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教育中心餐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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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教育中心餐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教育中心餐厅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行政区域金凤区公告时间2023年02月07日15:4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2月07日至2023年02月14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一楼102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2月18日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一楼102会议室
预算金额¥9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小龙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新强0951-*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E座5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赵小龙*

项目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教育中心餐厅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E座5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1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H/NZC-*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教育中心餐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

(元/年)

备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教育中心餐厅服务

餐饮服务

1

具体内容、数量及详细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00

95万元为一个服务年度的费用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00

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为一年一续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响应活动,参照《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2.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带有二维码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3.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3.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3.6.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及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3.7.供应商须具有《食品准营证》、《食品经营许可证》;3.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3.3、3.4、3.5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7日至2023年02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E座502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一楼102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1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一楼102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地址: (略) 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        

联系方式:刘新强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E座502            

联系方式:赵小龙*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小龙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教育中心餐厅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行政区域金凤区公告时间2023年02月07日15:4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2月07日至2023年02月14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一楼102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2月18日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一楼102会议室
预算金额¥9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小龙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新强0951-*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E座5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赵小龙*

项目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教育中心餐厅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E座5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1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H/NZC-*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教育中心餐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

(元/年)

备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教育中心餐厅服务

餐饮服务

1

具体内容、数量及详细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00

95万元为一个服务年度的费用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00

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为一年一续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响应活动,参照《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2.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带有二维码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3.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3.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3.6.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及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3.7.供应商须具有《食品准营证》、《食品经营许可证》;3.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3.3、3.4、3.5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7日至2023年02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E座502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一楼102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1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一楼102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地址: (略) 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        

联系方式:刘新强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E座502            

联系方式:赵小龙*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小龙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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