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凤翔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所“城市绿荫行动”2022—2023年冬春季园林绿化补植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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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凤翔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所“城市绿荫行动”2022—2023年冬春季园林绿化补植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城市绿荫行动”2022—2023年冬春季园林绿化补植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金台区行政中心大转盘北侧盛世广场21号楼轩苑大厦9楼91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JZC2023-CG-016

项目名称:“城市绿荫行动”2022—2023年冬春季园林绿化补植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03,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城市绿荫行动”2022—2023年冬春季园林绿化补植):

合同包预算金额:703,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03,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园林绿化管理服务“城市绿荫行动”2022—2023年冬春季园林绿化补植1(项)详见采购文件703,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城市绿荫行动”2022—2023年冬春季园林绿化补植)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0)《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11)《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12)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城市绿荫行动”2022—2023年冬春季园林绿化补植)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相关内容;(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近两年内任意六个月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及承诺;(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未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截图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8)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开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与开标的,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提供非联合体投标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8日至2023年02月14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 (略) 金台区行政中心大转盘北侧盛世广场21号楼轩苑大厦9楼913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02月2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金台区行政中心大转盘北侧盛世广场21号楼轩苑大厦9楼913会议室

开标地点: (略) 金台区行政中心大转盘北侧盛世广场21号楼轩苑大厦9楼913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政公用设施管理所

地址: (略) (略) 内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安瑞君 (略)

地址: (略) 金台区行政中心大转盘北侧盛世广场21号楼轩苑大厦9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娇

电话:*

西安瑞君 (略)

2023年02月07日


项目概况

“城市绿荫行动”2022—2023年冬春季园林绿化补植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金台区行政中心大转盘北侧盛世广场21号楼轩苑大厦9楼91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JZC2023-CG-016

项目名称:“城市绿荫行动”2022—2023年冬春季园林绿化补植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03,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城市绿荫行动”2022—2023年冬春季园林绿化补植):

合同包预算金额:703,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03,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园林绿化管理服务“城市绿荫行动”2022—2023年冬春季园林绿化补植1(项)详见采购文件703,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城市绿荫行动”2022—2023年冬春季园林绿化补植)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0)《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11)《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12)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城市绿荫行动”2022—2023年冬春季园林绿化补植)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相关内容;(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近两年内任意六个月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及承诺;(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未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截图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8)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开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与开标的,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提供非联合体投标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8日至2023年02月14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 (略) 金台区行政中心大转盘北侧盛世广场21号楼轩苑大厦9楼913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02月2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金台区行政中心大转盘北侧盛世广场21号楼轩苑大厦9楼913会议室

开标地点: (略) 金台区行政中心大转盘北侧盛世广场21号楼轩苑大厦9楼913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政公用设施管理所

地址: (略) (略) 内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安瑞君 (略)

地址: (略) 金台区行政中心大转盘北侧盛世广场21号楼轩苑大厦9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娇

电话:*

西安瑞君 (略)

2023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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