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公安局购买摄影摄像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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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市公安局购买摄影摄像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玉门市公安局购买摄影摄像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 (略) 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的通知》(甘政办〔2018〕168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甘财采〔2022〕24号)等文件要求,甘肃 (略) (略) 公安局的委托,对“ (略) 公安局购买摄影摄像器材采购项目”以邀请招标方式在“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竞价采购。确定邀请甘肃 (略) 、 (略) (略) 、 (略) 新 (略) 参与本项目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GSHC-YGCG[2023]007号

二、采购内容: (略) 公安局购买摄影摄像器材。(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附件)

三、采购预算金额:¥52000.00元 (大写:人民币*万*仟元整)

四、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开户银行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2.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有委托人时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4.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报告(如若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只需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查询截图);

5.投标人须上传与采购清单内容相符的报价清单。

注:投标人上传的所有证明文件及资料必须是原件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准确、真实有效,文件格式为PDF格式。以上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必须加盖公章,否则资质审查不予通过。

六、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1、请投标人于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2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自行报价。

2、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2月12日12时00分;

3、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2月12日12时01分;

4、竞价截止时间:2023年2月12日18时00分;

七、注册须知:

凡是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八、投标人须知:

1、竞价为单轮报价,投标人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投标报价为固定总价包干,费用不在调整;

2、付款方式及具体要求:签订合同时约定。

3、供货期限:具体的供货期限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合同中约定。

4、投标人上传的已标价报价单内总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投标人上传的已标价报价单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采购维护清单中相关内容一致,不得有缺项、漏项、改变招标人提供的采购清单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人最终的竞价价格如与已标价报价单总价不一致时,以最终竞价价格为准;若采购维护内容发生变化则最终结算价款按照已标价报价单总价款与最终竞价价格的整体上浮或下浮比例认定,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5、投标人主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以便及时了解询价相关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 (略) 公安局

联系人:刘建忠 联系电话:198 0937 2364

地址: (略) 区永宁路1号

代理机构:甘肃 (略)

联系人:吴军联系电话:133 6947 2465

地址: (略) 龙源小区北侧1号楼6号

(略) 公安局

2023年2月9日

玉门市公安局购买摄影摄像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 (略) 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的通知》(甘政办〔2018〕168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甘财采〔2022〕24号)等文件要求,甘肃 (略) (略) 公安局的委托,对“ (略) 公安局购买摄影摄像器材采购项目”以邀请招标方式在“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竞价采购。确定邀请甘肃 (略) 、 (略) (略) 、 (略) 新 (略) 参与本项目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GSHC-YGCG[2023]007号

二、采购内容: (略) 公安局购买摄影摄像器材。(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附件)

三、采购预算金额:¥52000.00元 (大写:人民币*万*仟元整)

四、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开户银行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2.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有委托人时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4.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报告(如若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只需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查询截图);

5.投标人须上传与采购清单内容相符的报价清单。

注:投标人上传的所有证明文件及资料必须是原件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准确、真实有效,文件格式为PDF格式。以上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必须加盖公章,否则资质审查不予通过。

六、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1、请投标人于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2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自行报价。

2、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2月12日12时00分;

3、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2月12日12时01分;

4、竞价截止时间:2023年2月12日18时00分;

七、注册须知:

凡是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八、投标人须知:

1、竞价为单轮报价,投标人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投标报价为固定总价包干,费用不在调整;

2、付款方式及具体要求:签订合同时约定。

3、供货期限:具体的供货期限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合同中约定。

4、投标人上传的已标价报价单内总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投标人上传的已标价报价单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采购维护清单中相关内容一致,不得有缺项、漏项、改变招标人提供的采购清单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人最终的竞价价格如与已标价报价单总价不一致时,以最终竞价价格为准;若采购维护内容发生变化则最终结算价款按照已标价报价单总价款与最终竞价价格的整体上浮或下浮比例认定,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5、投标人主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以便及时了解询价相关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 (略) 公安局

联系人:刘建忠 联系电话:198 0937 2364

地址: (略) 区永宁路1号

代理机构:甘肃 (略)

联系人:吴军联系电话:133 6947 2465

地址: (略) 龙源小区北侧1号楼6号

(略) 公安局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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