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新城区裸露土地绿化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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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新城区裸露土地绿化项目招标公告

金塔县新城区裸露土地绿化项目

招标公告

据《 (略) 人民政府 (略) 发展和 (略) 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 (略) 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限额以下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发包方式的指导意见(试行)》(酒政办发〔2019〕140号)等文件要求,为保质保量完成金塔县新城区裸露土地绿化项目,金塔县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对本项目以邀请询价的方式进行招标,确定邀请金塔县 (略) 、酒泉丝路盛世 (略) 、金塔县三合 (略) 参与本项目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QGY(2023)016号

二、采购内容:

金塔县新城区裸露土地绿化项目所含全部工程量。(详细工程量清单见本公告附件)

三、采购预算总金额:¥*.13元(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四、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

(3)投标人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4)投标人法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以上资格要求文件均需清晰可辨,加盖投标人公章后以PDF形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

六、竞价及其他要求:

1、本项目以最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竞价费用合计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总金额,不得低于成本价,竞价费用包含施工、货物、人工和其他按有关规定需要承担及配合的项目费用。

2、本项目中标后由中标单位负责实施,不得将项目肢解分包或转包;中标单位提供纸质投标造价两份。

3、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

4、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七、注册须知:

凡是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八、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2月11日15时00分

竞价截止时间:2023年2月11日17时00分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金塔县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长国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金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后二层楼

采购代理机构:酒泉 (略)

联系人:王兴彦 联系电话:*

地 址: (略) 金塔县环城东路94号

酒泉 (略)

2023年2月10日

金塔县新城区裸露土地绿化项目

招标公告

据《 (略) 人民政府 (略) 发展和 (略) 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 (略) 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限额以下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发包方式的指导意见(试行)》(酒政办发〔2019〕140号)等文件要求,为保质保量完成金塔县新城区裸露土地绿化项目,金塔县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对本项目以邀请询价的方式进行招标,确定邀请金塔县 (略) 、酒泉丝路盛世 (略) 、金塔县三合 (略) 参与本项目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QGY(2023)016号

二、采购内容:

金塔县新城区裸露土地绿化项目所含全部工程量。(详细工程量清单见本公告附件)

三、采购预算总金额:¥*.13元(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四、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

(3)投标人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4)投标人法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以上资格要求文件均需清晰可辨,加盖投标人公章后以PDF形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

六、竞价及其他要求:

1、本项目以最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竞价费用合计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总金额,不得低于成本价,竞价费用包含施工、货物、人工和其他按有关规定需要承担及配合的项目费用。

2、本项目中标后由中标单位负责实施,不得将项目肢解分包或转包;中标单位提供纸质投标造价两份。

3、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

4、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七、注册须知:

凡是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八、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2月11日15时00分

竞价截止时间:2023年2月11日17时00分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金塔县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长国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金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后二层楼

采购代理机构:酒泉 (略)

联系人:王兴彦 联系电话:*

地 址: (略) 金塔县环城东路94号

酒泉 (略)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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