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智慧车辆管理系统网络安全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智慧车辆管理系统网络安全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公安局津南分局智慧车辆管理系统网络安全改造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软件/其他计算机软件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津南分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2月10日11:5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2月10日至2023年02月1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301底商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2月21日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301底商 | ||
预算金额 | ¥3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亿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津南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津南区二八路5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警官0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静文(天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南开区崇仁宫大街2-4-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亿* | ||
附件: | |||
附件1 | 报名表.docx |
项目概况
(略) 公安局津南分局智慧车辆管理系统网络安全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WZC-2023-TJ-0006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津南分局智慧车辆管理系统网络安全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公安局津南分局智慧车辆管理系统网络安全改造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须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0日至2023年02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
方式:供应商须将公告附件购买标书登记表填写完毕并发送邮件至邮箱:*@*q.com。并与刘工*联系,项目联系人会通过邮件予以回复,文件费汇款方式将在回复邮件中告知。项目联系人确认收到文件费用后,发送磋商文件。时间为每日8:30-12:00,13: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4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301底商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301底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津南分局
地址: (略) 津南区二八路55号
联系方式:张警官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静文(天津) (略)
地 址: (略) 南开区崇仁宫大街2-4-1号
联系方式:刘亿*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亿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公安局津南分局智慧车辆管理系统网络安全改造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软件/其他计算机软件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津南分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2月10日11:5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2月10日至2023年02月1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301底商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2月21日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301底商 | ||
预算金额 | ¥3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亿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津南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津南区二八路5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警官0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静文(天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南开区崇仁宫大街2-4-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亿* | ||
附件: | |||
附件1 | 报名表.docx |
项目概况
(略) 公安局津南分局智慧车辆管理系统网络安全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WZC-2023-TJ-0006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津南分局智慧车辆管理系统网络安全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公安局津南分局智慧车辆管理系统网络安全改造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须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0日至2023年02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
方式:供应商须将公告附件购买标书登记表填写完毕并发送邮件至邮箱:*@*q.com。并与刘工*联系,项目联系人会通过邮件予以回复,文件费汇款方式将在回复邮件中告知。项目联系人确认收到文件费用后,发送磋商文件。时间为每日8:30-12:00,13: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4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301底商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301底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津南分局
地址: (略) 津南区二八路55号
联系方式:张警官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静文(天津) (略)
地 址: (略) 南开区崇仁宫大街2-4-1号
联系方式:刘亿*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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