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应急管理局延安市自然灾害应急演练(二次)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延安市应急管理局延安市自然灾害应急演练(二次)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01 09:0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略) 自然灾害应急演练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略) ·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YAZCJC2022-26-1
项目名称: (略) 自然灾害应急演练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 (略) 自然灾害应急演练):
合同包预算金额:9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安全服务 | (略) 吴起县组织一次极端暴雨天气下山体滑坡应急演练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5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自然灾害应急演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自然灾害应急演练)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磋商供应商企业法人或负责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须出具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三项符合要求的承诺函(无需另行提供证明文件)。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为必备资质,缺少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包括证件的有效性、是否进行年检、是否在有效期内等),其磋商均无效。若证件的有效期已过,且发证机关未统一换证,须提供发证主管机关的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证明对待。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时间:2023年02月01日至2023年02月08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略) · (略) )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4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略) · (略) )
时间:2023年02月14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二楼公共交易中心洽谈二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名称: (略) 应急管理局
地址:新区为民服务中心综合楼1168
联系方式:*
名称: (略) 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二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略) 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2月1日
发布时间:2023-02-01 09:0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略) 自然灾害应急演练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略) ·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YAZCJC2022-26-1
项目名称: (略) 自然灾害应急演练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 (略) 自然灾害应急演练):
合同包预算金额:9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安全服务 | (略) 吴起县组织一次极端暴雨天气下山体滑坡应急演练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5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自然灾害应急演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自然灾害应急演练)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磋商供应商企业法人或负责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须出具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三项符合要求的承诺函(无需另行提供证明文件)。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为必备资质,缺少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包括证件的有效性、是否进行年检、是否在有效期内等),其磋商均无效。若证件的有效期已过,且发证机关未统一换证,须提供发证主管机关的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证明对待。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时间:2023年02月01日至2023年02月08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略) · (略) )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4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略) · (略) )
时间:2023年02月14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二楼公共交易中心洽谈二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名称: (略) 应急管理局
地址:新区为民服务中心综合楼1168
联系方式:*
名称: (略) 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二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略) 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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