目采购1000辆共享电单车(含中控)。

1.3中标人服务内容:

(1)负责按照招标人的要求交付新国标共享电单车;

(2)负责承担车辆质量相关责任、处理车辆故障,提供技术培训及车辆质量安全、车辆重要部件安全等。如使用过程中产生相关安全问题或事故的,中标人应对安全问题或事故负全部责任。

1.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招标人最终确定1名中标人。

1.5交货期:中标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将所有车辆交付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如中标人未在此期限内提供的,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6交货地点: (略) (招标人指定地点)

1.7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并达到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通过招标人验收。

1.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的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为1884.96元/辆,投标人的不含税单价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

2.2投标人须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承诺函。

2.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产品应均为全新原装正品,并提供有效的全新原装正品承诺函。

2.4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国内具备电单车销售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50万元,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2.5投标产品应具备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证书或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证明文件,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2.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交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有效的销售授权函。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允许一家代理,不同代理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将被否决。

如制造商与其代理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代理商投标无效。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须提供有效承诺函)。

2.8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 (略) 或 (略) (略) 列入【全国/广西】“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 (略) 或 (略) (略) 列入【共享电单车】“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广西】供应商黑名单”的。

注:需提供有效的承诺函,如与承诺不符,其投标将被否决。

2.9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10投标人不得存在初步评审表中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

2.11其它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资格条件的详细评标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2月7日8时30分至2023年2月1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访问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点击“查看/操作”,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点击页面上“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平台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登录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在左侧菜单 “操作手册”模块,下载操作手册。

4.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款通过【比德电子采购平台】缴纳。

4.4招标文件款发票事宜:招标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4.5已在比德电子采购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仍需获取word版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款发票开具事宜,请联系蒙女士,电话0771-*电子邮件:*@*63.com。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人通过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递交投标文件。请访问比德电子采购平台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点击“查看/操作”-“投标文件递交” 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2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在【上述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5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5.5.1 投标人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是经过数字认证证书加密后上传递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5.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可点击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平台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删除,投标人可重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5.3 投标人因系统故障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应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联系比德电子采购平台支撑人员协调处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

5.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递交的;

(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投标人注册

6.1 比德电子采购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完成比德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1)已在比德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访问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点击“忘记密码”,按照网页要求提供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2)未在比德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访问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点击“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

6.2 比德电子采购平台CA办理

使用比德电子采购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办理CA并确保其有效,用于编制投标文件,领取采购文件无需CA。

CA办理流程: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在左侧菜单“CA申请”模块选择“手机CA申办”或“实体CA申办”,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身份左侧菜单“操作手册”。

6.3 操作咨询

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8.联系方式”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比德平台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平台客服,联系方式详见http://**。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cn)、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广西分公司

地 址: (略) 枫林路15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地 址: (略) 大学东路89号

项目负责人:陈明杨/苏育光

联系人1:陈明杨 电话:* 电子邮件:*@*63.com

联系人2:翁慧珊 电话:* 电子邮件:*@*63.com

联系人3:林 妘 电话:* 电子邮件:*@*63.com

招标人: (略) 广西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2023年2月7日

,广西,桂林

本招标项目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略)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铁塔出行服务项目共享电单车(含中控)采购项目(第二次)、FA-*-*-2),招标 (略) 广西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 (略)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铁塔出行服务项目共享电单车(含中控)采购项目(第二次)所需的内容等进行采购。本项目含税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13万元(含税)。

1.2招标数量:本项目采购1000辆共享电单车(含中控)。

1.3中标人服务内容:

(1)负责按照招标人的要求交付新国标共享电单车;

(2)负责承担车辆质量相关责任、处理车辆故障,提供技术培训及车辆质量安全、车辆重要部件安全等。如使用过程中产生相关安全问题或事故的,中标人应对安全问题或事故负全部责任。

1.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招标人最终确定1名中标人。

1.5交货期:中标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将所有车辆交付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如中标人未在此期限内提供的,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6交货地点: (略) (招标人指定地点)

1.7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并达到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通过招标人验收。

1.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的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为1884.96元/辆,投标人的不含税单价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

2.2投标人须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承诺函。

2.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产品应均为全新原装正品,并提供有效的全新原装正品承诺函。

2.4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国内具备电单车销售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50万元,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2.5投标产品应具备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证书或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证明文件,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2.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交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有效的销售授权函。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允许一家代理,不同代理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将被否决。

如制造商与其代理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代理商投标无效。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须提供有效承诺函)。

2.8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 (略) 或 (略) (略) 列入【全国/广西】“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 (略) 或 (略) (略) 列入【共享电单车】“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广西】供应商黑名单”的。

注:需提供有效的承诺函,如与承诺不符,其投标将被否决。

2.9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10投标人不得存在初步评审表中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

2.11其它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资格条件的详细评标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2月7日8时30分至2023年2月1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访问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点击“查看/操作”,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点击页面上“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平台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登录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在左侧菜单 “操作手册”模块,下载操作手册。

4.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款通过【比德电子采购平台】缴纳。

4.4招标文件款发票事宜:招标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4.5已在比德电子采购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仍需获取word版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款发票开具事宜,请联系蒙女士,电话0771-*电子邮件:*@*63.com。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人通过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递交投标文件。请访问比德电子采购平台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点击“查看/操作”-“投标文件递交” 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2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在【上述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5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5.5.1 投标人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是经过数字认证证书加密后上传递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5.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可点击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平台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删除,投标人可重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5.3 投标人因系统故障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应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联系比德电子采购平台支撑人员协调处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

5.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递交的;

(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投标人注册

6.1 比德电子采购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完成比德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1)已在比德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访问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点击“忘记密码”,按照网页要求提供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2)未在比德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访问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点击“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

6.2 比德电子采购平台CA办理

使用比德电子采购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办理CA并确保其有效,用于编制投标文件,领取采购文件无需CA。

CA办理流程: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在左侧菜单“CA申请”模块选择“手机CA申办”或“实体CA申办”,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身份左侧菜单“操作手册”。

6.3 操作咨询

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8.联系方式”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比德平台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平台客服,联系方式详见http://**。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cn)、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广西分公司

地 址: (略) 枫林路15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地 址: (略) 大学东路89号

项目负责人:陈明杨/苏育光

联系人1:陈明杨 电话:* 电子邮件:*@*63.com

联系人2:翁慧珊 电话:* 电子邮件:*@*63.com

联系人3:林 妘 电话:* 电子邮件:*@*63.com

招标人: (略) 广西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2023年2月7日

,广西,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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