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研究院《红旗耀轻骑—弘扬乌兰牧骑精神摄影作品展》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研究院《红旗耀轻骑—弘扬乌兰牧骑精神摄影作品展》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内蒙古自治 (略) 《红旗耀轻骑—弘扬乌兰牧骑精神摄影作品展》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内蒙古自治 (略) | ||
行政区域 | 内蒙古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2月10日10:2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2月10日至2023年02月1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内蒙古 (略) 的邮箱(*@*63.com)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3月06日09:00 | ||
开标地点 | (略) 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C座(3号楼)12楼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5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安其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71-* | ||
采购单位 | 内蒙古自治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内蒙古自治 (略) 赛罕区乌兰察布西街32号内蒙古文化大厦附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安其乐;047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C座(3号楼)12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辛维平;0471-* | ||
附件: | |||
附件1 | 承诺书.docx | ||
附件2 | 供应商获取文件登记表.docx |
项目概况
内蒙古自治 (略) 《红旗耀轻骑—弘扬乌兰牧骑精神摄影作品展》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内蒙古 (略) 的邮箱(*@*63.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YX23Z-1103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 (略) 《红旗耀轻骑—弘扬乌兰牧骑精神摄影作品展》项目
预算金额: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工程 名称 | 数量 |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 (元) |
1 | 《红旗耀轻骑—弘扬乌兰牧骑精神摄影作品展》项目 | 1批 | 《红旗耀轻骑—弘扬乌兰牧骑精神摄影作品展》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1)不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监理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0日至2023年02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 (略) 的邮箱(*@*63.com)
方式: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将获取招标文件材料及填写完整的《供应商获取文件登记表》(见公告附件2)*@*63.com,经工作人员核对,对符合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向其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C座(3号楼)12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办理,提供本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办理,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提供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见公告附件1)。
注:(1)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原件指原发证机关所发的证件。扫描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否则须承担提供虚假材料的后果。
(2)要求“签字”的,需要对应主体亲笔签名,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无效。
(3)供应商需下载本公告附件2《供应商获取文件登记表》,填写完整后与获取文件的资料一并提交。
(4)在本公告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以收取邮件的时间为准),供应商将以上所有资料发送至内蒙古 (略) 的邮箱(*@*63.com),招标工作人员将对资料进行核对,资料齐全、无误,招标工作人员将以邮件的形式向供应商发送招标文件并致电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蒙古自治 (略)
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赛罕区乌兰察布西街32号内蒙古文化大厦附楼
联系方式:安其乐;04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 (略)
地 址: (略) 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C座(3号楼)12楼
联系方式:辛维平;04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其乐
电 话: 047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内蒙古自治 (略) 《红旗耀轻骑—弘扬乌兰牧骑精神摄影作品展》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内蒙古自治 (略) | ||
行政区域 | 内蒙古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2月10日10:2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2月10日至2023年02月1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内蒙古 (略) 的邮箱(*@*63.com)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3月06日09:00 | ||
开标地点 | (略) 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C座(3号楼)12楼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5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安其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71-* | ||
采购单位 | 内蒙古自治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内蒙古自治 (略) 赛罕区乌兰察布西街32号内蒙古文化大厦附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安其乐;047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C座(3号楼)12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辛维平;0471-* | ||
附件: | |||
附件1 | 承诺书.docx | ||
附件2 | 供应商获取文件登记表.docx |
项目概况
内蒙古自治 (略) 《红旗耀轻骑—弘扬乌兰牧骑精神摄影作品展》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内蒙古 (略) 的邮箱(*@*63.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YX23Z-1103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 (略) 《红旗耀轻骑—弘扬乌兰牧骑精神摄影作品展》项目
预算金额: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工程 名称 | 数量 |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 (元) |
1 | 《红旗耀轻骑—弘扬乌兰牧骑精神摄影作品展》项目 | 1批 | 《红旗耀轻骑—弘扬乌兰牧骑精神摄影作品展》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1)不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监理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0日至2023年02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 (略) 的邮箱(*@*63.com)
方式: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将获取招标文件材料及填写完整的《供应商获取文件登记表》(见公告附件2)*@*63.com,经工作人员核对,对符合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向其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C座(3号楼)12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办理,提供本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办理,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提供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见公告附件1)。
注:(1)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原件指原发证机关所发的证件。扫描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否则须承担提供虚假材料的后果。
(2)要求“签字”的,需要对应主体亲笔签名,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无效。
(3)供应商需下载本公告附件2《供应商获取文件登记表》,填写完整后与获取文件的资料一并提交。
(4)在本公告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以收取邮件的时间为准),供应商将以上所有资料发送至内蒙古 (略) 的邮箱(*@*63.com),招标工作人员将对资料进行核对,资料齐全、无误,招标工作人员将以邮件的形式向供应商发送招标文件并致电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蒙古自治 (略)
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赛罕区乌兰察布西街32号内蒙古文化大厦附楼
联系方式:安其乐;04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 (略)
地 址: (略) 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C座(3号楼)12楼
联系方式:辛维平;04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其乐
电 话: 0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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