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官营镇海丰村党史纪念馆工程-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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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官营镇海丰村党史纪念馆工程-采购/资审公告

东官营镇海丰村党史纪念馆工程

发布时间:2023-02-08 14:5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东官营镇海丰村党史纪念馆工程

项目概况

东官营镇海丰村党史纪念馆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朝阳鸿翔建设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2月23 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PZC*

项目名称:东官营镇海丰村党史纪念馆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87,301.30元

最高限价:887,301.30元

采购需求:东官营镇海丰村党史纪念馆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3月1日—2023年4月30日,共计60日历天(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凡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止其在本项目投标。 (略) 行 (略) 场信用信息平台公 (略) 内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2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将所需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及领取文件登记表,所有扫描件制作成一个word文档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朝阳鸿翔建设 (略) 指定邮箱(*@*63.com)并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接收采购文件的邮箱,发送主题应为:“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主题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资料不予接收, (略) 进行核实,未经核实,不予发放采购文件。咨询电话:0421-*。

售价:0元。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2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2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票分中心( (略) 自然资源局一楼)。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所需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东官营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东官营镇东官营村     

联系方式:杭志军04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朝阳鸿翔建设 (略)

地  址: (略) 梧桐路28B#3-1

联系方式:0421-*

邮箱地址:*@*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佳电 话:0421-*


东官营镇海丰村党史纪念馆工程

发布时间:2023-02-08 14:5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东官营镇海丰村党史纪念馆工程

项目概况

东官营镇海丰村党史纪念馆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朝阳鸿翔建设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2月23 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PZC*

项目名称:东官营镇海丰村党史纪念馆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87,301.30元

最高限价:887,301.30元

采购需求:东官营镇海丰村党史纪念馆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3月1日—2023年4月30日,共计60日历天(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凡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止其在本项目投标。 (略) 行 (略) 场信用信息平台公 (略) 内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2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将所需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及领取文件登记表,所有扫描件制作成一个word文档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朝阳鸿翔建设 (略) 指定邮箱(*@*63.com)并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接收采购文件的邮箱,发送主题应为:“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主题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资料不予接收, (略) 进行核实,未经核实,不予发放采购文件。咨询电话:0421-*。

售价:0元。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2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2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票分中心( (略) 自然资源局一楼)。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所需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东官营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东官营镇东官营村     

联系方式:杭志军04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朝阳鸿翔建设 (略)

地  址: (略) 梧桐路28B#3-1

联系方式:0421-*

邮箱地址:*@*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佳电 话: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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